凌斐心里的狐疑没停留多久。
“凌总。”南风匆匆赶来,见还有其他人,一一打招呼。
“老森那有结论了?”凌斐问。
南风点头,“在会议室等着了。都。”
凌斐脸色转严肃,朝赵棶吩咐,“别闯祸。”
凌斐走后,就剩下南乐之和赵棶两人。
南乐之没打算和他纠缠,扭身疾走。
赵棶不躁不怒,拿出手机,拨出去,“姐,这么久不见,不留下来叙叙旧?”
南乐之立刻转身,对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你要是敢在人前喊我‘姐’,我立刻提走你的狗头。你要知道,我可是杀//过/猪的人,手起刀落,干脆利落。”
“我有什么好处?”赵棶觉得脖子更凉了点。
“呵。不如,我匿/名/举/报你在这。我想你爸不知道你躲到这来。”
赵棶一下子怂了,“别,开个玩笑。姐,不,南乐之小姐,晚安。”
切了电话,跑出了她的视线内。
南乐之松了一口气。
还好她为求平安,特地搜了傅今最近的新闻,有个花边料,写着“傅今接班人迷上网红”。她也只是赌,没想到赌对了。
拖着疲软的身躯回到房间,在床上瘫大字,好一会,摸出手机。
一打开,消息多得把手机卡死了。
一整天,到这会才有时间看手机。
电话静音了,李晶给她打了十几个电话,发了几十条短信。
等手机缓过来,赶紧打电话过去。
“得了,南风都和我说了。”
南乐之嗅出点不寻常,“我说,你和南风,联系得挺密的啊。”
“我找不到你,当然得找他负责啊。”
“哦。”
“想象力别太丰富,我们只是朋友!”
“哦。”
那头的李晶略激动,“你不信?我们真没什么。”
“哦。”
“伤心了,绝交!”
听到那头传来的嘟嘟声,南乐之嘴角上扬,眼睛笑成月牙。
他们,关系不一般。
心里默默数到十,手机屏幕亮了。
闪亮的晶:清者自清
闪亮的晶:口
闪亮到晶:亨
闪亮的晶:对了,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姓方的作家,阳城作协的
乐滋滋:嗯,上次我还提供了些素材给他
方士申前不久刚获得一个文学奖,名气挺大的。
他曾经到丽楼实地取材,来了她的店几次,一来二往,渐渐熟悉。
他对丽楼的历史和故事很感兴趣,提到想写一本关于丽楼的故事,为保留丽楼做点事。
为此,她替他联系了之前住在永宗街的手艺人们,陪他走街访巷。
一个月前他还特别兴奋打电话和她说,有个大老板愿意资助他出书,帮他运作。
乐滋滋:他怎么了?
闪亮的晶:他的书还没上市,在微博造势
闪亮的晶:动静挺大的,我们同事茶余饭后也在讨论
闪亮的晶:他提到的用民间资本,为古建筑注入活力
闪亮的晶:格局挺大的
闪亮的晶:我也试探过南风的口风,他什么都不说
乐滋滋:我只是听凌远的员工聊到丽楼,但没什么特别的
那头李晶催她去休息,她说了晚安,摸进浴室,随便冲冲就往床上扑。
睡过去之前的念头是,明天得试试新煮法。
第二天早上起床,在路上撞见凌斐和赵笙。
打过招呼,凌斐接起电话,匆匆忙忙走了。
南乐之不由得问:“我看凌总好像很忙,每次见他都是来去匆匆。”
赵笙点头,“是很忙,每天只睡不到5个钟,睁眼闭眼都是数据、会议、报告,要不然就是出差、酒会、论坛。总之,凌总是一个无趣的工作狂。”
南乐之倒觉得,他乐在其中。
这点和她倒挺像的,她从小就喜欢泡在厨房,恨不得抱着锅铲睡觉。
在岔路口,赵笙要去后勤区,她去厨房。
秉着一种伯乐的心态,在处理他要的食材时,心情是前所未有的舒畅。
她开始在思考,有没有一种煮法,可以做出他要的白灼效果。
为了测试,她自己仔细尝了用水煮熟的鸡胸肉。
口感不好,很柴。
鸡的腥味,很明显。
嚼完,脸颊两旁的肌肉,微微发酸。
感觉,生无可恋。
如果软中带韧,去腥提鲜,调味酱料的味道降到最低,他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想到就做,南乐之在厨房里折腾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做出了她想要的效果。
赵笙来到厨房,入眼尽是狼藉,她吓了一跳。
“不像你的风格啊,发生什么事了?”
南乐之顾不上解释,拿了双筷子,塞到她手里,“快,试试看。”
赵笙照做,夹了块鸡胸肉放到嘴里。
“很好吃,不过跟我平时吃的不太一样。味道淡,但是口感很好,鸡肉的香味俱在,又不是单一的肉味。我吃不出来,但是很赞。我多吃一块。”
南乐之想发出土拨鼠的尖叫,用力抱了她一下,“我去端给凌总试试看。”
赵笙连忙阻止:“别,凌老爷子来了。”
“凌老爷子?凌总的爷爷吗?”
“嗯,同时也是凌远目前的掌权者,凌家大家长。”
南乐之听出赵笙语气里的严肃,知道事情不同寻常,识相没多问。
“那等会再送过去吧。”
这一等,等到了半夜。
南乐之守在厨房里,累得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赵笙不放心回到厨房,刚好在门口撞到凌斐,“凌总,你怎么来了?”
“老爷子气得晚饭没吃多少,我想看厨房有没有什么可吃的。”
两人默契地把音量压到最低,怕把南乐之吵醒。
赵笙冷了的饭菜叮热,递给凌斐,“这是乐之花了几个小时做的,她一直等你的反馈。”
凌斐动作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盯着南乐之的睡颜。
凌斐走后,赵笙把南乐之叫醒,让她回房睡。
南乐之迷迷糊糊的,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房间。
睡醒后,头重脚轻,有种要发烧感冒的预兆。
在第五次打喷嚏的时候,赵笙问:“要不要给你拿点感冒药?”
南乐之换了个干净的口罩,用消毒液洗手,继续处理给凌斐的早餐。
“不用了,我待会煮个神仙粥。”
“第一次听。名字真有趣。”
南乐之打了个哈欠,“治感冒的偏方。”
码好凌斐的早餐,她把托盘递给赵笙,“凌总的早餐好了。对了,凌总有吃吗?鸡胸肉。”
赵笙摇头,说:“不知道,他端走了。也不知道吃了没。我早上去收盘子,倒是空了的。不过,老爷子也在。”
好吧。
南乐之耸耸肩,打算逮着机会再问。找出糯米,量了半盒,开始搓洗。
“我们什么时候去水木村?”
南乐之记得今天的行程是去水木村,距离这里大概两小时的车程。
赵笙端起给凌斐的早餐,看了看腕表,“一个半小时候出发。记得别漏了这两天的食材,水木村的东西可能不合凌总的要求。”
南乐之瞄了眼放在桌上的冰鲜盒,点头,手里没停,把糯米搓了三遍。
凌斐对煮法没要求,对食材要求挺高的,平日里用的,都是凌家专属营养师快递来的。
糯米洗干净后,她放入瓦锅中,赵笙端着托盘出了厨房。
等米烧到烂,加入葱白、刨皮的老姜,煮一小会,等差不多起锅时,倒入米醋,左右搅和几下,放入保温壶里。
时间来不及了,她只好带路上吃。
赵笙没再回厨房,她脑袋昏沉,把冰鲜盒给忘了。
发现时,他们已经在10公里外。
南乐之被安排到和凌斐、南风同一辆车,她强撑着晕眩,向凌斐道歉:“对不起,我忘了把食材带过来。接下来两天,要委屈凌总了。是我的错,真的抱歉。”
凌斐看到她一幅快晕的样子,心里仅剩的恻隐之心被勾了出来,“没事,你挑着煮。”
南乐之说了谢谢后,整个人瘫在座椅上。
好想快到水木村。
到了她就能喝上热腾腾的神仙粥,发一身汗,按照以往经验,半天肯定就好了。
所以,她为什么会被安排到和凌斐同车呢?
上车前几秒,她偷偷问南风能不能在车上吃东西,南风非常郑重地警告她,最好不要,凌总最讨厌在密闭的空间里用餐。
“哈——”南乐之连忙死死捂住鼻子。
凌斐皱眉:“南厨师,需不需要送你去医院?”
南乐之摇摇头,用浓重的鼻音说:“不用了,我等下下车喝点神仙粥就好了。”
“吴凡,下个服务站还有多远?”凌斐问司机。
“凌总,大概还有100公里。去水木村的路有些偏。”
南乐之明白凌斐的意图,“谢谢凌总。我没事。哈……啾……”
没想到,打脸来得如此迅速。
凌斐盯着她的脸,眉头皱得死紧。
南风提议:“不如,我让赵姐重新安排下座位。让乐之到其他车。”
南乐之求之不得,“这样也好。”
没想到,凌斐拒绝了。
“不了。去水木村的行程很紧。”
南乐之面如土色。
凌斐如壮士扼腕,对吴凡说:“把窗都摇下来。”随即瞥见南乐之似乎在发冷,改口,“把靠近我的窗摇下来。”
车里的人除了南乐之,其他人跟了凌斐起码五年,对他这话,表示极度震惊。
凌总,他居然为他最讨厌的事让步!
南乐之愣愣地问:“我可以在车里吃东西?”
凌斐看向窗外,“仅此一次。”
南乐之低声说了“谢谢”,打开保温壶,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南风忍不住问,“乐之,这粥怎么叫‘神仙粥’啊?”
“唔,大概是鼻塞时,喝下变得通畅,这滋味胜似做神仙吧。”南乐之抿嘴笑,“这是我的亲身体验。”
车里的其他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气氛开始活跃,聊起了美食。
凌斐默道:歪论。
空气中似有若无的粥味,让他有些不适,却不反感。
余光不经意瞥见她满足的表情,有些移不开了。
一直以来,食物带给他的只有负面情绪。
即使在别人的脸上,看到同款满足,也只有满心的厌恶。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满足,不一样。
至于,哪里不一样,他说不上来。
很快,他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是因为她帮了他很大的忙,自带滤镜。
还有就是,她做的鸡胸肉,还能下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