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他们敲定了,一切准备妥当,悄悄地出发了,没与任何人打招呼,只背着随身的物品,来到了这一处山坳里,过起了他们与世隔绝的日子。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油菜花开时分,户主没有骗他们,黄灿灿的一大片油菜花,让他们两人痴迷,觉得一路的辛苦都值得了。开阔的视野,望过去满眼都是舒服的绿色树木,青草野花,没有一处是碍眼的多余。
“我们来对了,这里太美了,完全是我梦里向往的地方。啊!我要在这里住一辈子,再也不要离开了。”王薇兴奋地摘下自己的帽子,高高地扔起,大声地向程潜宣布。程潜看着她扔下包裹,向油菜花间冲过去,脸上也扬起了久违的笑容。这里真是一个让人忘却过往,脱胎换骨的好地方。
房子大体上还都好,一栋民居,上一任的主人对它也是情有独衷,把它打造的很好,让王薇两个人很满意,只是又添置了一些自己实用的家具,用王薇卖掉的轿车换来的皮卡,一路运回来,再亲自动手搬进屋里,摆放到满意的位置。这些事情都是他们两个人一点点完成的,常常累瘫了,躺在实木的地板上,喘着粗气看着对方傻笑。他们还按自己的喜好重新换上了干净雅致的窗帘,让整个房间显得焕然一新。
园子里本来有一些花草,鸢尾,铃兰,野百合,都是野地地移植过来的,已养的极好,没有刻意修建,让它们自由发挥,随性长成烂漫的样子。这也是王薇喜欢的,一切都好似浑然天成地存在,而他们是闯入者,静静聆听,观望就好。
程潜执意又买来两棵海棠树和葡萄树,他说海棠花开时可以赏花,结了果子还可以吃,就算酸得掉了牙,也还是想看他们将来的娃娃快乐地在树下摘果子,再酸得脸都皱在一起的模样。葡萄呢!等青藤爬满了架,就可以在下面乘凉,喝茶,赏花。王薇在他的规划里眯着眼睛想象那些画面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实现了吧。
日子就这样不真实的开始了,他们安定下来,开始在这个难得的静谧,舒适的地方,渐渐那些或辉煌,或难堪的过往都不再重现打扰他们。
每天清晨,王薇早早起床,在雾气绰绰的庭院里,就着鸟儿清脆的鸣声,心情舒畅的压压腿,抻抻腰,练练这些早被她荒废的“舞”功。
然后,再叫上他们的金毛大狗,去林边小路转转,一路走去,鞋子被脚下成片的叶子上露水打湿,王薇细心辨认出哪棵是车前子,看着它抽穗,一根根的笔直挺立。路边的草本植物有初开的深紫或是浅粉的牵牛花多情的蔓过路上,不时拂过王薇的小腿,一步步,她就和它们这样打着招呼,亲密地接触。
清新的空气饱满湿润,自由进入她的体内,唤醒全身的细胞,让她精力充沛,且心情舒畅,每一天都看得见迎着朝阳,刚刚绽开花瓣的鸢尾,玉簪花等等这一朵盛开,那一朵落去,不狂热,不感伤,只是安静地开花,结籽。都是本该如此的样子。很多都是她叫不出名字的,管它呢!她只欣赏它们姹紫嫣红在这里展示俏颜娇姿,来过,隐去就好。相互不打扰,却又相互了然于心的熟稔。
程潜这个时候也不会闲着,他会紧随着王薇起床后,给自己泡一杯醒神的咖啡,在窗边坐下来,打开电脑,看一眼在院内练功的王薇,裙衣飘飘,越来越像不染尘世俗物的仙子,灵动的展示舞蹈的神韵。欣赏地笑一笑,收回目光。神奇的是那些好词好句,那些深埋在心底深处的一些自己都不自省的思想、文字都开始如泉水一样汩汩不断地翻滚起来,程潜兴奋地迫不及待地把它们记录下来,深怕一不小心,它们又稍纵即逝。他把灵感的大爆发归功于王薇和这片净土。
“人心静了,才看得见这世上最耀眼的光,依如一滴在草尖上的露珠,剔透无瑕,在光的照射下,才看得清每一根叶脉的走向,看清了事物的本质,重新领悟何谓善良,纯真,以及美丽。找回关于“生”的意义:以自己舒适骄傲的样子,首先获得自我的认可,而接下来外界给予的褒奖认可或是批评指正,你可以选择倾听虚心接受,或出于礼貌微笑示意。或者干脆对那些无理的谩骂置若罔闻。必竟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你的喜怒哀乐都是你的心脏去领略,感受,没必要为了讨好谁,而为难了自己。”
王薇看过他的文字后,大为赞赏:
“没想到又挖掘到了你的隐藏属性,文章竟然写得这么好,完全是大家的水平哦!”王薇没有奉承,没有夸张。
“被你发现了,我上学那会儿,可是有名的才子,文章也是发表过大小报刊的。只是后来进了这个圈子,忙着,荒废了。”程潜有点得意的道出自己过去的荣誉。
“还别说,这还是我曾经的一个梦想,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哈哈。”说完,这个大男人还有些扭捏地害臊了。
“那就重新捡起来,不要荒废了,有梦想,什么时候努力都不晚。这话是谁说的了?”王薇鼓励他。
“不是你刚刚说过嘛。”
“好,那你要记下来哦,做为你的座右铬。”
有梦想,并且努力去实现自己梦想的男人是那么的有魅力。王薇常常散步回来,看到专注努力写字的程潜,不去打扰,而是立在一边远远地欣赏好久。
两个人在一起,能让对方看到希望,这才是常久维持这段关系的基础。如果,你给不了别人希望,你凭什么把这个人绑在自己的身侧,凭你的任性吗?凭你的强势吗?每个人生来自由,谁也强求不得,强留不得,当你不能给对方带来他(她)要的,你有什么资格留住对方。
王薇看见那么努力的程潜,不禁告诉自己也要加快脚步,不要被落下,甩掉才好。没有人不成长,不努力就可以获得一切。如果有,那也是童话,或者能这样对待给予的人,只能是你的父母,而谁又不能永远在父母的庇护下生活一辈子。所以,谁也没资格不努力。
回到屋里,把手里随意折来的几枝典雅玉簪放在程潜书桌前的陶瓷花瓶里,不会刻意的修剪出一个可人的造型,就任由它们随便的样子,一串串花瓣如同一个个小巧可爱饱满的白玉口袋,叶柄尖部刚刚盛开的一朵两朵欲语还羞的娇羞,直插入程潜心里,逼出他心底的同样美丽纯真的句子。
有时王薇也会插进一些没这么典雅的野花,比如薰紫色的状似菊花的野花,随意张开的花瓣,大方自然,无拘无束,他们也任由如同在自然中撒野的样子,生机活泼的点缀室内,再给生活添一抹亮色。这是犒赏程潜的用功。他会抬起脸,在王薇俯下的脸上深深印上一吻。王薇会起身去厨房里做早饭,来到这里之后,他们的胃口都出奇地好了起来,一些简单的菜疏,都是自己园子里摘回来的,吃起来格外的美味。这让他们很感激上一任的主人,就算要离开,也没疏于打理这里,让他们在这个时候可以坐享其成,不过以后,这都是他们自己动手的了。这也很让他们期盼。
早饭过后,两个人可以到自己的小园子里,看看那些蔬菜长势如何,看一看哪颗绿油油的黄瓜,已经长大成熟还戴着小黄花装嫩,就可以摘下来享受它的清香爽口。哪几个黑黝黝的茄子可以下锅当今天的晚餐。看着青绿色的圆滚滚的柿子,一点点变黄,变红。豆角长成了,穿上长袖子的衣服,拿上个小竹篮子钻进豆角地里,只摘上几棵豆角秧,就足够他们做一顿美味的烧豆角。
园子打理完,他们会去不远处的小河边转转,那里河水清澈,水流时而湍急,时而平稳,每一段河面配合着崖边的树木,花朵使得每一段都有不同的风景,惹得他们常常流连忘返,哪里望去,都美得不慌不忙,却又赏心悦目。
时常在靠近河岸边水流平稳的地方,看得见成群的小鱼儿,在那里悠闲地来去自如。王薇一次童心大发,拿来自已的洗菜盆,下到水里跟机灵的小鱼奋战了几个回合,还真捞上几尾几乎看得见全身骨骼透明的小鱼,回到家里欢天喜地的找来一个玻璃瓶子,把它们放在里面,看着他们由最初的惊慌失措到最后的怡然自得。
程潜说她虐待小鱼儿,王薇嘟着嘴说:
“我稀罕几天,就把它们放回去。”果真王薇会说话算数,只是过几天又会心血来潮地再带回几尾依旧惊慌失措的小鱼回来,如此反复,乐此不疲。
河里的大鱼也是有的,常常在他们久坐在岸边不说话的时候,看见一条鱼从一块石头底下蹿出来,快速地游走,不知转眼又藏到哪块石头下面去,这个时候,王薇就会兴奋地一跃而起,指着鱼儿远去的水面,大喊着:
“鱼,鱼,好大的一条鱼,你看见没有,看见没有,我们把它抓回家熬汤喝。程潜也会像个大男孩子一样顿时来了兴致。
“看见了,看见了,别说话,别吓跑它。我去捉,我去捉。”王薇自然知道那样灵敏的鱼儿绝对是她捉不到的,所以她屏住呼吸,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脱掉鞋子,卷起裤管,小心翼翼摸下河的程潜身上。
可是鱼儿太精了,尽管程潜如此小心靠近它的所在地,它还是没等他掀开它藏身的石头,就又迅速地从里面蹿出去,又藏到远一点的石头下面去了,程潜不死心再继续尾随堵截,可依旧失败。那鱼儿也像在戏弄他一样,一次次就在他要得手的时候,一次次地逃开,还就在他的前面一点点再一次隐匿,直到把程潜绕得眼花缭乱,它才像玩累了,彻底跑远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样的周而复始几次过后,两人对这些鱼儿再也没有什么想法儿了。
后来,再看见鱼儿出没,两个人面无表情地依偎在石头上,木讷平淡地说:
“又一条大鱼过去了。”另一个人会同样无任何波澜地回答:
“嗯,我看到了,它又来找我们做游戏了,我们不给它面子,不理它。”
他们的日子就在这里过得惬意舒适,一起看夕阳西下,送走平静安详的一天,彼此眼中只能看得见对方,没有任何人打扰,所有的功名利禄统统都让它见鬼去吧。
晚上躺在床上,皎洁的月光从窗帘透进室内,隐约的光足以让他们看清彼此脸上的温情脉脉,听着蛐蛐的鸣叫,揽紧彼此,似乎媲美地老天荒的陪伴就是如此。不会再丢失,不会再错过,就这样一辈子。远离了事事非非,不用手机,不上网,完全是两个人的世界。
“我们是不是快成神仙了?”王薇舒服地窝在程潜的怀里,心满意足地问他。
两个人情意绵绵地陶醉在成仙的过程中。
他们的日子是过成了神仙的样子,可有的人却过得焦头烂额,那就是书敖和冰凌,自从孙大志又一次冲击他们生活过后,他们的生活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谭先生雇来了保镖,不管他们二人如何反对,随时跟在他们二人身侧,负责他们的安全问题。
书敖还好,每天都是在办公室,出去应酬往来,跟着一个大男人倒也不觉得突兀,而苦了的就是冰凌,她一个记者天天在电视台里带着一个保镖,都成了大家的笑柄,冰凌能感觉到自己所过之处,身后马上就会有人指手划脚地议论纷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