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了五年,这个习惯还是没有改么?
想想,厉妖娆觉得这个年头好笑。
这个习惯,怕是想改都不能改的。
只有她知道,冷傲尊贵如他,睡觉时,喜欢缠着身旁人的脚。
而让厉妖娆震惊的是,这个习惯,琛琛跟他一摸一样。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遗传吗?
抿了抿唇瓣,她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他睡着的样子,还是比较挺可爱的。
纤细的指尖,轻轻地抚上他比女人还漂亮的长睫。
琛琛,好像也有一对比羽毛还漂亮的睫毛。
想起琛琛,厉妖娆的神情,莫名地黯了下来。
闭了闭眼,她缩回了手。
心口,隐隐泛疼。
她有太多的苦衷,难以诉说。
每每深夜都压的她无法喘息,动了动身子,她挪开双脚。
原以为,她已经习惯了黑暗的吞噬,可到头来,她还是会那么难受。
是因为……
不,这不可能。
夜,漫长又清冷。
……
南宫因为脚伤的关系,不得不在这里休养几天。
厉妖娆跟在他身边,自然是要受他的气得。
不过,不管什么事,习惯了也就适应了。
厉妖娆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一般的农活干起来,游刃有余。
白天,闲来无事,就随着老婆婆去菜地帮帮忙。
三餐,也没少帮忙。
“现在勤劳的姑娘是越来越少了,小伙子可要好好珍惜了。”老公公一边喝着酒,一边说。
他跟南宫坐在餐桌上,吃酒聊天,等老伴烧好饭菜。
看的出,在他们这里,就是男耕女织般的生活。
都说平淡是真,这话还是有一些道理的。
南宫挑了挑唇,不语。
目光,却是讳莫地盯着那一抹纤影。
“你们是偷跑出来的吧?”
南宫一愣。
“我见你气度不凡,定是什么豪门公子,是不是家里门第高,容不得你跟这姑娘相爱,所以你带着她逃出来了?”老公公八卦地猜测。
南宫本想否认来着,但后来又想想,没必要解释什么,更不需要介意什么,便点了点头。
“是啊,我们要在一起,恐是困难重重。”
“小伙子,只要有心,什么都会过去的,人生遇见一个知心人,一定要把握,别等失去了再后悔!”
南宫没有再接话,只是举起杯子,敬他酒。
老婆子不喝酒,平日里都他一个人喝,眼下难得有人陪他喝,他自是开怀。
在忙碌的老婆婆,听到他爽朗的笑声,也是咧开了嘴。
“我家老伴就这德行,姑娘可别在意,他啊,有人陪他喝酒,比什么都好,这不,这两天可把他乐坏了。”
厉妖娆粉唇弯了弯,没有说什么。
看到南宫肯纡尊降贵陪一个老爷爷喝酒,她心里觉得怪怪的,有点酸,又有点暖。
真是怪了!
烧好饭,四人落座吃饭。
虽是简单的几样蔬菜,气氛却异常温馨。
这里没有都市里的繁华,有的是淡然的真情。
就在他们吃的融洽之际,忽地有一个人匆匆地跑了进来。
年轻男人慌慌张张的,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
他嘴里大喊着,“不好了,有好多人……好多人闯进来了!”
“闯进来?什么人?”
穷乡僻壤的,谁会到这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