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谁能告诉我,今天几号?
整整一个星期,我就窝在沙发上,阴暗的房间只有电视屏幕散发着亮光,正在播放的是我最喜欢的动画片,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名字好像叫《快乐东西》,讲的是一家老北京人的欢乐生活,自己总会情不自禁被里面的亲情和爱情感动着。我放的是光碟,所以可以看好久好久。
我吃着薯片,突然有点渴,翻着桌子上的饮料和啤酒罐子,拿起一个往嘴里倒,结果是空的。无奈之下,我只好动身跨过地上的垃圾,去厨房的冰箱又重新拿了一些饮料和零食。
刚坐回沙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
这时候,门铃响了。
我选择无视,可它却响的越来越急,最后直接狠狠敲着我的门。
我微微皱眉,烦躁的抓着头发,大声的喊:谁呀,再敲,我报警了啊!
结果,我也被华丽丽的无视了。
这都是命呀!
我只好去开门,握住门把手一扭,慢慢打开。
看到来人,我赶紧摸摸口袋,手机呢,赶紧叫警察!
沈黎,再晚一点,我就让人把你这门拆了!
我不自动的抽搐着嘴角,这么久没见,她真是一点没变。我咧开嘴,笑笑说:老大,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呀?
江城就那么大,找你比找条鱼都简单。鱼还知道绕着江城游个两三圈,你!你就知道守着这么大点的地方。沈黎,说出来,我都替你丢人!
她说完,嫌恶的捂着鼻子看了我一眼,踩着红色的五分高跟鞋走进来,四处扭头看看。
老大,吴桐,我们大学的学生会会长,做事雷厉风行,战绩颇丰,她的光荣事迹至今还在学校盛传。第一眼看到她,就让我联想到森林里的狮子,威风凛凛。
沈黎,你洁癖治好了?这哪能住人呀,分明就是小型的垃圾场,给你十分钟,赶紧去浴室把自己收拾干净!蓬头垢面的,活脱脱一个贞子。现在!立刻!马上!now!
老大挽起自己棕栗色的长发,拉开厚重的窗帘,拿起垃圾袋帮我清理桌子上的东西。
等我从浴室出来,房间被她收拾的差不多了,她正好从厨房里出来,拿着一个水杯喝水,热气腾腾的。
我疑惑的问道:老大,我的热水壶不是坏了么?
没有呀。她摇摇头,那双桃花眼往外翻,不可思议的问我:你不会忘记插电源了吧?
看到我原来如此的那张脸,她尽情的捂着肚子嘲笑我:沈黎,你怎么还是老样子,笨死啦!
我不以为意的继续用毛巾擦着头发,坐在她身边,看了一眼她不施粉黛却依然惊艳的脸,碰了一下她的胳膊欣喜的问道:你该不会算到我失恋,所以特意过来安慰我吧。
她睥睨着,哼哼鼻子,说:你觉得可能吗?
果然。
我叹了一口气,无力的瘫坐在沙发上。这群没良心的,估计我被杀尸体都变成灰了,都没人想起我。
这样想想,我真是可怜的代名词呀!
吴桐拍拍我的肩膀,开口:失恋?你都没恋呢。如果真有,不会是周宇吧?那我只能送你两个字。
什么?
活该!
我一头栽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用毛巾盖住我的脸,支支吾吾的说:我已经这么伤心了,你还不忘记在我伤口上撒盐...
那我说的不对吗?上学那会儿,人家几乎在你身边马首是瞻了,就算你想要天上的月亮,我都相信周宇会想尽办法把它摘下来给你。你说周宇一公子哥,高大阳光帅气,家境富裕,要长相有长相,要家世有家世,人家凭什么在你这棵树上吊一辈子呀。别的我就不说了,就算是个长眼睛的都知道他爱你。你呢,沈黎,我都不想提了!你竟然把许诺介绍给周宇,许诺也是一个垂涎美色的女人,眼角膜蒙上了一层灰,结果呢,两个人最后是和平分手,但这件事多多少少也对他们造成了伤害。反正,我是不理解你们的世界。假如是本小姐,是我的,我就毫不犹豫的去争去抢。不是我的,我就一脚把他踹到外星球去。哪像你们那么磨叽!
这样想来,我的确做过很多不堪回首的傻事。
真是有什么样的因,就种什么样的果。所以,我最羡慕吴桐的就是她身上的洒脱,做事从不拖泥带水。
老大,那我现在该怎么做呢?请给小的指条明路吧。
我坐起身钻进吴桐的怀里,眼睛放着光。她的眼珠子转转,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给我。
这是?结婚请柬?谁的呀!
废话,当然是我的呀。日子在下个月,伴娘和红包你是跑不掉了。在婚宴上,我给你介绍几个青年才俊。
我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伸手摸摸吴桐的额头,不可置信的问道:老大,你是不是烧糊涂了。我没听错吧,那个视男人为粪土的女超人要结婚了?
对方是谁?我见过吗?
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翻了一个白眼,耸耸肩说:我都没见过,你说呢。
啊?你都没见过,就跟他结婚?不会是你老爹给你安排的商业联姻吧。
吴桐打了一个响指,点点头,重重的拍了我一下:沈黎,你终于聪明了一回。
我爸的公司出现了一点问题,需要周转资金,然后就跟我说,如果我嫁给他合作的生意伙伴挽救了公司,就把他名下的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转让给我,并且承诺等他退休,就把董事长的位子让给我。你也知道,他一直都费尽心思想让他外面的两个私生子上位,我妈呢,又是一个软柿子,别人一捏她就怂了。所以,我怎么可能给他们机会!
这不应该是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桥段吗?我都快被这狗血的生活惊呆了。
我知道吴桐很有钱,至少她从没有缺过钱。大学四年,我们寝室的水电费都是她缴的,出门逛街吃饭也都是她请客,在钱这一方面,她从不吝啬。
吴桐的家庭情况很复杂,表面上她是大家眼中的傲娇公主,集万千*爱于一身,但背后的真相却是比较伤人的。她在自己十二岁那年,发现了自己最爱的爸爸在外面有了一个小家庭,还有两个私生子,都比她大一两岁。而更让她伤心的是自己的妈妈竟然默许了这一切,她有时候真不知道。那两个孩子和她到底谁是私生子。
她妈妈并没有安慰她,而是平静的对她说:桐桐,你就假装没有看见这一切,除了爸爸,这家里所有的一切都还会是你的。
她点点头。
大学毕业后,她就直接做了空降兵,就任公司的总经理。虽然上面还有董事长,但还是要抓好权利,占好自己的位置,以防被那两个素未谋面的哥哥钻了空子。经过几年的实打实干,吴桐渐渐在公司站稳了脚跟,有了自己的心腹,对公司也有了感情。现在公司面临危机,她当然要承担责任帮公司渡过难关,但是她必须要加重爸爸给的砝码,这样才能实现双赢。
我靠在她的肩膀上,抬眸看着她的眼角,竟然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还夹杂着几分疲惫。
可是,你连他的人都没见过,万一是个老头子怎么办?又老又丑的。
我嫁的是他的身份,他的钱,又不是人。如果是老头子,我巴不得呢,等他西去,我还白白捡了那么多遗产。
我的脑子忽然转不过弯,义愤填膺的拍着大腿问她:
以前你不是说要嫁给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吗?至少长的像木村拓哉,身价媲美李嘉诚,最好是个外国人,生个混血儿。就这样嫁给一个陌生人,你能保证以后不会后悔?再说了,你到现在都还没享受过爱情!
沈黎,爱情是会变色的。在我们最青春的时候,爱情是纯白的,不能掺杂一点杂质。在我们大学时代的时候,爱情是彩色的,高高的挂在天空,充满着想象。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爱情是黑灰色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神秘而危险。对我来说,爱情其实就是件奢侈品,它完美的摆放在橱窗里,我却只能望着它,等它降价,等它贬值,然后等我有钱去购买的时候,它却已经下架了。而我,也没有了想去购买的*。所以,我挺羡慕你们的。许诺,是个天生为爱而生的女人,她即使受伤再重,但她依然会毫不犹豫的投入下一段恋情,然后开始新的生活。你呢,对爱情的执着,我想谁都比不上你的。至于顾明月,她就更勇敢了,不要以为你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我就不知道了。她竟然会为了一个大叔抛掉一切,选择去北京,socrazy!
你知道?
她点点头,捏了一下我的鼻子,生气的说:你们以为可以瞒住谁啊!她也真是的,当年缺钱她也不说,去北京也是一声不吭。我知道她是爱面子,但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也许,就是因为你可以帮她,而且又是好朋友,才开不了口吧。老大,你就不要生气了。我可以想象顾明月当时的心情,就像我和周宇,就算再熟悉,也不想在钱这样敏感的东西麻烦他。
我只是气了一段时间,后来看她过得惨兮兮的,就拜托北京的朋友多多照顾她。不过我婚礼的时候,我还是要找她问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的,尤其是那个男人!
我和吴桐已经好久没这样聊过天了,这样的她又让我想起大学的时候。
那时候的吴桐总是忙碌的,每天早出晚归,在学校里,她就喜欢踩着高跟鞋,穿着得体的套装,提着名牌包包走在校园的巷道,干练美丽的她总会引起一大堆人的注视。最重要的是能力超群,做事果断,手段高明,再棘手的事到她那简直是小菜一碟。不过回到寝室,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掉那双高跟鞋,卸下一切坚硬的伪装,坐在椅子上揉着脚心,调侃着正在化妆准备出去约会的许诺,然后她会从包包里把几封情书递给正在煲电话粥的顾明月,从我这里打听最近新出的美国好莱坞电影,至少网站评分要在9.0。
她,曾是当时我们心目中的拿破仑,唯一的英雄。
现在,依然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