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子兰按照分布图上面的分布顺利的进了办公室。
然后利落的把某男给关在位面。
上官墨熠站一边听着锁门声笑了笑,接着也没走,就这样站在一边。
顾子兰反锁了门后,打量了一下这个办公室。
办公室很大,里面有一张办公桌上摆着一张像册,相册里面是一对笑着的男女合照,两人年龄差的有点大,看情况应该是原主和原主的父亲照的。
顾子兰一眼扫过去后,她瞬间感受到了原主心里复杂的情绪,想念,悲伤,痛苦,压抑……
她稳了稳神,接着大量着,看到了左边墙上一道仿古木门,看样子里面应该还有一个隔间。
顾子兰往隔间里面走,这里被布置成了一个很精致的休息室,一些生活用品都很好的摆着。
她拿了洗漱用品就进了里面的卫生间。
洗漱了一番就出来了。
少女的一头墨发如藻,轻柔的披散在肩头,墨色的发,白嫩的肤,粉嫩的唇,的越发衬的那张脸小巧玲珑。
她手里拿着帕子轻拭着墨发,眼里看着一处,眸中的光明明灭灭,不知在想些什么。
良久,发稍干,她便扔了帕子,坐在一边合上了眼。
原主的记忆瞬间被引动,朝她的意识里传来。
原主叫宋萝,现在是这家医院里的院长。
这家医院本来是她父亲宋章开的私人精神病院,而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出车祸离开了这里。
这家病院的名字叫中一精神病医院。
宋萝其实对这个并不怎么在意,只是在父亲的要求下选修了这方面的课。
岂料等她学完归来,父亲就被这里的一个精神病用刀给捅死了。
捅死了人的是个正常人还好,可偏偏是个精神病。
这在法律上来讲是无罪的,精神病杀人不犯法。
可以这样说,那人捅死了宋父,一点事情都没有,还要怪宋父没有管理好医院,否则精神病人怎么会接触到刀。
而那个病人会接触到刀是因为一个家属路过那里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所以这个事情在调查后被判定为意外。
总之两个字,坑爹!
遇见这种事情之能自认倒霉了,谁叫你要往那里走,谁叫我是精神病。
反正劳资无所畏惧!
可宋萝怎么接受的了啊!
那是她的父亲啊!又当爹又当妈照顾她长大的父亲啊!就被人这样给杀了,而她还不能让那人接受法律的制裁。
因为精神病人是在在丧失主观意识和判断能力条件下杀了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作为他的监护人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一般情况就是赔偿和医疗费等方面。
这样的费用要来何用,一条命就这样没有了,那人却就是个精神病人,照样过的无忧无虑。
宋萝瞬间心如死灰,不过法律程序该走的还是走了下去。
她的父亲很早之前就立了遗嘱,这个病院由她继承。
宋萝虽然有些任性娇蛮,但是个性还是比较独立的。
她受了打击后虽然很伤心,可处理完宋父的丧事后,她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有可能是她多想了,也有可能她并没有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