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休息期间,孙志对身边的野草说,野草书记,其实那条短信也不必在意,毕竟是学术问题,各种观点与看法应该存在,假如真的进行专题讨论的话,对曹颖是不是不公平。
野草笑笑说,我的想法正好和你相反,假如不进行专题讨论的话,人家会认为文联和作家协护短,只有通过大家对两部作品展开细致的研究讨论,才能得出结论,一方面可以还曹颖一个清白,另一方面可以让作家们打开思维能力,把创作视角提上一个新的高度。
萧河兰从旁边插话道,我同意书记的想法,只有通过讨论才能让曹颖摆脱抄袭之嫌,也可以给所有作家们上一课。
一直守在旁边的金春也说话了,他说,应该让大家进行讨论,但是不必要追究发短信的人,毕竟是学术问题,人家也应该有他自己的看法。
孙志趁机说,我同意金主席的看法。
野草说,既然是学术问题,这个人就没有必要处心积虑地把问题发在众人的手机上,应该在这个讨论会上大胆地提出来,这才符合情理。
金春接话说,倒也是,这个发短信的人有些见不得光明。
萧河兰说,所以说咱们也应该煞煞这种不正之风。
野草更进一步说,这本来就是一种变相捣乱,对作品有什么看法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光明正大地提出来?为什么要搞阴谋诡计?这不是给咱们这次作品讨论会制造难题吗?
孙志只得说,好事变坏事,让大家充分剖析两篇小说也能够增长知识。
几个人就这件事又进行了讨论。
村野走过来说,主席们,休息差不多了,咱们开始吧?
野草和孙志点点头,大家马上回到座位上,参加会议的作家理论家以及其它与会人员也都马上进入会场。
村野宣布,会议下一项,由获奖作家讲话,按照颁奖的顺序,曹颖,请上台来,说说你的获奖感受。
曹颖从座位上站起来,径直走向主席台,她不拿稿,空手上台,然后说,今天我不想说别的,只想说说《再见!情人湖》的创作思路。有人说我的作品有抄袭之嫌,并且明确指出我是抄袭了法里斯的小说结构,老实说,我对法里斯这位作家的作品根本不感兴趣,也从来没有读过他中篇小说,就说他的中篇小说《埃菲铁塔下的情侣》也是在我接受颁奖之后从手机上看到的,否则我还不知道法里斯出过中篇小说集。出国考察前,柳絮建议我看一下法里斯的作品,因为他是那次活动的法国发起人,作家们要和他见面的,还要一起讨论文学创作。为了柳絮这句话,我专门从网上打开法里斯的一部长篇,结果那冗长的句子让我读不下去,合上之后再没去看,感觉他和我的创作风格并不一样,不属于我喜欢的那种创作风格和基调。然而,奇怪的是我的中篇小说居然和他的中篇小说有了相似之处。我挺纳闷,所以我也不想向各位解释什么,只想听听大家怎么说,怎么看?到目前为此,我只知道法里斯有这么一部中篇小说集,而《埃菲尔铁塔下的情侣》也只是其中一部普普通通的中篇小说,也不是他的代表作。在此,我请求颁奖委员会给大家一点时间,让大家就这两部小说展开讨论,希望从中得出正确答案。我的话说完了。她说完向大家鞠躬,然后从容地走下台。
野草和身边的孙志交换一下意见,然后说,既然如此,那就请大家就曹颖和法里斯的两部作品展开讨论,畅所欲言各持己见,有什么看法都提出来。
女作家汤丽原地站起来说,我说两句。
村野马上说,请汤丽作家上台讲。
汤丽却说,我就在这儿说吧,上台反倒感觉有些别扭。各位领导,各位评论家和作家朋友,大家都知道我曾经是位出版社的编辑,在我当编辑的时候我就读过法国作家法里斯的作品,倒不是因为我崇拜他,而是因为他是法国作家协会主席。网上有关于他的报道。我当时是位普通编辑,所以就看了他许多作品,包括中篇小说《埃菲尔铁塔下的情侣》。从构思上讲,《埃菲尔铁塔下的情侣》和《再见!情人湖》有些许相似之处,相似之处就在于两位主人公反复在同一个地方约会,仅此而已!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中外名著有许多这样的巧合,我不想在此一一举例说明,因为在座的都是学者专家,大家看过的作品比我看的多得多,类似反复在同一地方约会的作品比比皆是,不能说明所有的作者都是一种抄袭行为,我认为抄袭行为应该有个界限。这个界限大家自然心中有数,我就不需要在这儿多嘴多舌。我的发言完毕!
野草说,很好!大家继续发言,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
小说评论家高文站了起来。
村野赶快邀请说,高老师,请上台讲。
高文说,既然汤丽作家不上台,我也就不上去了,就在这儿说说我的看法。很多人认为,抄袭就是复制他人的作品,或者借用了别人的原创思想。但是‘复制’和’‘借用’这种词汇却掩饰了抄袭行为的严重性。根据韦氏在线词典,‘抄袭’是指窃取他人的作品或者思想当作自己的,照搬照抄他人作品里的言词,窃用文学作品。把从现有的原材料里剥离来的成果或想法说成是最新或者最原始的观点。换句话说,抄袭是一种欺诈行为。它同时涉及偷窃别人的工作成果,并在之后为其行为撒谎。我具体说一下哪些行为都被认为是抄袭:一、把他人的作品转变成自己的;二、没有任何付出地复制他人的文字与想法,三、没有为引用语打上引号标记,四、给不出引用语来源的正确信息,五、仅改变文字但仍复制源作品句子结构,六、大量地复制了原作品的文字或者想法,使之占据了自己作品的大篇幅。另外,借用思想也是一种抄袭,原创思想的表达就被认为是知识产权,并受著作权法保护,就像独创的发明。只要这些原创的思想以书面或者电子文档等其他媒介形式被记录下来了,那么它就属于版权保护的范围。我之所以要讲如此详细是要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要从中得出一个结论,看看曹颖的小说中有没有法里斯的思想和文字,这是最关键的问题所在。我在来参加这次颁奖仪式之前,反复读了曹颖以及另外几位作家的作品,可以负责任的说,曹颖这部小说还构不成抄袭之说,我的理由是,一、小说《再见!情人湖》只有男女主人公反复在同一地方约会与《埃菲尔铁塔下的情侣》有点类似,但所描述的内容前者与后者完全不同,二、《再见了!情人湖》与《埃菲尔铁塔下的情侣》两篇小说完全就是两种叙述方式,语言也大相径庭,三、《埃菲尔铁塔下的情侣》其中男女主人公的结局是分道扬镳,女孩儿已经对男孩儿完全失望,所以她另外嫁人了,小说是悲剧的结局。《再见!情人湖》却给读者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他们最终结果没有人能够猜得到,是重新结合?还是只能做朋友。所以说两部小说的思想境界截然不同,更谈不上有思想抄袭之嫌。我认为利用短信方式扰乱作品研讨会的作法有些不太光明,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我暂时就说到这儿。我也希望持不同看法的人说说自己的观点。
又一评论家站起来说,就刚才高文老师的理论我想说说个人的看法,我认为反映抄袭作品没有错,假如大家看到抄袭作品的行为不去揭发,那么反而助长了抄袭行为的泛滥。当然了,我也不是完全赞同《再见了!情人湖》有抄袭行为的说法,但是两对情人反复在同一地方约会,而且贯穿始终,这是事实,是小说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所以也难免让人怀疑有抄袭之嫌。刚才曹颖本人也讲了,她并不知道法里斯写过这样一篇小说,当然也就不知道其中的情节,假如真的是如此的话,那么就是一种巧合。巧合在小说创作中经常存在,并不是一方抄袭另一方的,特别是在双方没有看到对方作品之前,可以认定为巧合。可是,法里斯这部中篇小说是在几年前出版的,而曹颖这部小说则是今年刚刚发表,这就不难让人家产生怀疑。怀疑曹颖嫁接了法里斯结构故事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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