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我喜欢的人都是易烊千玺。
即使他再也不回来我也没有放弃。
记得第一眼初见,我从未见过像他那么温暖干净的男生。
他,立刻住进了我的心。
我开始注意他,注意他爱吃什么,注意他喜欢去哪。
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和他告白。
我没想到的是,他把我搂进怀里,吻住我的头发:“傻瓜,我早就注意到你了,终于等到你。”
谁都不知道,那一刻我有多高兴。
我开始和他交往,一起去吃早餐,一起去玩,一起去逛街。
和很多小说里的都一样,好景不长,他妈妈发现了我们的事,很反对。
直至今日我都依然记得,她说:“千玺和你不一样,他天生就与你不一样,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和你在一起,只会拖累他。”
我有多爱他呢?爱到可以为了他的前途,而放弃去爱他。
终究我还是提出了分手,那日他颓废的模样,我今天都不敢或忘。
要走的时候,他吻住我,我还是忍不住,泪水滑落。
但我知道,我不能因一己私欲,而毁了他。
我发誓,一定要做的很好,要做到配得上他。
后来,我做到了,嗯,高考的时候,甚至只比他第一分。
我和他上了同一所大学很高兴,我相信他一定还爱我。
但不是了,他爱上了我的闺蜜,宋雨默。
我永远都忘不了,他告诉我,他喜欢宋雨默的那一刻,我有多痛苦。
我知道他不会再爱上我,那我干脆忘了他吧。
虽然很痛苦。每天起来想到的是他曾经温柔的早安问候,晚上睡前想到的是他的笑颜。
真的想忘记你啊,你告诉我怎么办啊。
顾余予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