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几分钟之前。
当时,欲火焚身的席牧亚都快把衣服脱掉准备扯皮带的时候,乐茂茂利用其地理优势,闭上眼睛脚就这么“轻轻”往上抬了一下……
这招断子绝孙腿,后果大家都知道了。
乐茂茂其实真的没有很用力气,只是当时的状况……咳,大家都懂的!
现在的状况是,某只狼萎靡地呆在一边,某只红帽子惴惴不安地在一旁看着。
这要是放在平时,席牧亚若是受伤了,乐茂茂一定第一时间就处理伤口,可惜这次伤口位置实在太特殊,总不见得让她去揉揉吧?
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会害羞的。
于是,乐茂茂只能在一边慢慢等某人恢复过来。
索性,乐茂茂这一脚也的确不是那么那么“重”。席牧亚忍过最初那阵削皮扒骨般的痛楚后,没多久就恢复过来了。
这人虽然是好了,可这想把小红帽拆解入腹的行为就只能被迫停止了。席牧亚看着旁边惶恐状的乐茂茂,在心里默默发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新婚之夜更不会太晚。
一旁的乐茂茂莫名打了个寒颤。把衣服紧了紧。
车内陷入短暂的平静中。席牧亚扣起了衬衫,却没有穿上外套,领口的两粒钮扣没有扣上,露出性感的喉结,袖口挽起。
深秋的天气,车内并没有打上热空调。乐茂茂看到他穿得如此单薄,忍不住开口提醒:“你还是披上衣服吧。”
席牧亚恶狠狠地盯着她不发一语,那眼神仿佛在说:还不是你害的。
唔,明明是你自己兽性大发,怎么能怪我吗!乐茂茂在心里委屈的想。
最终,她还是找到了空调的开关,暖气瞬间充满了整个车厢。
乐茂茂向来就怕不说话的席牧亚,那样的他会让她觉得遥远而疏离,明明就在眼前,却仿佛伸手就会消失。
资肖轩的存在,是席牧亚不知道的。他从来没想过,在他不在的四年中,也会出现另一个男人。
他总是那么自信,自信得忘记,原来,除了他还会有别人。并不是非他不可的。
这个认知竟让席牧亚不知所措起来。
良久,他问道:“那个人……是不是你的未婚夫?”
闻言,乐茂茂下意识摇了摇头,可没过多久,仿佛想到了什么,又点了点头。
席牧亚看到她一会儿摇头一会儿又点头的,眉头皱得更加厉害了。
他不自觉加大了音量,“到底是不是!”
被吓了一跳的乐茂茂,耷拉着脑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得把和资肖轩认识的过程从头到尾的复述给席牧亚听。
“你消失后的一年,我爸爸就迫不及待地让我相亲,给我介绍男朋友。希望我能赶紧嫁出去。”说道这她小心翼翼观察席牧亚的表情,立刻表明立场:“但是,我没那个心思!”
咽了咽口水她继续说道:“资肖轩是我第一个相亲的男人,他那时候也是被父母逼着成家。我和他同病相怜,于是我们达成共识,骗父母说我们互相有意,但是这几年我先工作,他先去国外读书。”
席牧亚面无表情听着,手却紧握得关节都泛白了。
“那时候,我妈妈并不知道这件事,于是,我就敷衍了我爸爸说,他过几年会回来,而他对他的父母也说读书有成就回来娶我。这件事,就算这么定下来。之后,我爸爸就再没提过这件事,久而久之的,我估计他也忘记了。”说到这里,她似乎迫切想取得理解,“所以,轩小子只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夫’。不是真的!”
静静聆听的席牧亚蓦地发出一声冷哼,继而说道:“你爸爸真是迫切想让你走出我的阴影。”
乐茂茂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涩涩的声音中带着不安,她弱弱的辩解,“可是他现在没有不同意啊。”
席牧亚闭了闭眼,“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他是男人,虽然没有女人这么灵敏的第六感,可是男人天生能够嗅出情敌的味道。那个医生看着乐茂茂的眼神不是那么简单,而对他的挑衅更是放到了台面上。他可以相信乐茂茂对他没有意思,可是他不信那个男人!
“什么怎么办?”乐茂茂压根没有反应过来有什么不妥。
是了,她脱线的性格也许根本没有发现那个医生对她的企图,什么达成共识假装,那个男人根本就是想假戏真做。席牧亚揉了揉太阳穴,“那个男人现在回来了是不是?”
点头,“是啊!”
“他曾经说过回来娶你的是不是?”
继续点头,“对呀!”
“他一回来,他的父母会逼他赶紧完成婚事,不是么!”
“……”饶是乐茂茂再怎么迟钝,也终于了解席牧亚想要表达什么了,她烦恼地抓抓,“我和他只是假装的啦!到时候让他和他的父母说,已经分手了就可以啦。”
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就好了,他并不认为那个娃娃脸的男人是可以这么容易被打发的。
席牧亚原本计划在今天求婚,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看来只能先攘外再安内,解决了程咬金再说。
“你不要再和他联系了。”席牧亚霸道的语气中含有命令的口吻。
这让乐茂茂听了十分不舒服,更何况,她和资肖轩是朋友,他凭什么不让她进行正常的友谊。
她鼓着腮帮子不忙地质问:“为什么呀”
因为他对你有企图!
席牧亚很想这么说,但他没有蠢到去帮助情敌表白心意。
“因为我会吃醋。”
乐茂茂吃惊得长大了嘴巴,都能塞得进一个鸡蛋!
她是不是听错了?一定是听错了吧?席牧亚居然会说——他会吃醋?
她用力挠了挠耳朵,颤颤悠悠道:“你你你你……你再说一次?”
席牧亚瞥了她一眼,毫不吝啬的一个字一个字回道:“我会吃醋。”
这一次,乐茂茂确信自己听见了!
咦,没有没有天降红雨呀!太阳也是从东边出来的呀!
所以,这只有一个可能。乐茂茂猛地扯住席牧亚的脸往外用力拉了拉,嘴里还念叨着:“好像是真的皮耶!”
脸上突如其来的一阵痛,席牧亚听到身边女人的碎碎念,内心翻了个白眼。控制住她玩闹的爪子,用恨不得杀了她的目光瞪着她,“乐!茂!茂!”
确认了是真皮,乐茂茂撤回爪子,“好嘛!人家就是比较奇怪嘛!”
无语。是了,他居然忘记了,他和乐茂茂思维应该不是一个次元空间。
席牧亚最后带乐茂茂来到原本预定好的饭店吃饭。
这是一家颇具有欧式风格的饭店,明黄色的灯光不仅没让人觉得刺眼,反而柔和得让人感觉心神宁静。店里的格局是多样化的,有包房有普通厅,甚至还有围绕在装饰水池边的流动桌。
乐茂茂一进到这里,第一反应就是逃。
原因无他,因为她这身牛仔裤加普通外套十足像是刘姥姥进村。
当然,她想逃也不可能会成功,因为看穿了她心思的席牧亚正紧紧地搂着她不让她退却。
乐茂茂觉得腿都软了,她悄声埋怨道:“你怎么不告诉我是来这里吃饭。”
“来这里吃饭怎么了?”
他还问怎么了!怒!
“你早告诉我,我就……我就不穿这身衣服了啊!”
席牧亚看着她难为情的表情,顿觉心情舒畅,淡淡回应:“你脚不好,穿裙子高跟鞋不方便。”
“……”原来是这样,“可穿成这样,会不会……”
未等她说完,席牧亚便打断,“不会。”
乐茂茂强忍住不好意思,窝在席牧亚怀里恨不得所有人都看不见她。
服务员凑上前有礼地问着是否有定位。得到肯定答案后,便领着他们两个进入到一个位置较为靠里的包厢里。
到了包厢后,乐茂茂这才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在大庭广众下,不然她丢脸都丢到西伯利亚去了。
这是一顿真正的烛光晚餐,整个包厢里没有开灯,有的仅是桌面上放着的蜡烛的灯光。微弱的烛光将整个气氛带得浪漫起来。
乐茂茂有些局促不安,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样子的地方吃饭了。
当小面包和色拉上来的时候,看着乐茂茂不知所措又小心翼翼的样子,席牧亚优雅地拿起叉子蘸好了酱递送给乐茂茂,“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不用这么拘束。”
她也想啊!可是这气氛,让她怎么自由得起来,她最恨吃西餐,规矩多又吃不饱。
被动接过面包,她还是没有像平时那样大快朵颐。
乐茂茂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值得席牧亚带她到如此隆重的地方来,最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今天,你怎么想到来这里?”
席牧亚拿叉子的手顿了顿,轻描淡写说了一句:“很久没吃西餐了。”
他再三思量,最终把求婚的话语全被吞回了肚子。
他应该先下手为强,拿下小红帽不让某个白大褂有机可趁的。但,他并不想在有问题没处理掉之前就轻易求婚。事情必须一样一样来,而首先要做的,就是解决掉那个半路出现的程咬金!
吃西餐本就不如吃中餐那样的自由畅快,静谧的空间中,乐茂茂奋力搅拌着色拉,挑出其中爱吃的水果。而席牧亚则在思考着什么。
很快便到了正餐上来的时间,知晓乐茂茂并不喜欢布满血丝的牛排,所以席牧亚特地给她点了一份七分熟的,而自己拿了五分熟的。
乐茂茂看着席牧亚桌前是五分熟的牛排,脱口而出问道:“难道你们男人都喜欢吃不熟的东西吗?”
席牧亚敏锐地捕捉到她话里面的关键词,什么叫“你们男人”?难道除了他,她还有和“别的男人”来过这里?别和他说,她会和爸爸来这种地方吃西餐。
他双眸微眯,透露出危险,而在微弱的烛光下,乐茂茂并没有发觉。
“男人不是都喜欢吃不熟的东西……”他顿了顿,语气泛冷,“但是另一个喜欢吃不熟东西的男人是谁!”
听到这冷冰冰的语气,乐茂茂才后知后觉自己说了什么,话已经说出口,捂住嘴巴都来不及。
她不敢说谎,只得讷讷地回答:“我之前……和轩小子来过这里。”
她和资肖轩来过这里!所以那个和他一样喜欢吃不熟东西的男人,就是那个娃娃脸!
得知这个信息的席牧亚顿时没了吃东西的胃口,听着乐茂茂满口亲昵地叫那个男人“轩小子”,他只觉得异常刺耳。
还好是他先回来了,如果他再晚个一年半载,是不是娃娃脸就要娶走了他的小红帽了?
就在乐茂茂懊悔万分之际,她突然听到森冷的男声从前方传来。
“你以后别在我面前提到这个男人!”
呜呜呜,她也不是故意的嘛,某只狼好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