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蹊跷的好人好事,三名行色匆匆的路人,自导自演的剧情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自作聪明的“好人”,刻意包装的谎言,均遮不住犯罪的蛛丝马迹。法理与罪恶的搏弈,道德与伦理的救赎,看济城交警如何一步步揭穿“好人”的谎言。
12月5日清晨7时许,济城县公安局金川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其驾驶车辆从金川镇出发,沿国道308线去往天楚,途经白沙镇七里坪路段时,发现一名受伤的陌生老人倒卧在马路上。
出于道义,他驾车将该名老人送往了位于金川镇的县第二人民医院。他希望民警早点找到伤者家属。当民警姜伟询问该男子姓名时,男子自称“周某锋”。之后,报警男子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这通报警电话虽然合情合理,却总有些突兀的味道让姜伟心感蹊跷。姜伟将报警信息记录完毕后,报告所长夏海,得到指示,立即赶往医院进行调查。
之后,姜伟在医院得知,清晨被送到医院抢救的老人已伤重不治死亡,而造成老人死亡的伤势符合交通事故特征。种种迹象表明,这很有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于是,姜伟立即拨打了金川交警中队的报警电话。
接到派出所转警后,赶到医院调查的金川交警中队民警基本确定了该案确系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这名伤重死亡的老人是谁?他又是怎样出的交通事故呢?事故中的肇事车型是什么?肇事司机又逃向何方?那名报警男子与老人伤重死亡是否存在联系呢?
在走访调查中,民警从抢救伤者的医生处得知。受伤的老人是在当天上午6时30许送到医院的,而送老人到医院来的是三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年龄偏大。
当医生宣告老人死亡时,三名男子神色立刻变得慌张起来,随后便找借口欲离开医院,无论医生和护士怎么劝拦,三人仍执意离开。
那么这三名行色匆匆地男子是在担心此事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吗?这似乎在情理上也讲得过去,毕竟现在当好人被误解的事有很多,但民警还是对这三名男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按照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工作机制的要求,当日上午10时许,大队成立了由刘涵教导员任组长,二中队中队长吕耀兵任副组长,二中队全体民警为组员的“12.5”专案组,并分别成立了视频侦查、现场勘查、走访排查等小组开展侦破工作。
县公安局也派出法医和痕迹鉴定技术人员对死者遗体及其遗物进行鉴定。
根据派出所提供的报警信息,办案民警再次拨打了那名自称“周某锋”的报警男子电话。电话中,“周某锋”坚称自己是做好事,但言语中却似乎又有点闪烁其辞。
按照“周某锋”报警时提供的情况,办案民警圈定了事故发生的基本时间,并找到了位于国道308线清塘铺镇长坡坳的事故现场。
随着视频排查、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等工作的逐步深入,民警查清了死者的身份,同时也确认了报警男子确系周某锋本人无疑,因为周某锋在金川镇、白沙镇等周边乡镇较有名气,所以认识他的人还不在少数,甚至连死者的家属与他也相互熟识。
此刻,赶到医院的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他们一致要求民警交出凶手,因为在他们看来,送老人来医院的三个人就是“杀害”他们亲人的凶手。
民警好言相劝,尽力平服他们的情绪,并承诺一定尽快抓获真凶,还死者及家属一个公道。
死者家属的直言虽然是惯性思维所致,但没有证据的话,办案民警是不可能随声附和的。
在办案民警看来,送老人来医院的三名男子是否“出于道义救人”尚不可知,但有三个疑问却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其一,以事故发生地为起点,周某锋等人完全可以继续沿国道308线往白沙镇方向行驶,一是因为去天楚往白沙镇方向是顺道;二是如果要抢救伤员,白沙镇医院离事故地点要近一些,而周某锋等人为何舍近求远,反其道而行之呢?
其二,与周某锋一同出现在医院监控视频的另外两名男子是谁?他们三个人中间到底谁才是真正“驾车救人”的司机呢?是那个报警的周某锋吗?更耐人寻味的是第三点。
根据民警走访调查所得到的信息,周某锋与死者及其家属是相互熟识的,那周某锋为何要在5日清晨打电话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来寻找死者家属呢?
根据医院抢救老人的记录、以及县局法医提供的尸检情况,视频侦查小组着重对12月5日清晨5时至6时许期间,进出入金川镇、白沙镇、两路乡的视频信息进行了排查。
走访调查小组则根据视频侦查小组反馈的信息,对可疑车辆、人员进行了逐一排查,均没有发现可疑问题。
案件侦查进入到第二天,所有疑点都集中到了周某锋身上。12月6日上午,办案民警再一次电话询问周某锋情况时,他告诉民警,自己昨天清晨驾车救人后,觉得再开车出门不吉利,于是便将车停放在了自己家中,而自己则是坐上当天上午8点的大巴去到了天楚。
他还主动要求民警去他家查看自己的车子。按照专案组“不漏一车”的要求,办案民警立刻赶往周某锋家中,对其所驾车辆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这台牌号为天axxxxx的银色越野车已经很旧,车身上除了一些旧的破损印迹外,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
难道这台车不肇事车辆?但是很快,细心的民警在这台车的右前大灯底部,发现了一小块透着蓝色底漆的破损痕迹,而这块缺损的痕迹竟与民警在事故现场提取到的一小块漆片完全吻合,这不免让办案民警精神为之一振。看来,这台车就是“12.5”案的肇事车辆。
在之后询问周某锋家人时,民警又确定了几点重要信息,一是这辆牌号为天axxxxx的越野车确为周某锋所有;二是12月4日周某锋驾驶该车外出,原本计划第二天去天楚办事的他,却在12月5日上午7时许又将车开回了家,之后是乘坐大巴去了天楚。
专案组民警综合分析认为,在未获得另外两名同车男子口供之前,周某锋至少是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为了早日破案,在摸清了周某锋的活动范围后,刘涵教导员立即带领专案组民警驱车赶赴天楚,准备直接接触周某锋本人。
跟随专案组一同赶往天楚的还有周某锋的一名亲属。这名亲属在得知周某锋很有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后,深明大义,主动找到专案组,要求一同前往天楚劝说周某锋投案自首。
12月6日下午,在周某锋亲属的反复、耐心地劝说下,在道德伦理的反复煎熬中,当天下午14时许,周某锋主动向专案组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12月5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在周某锋投案自首之后,6日下午17时许,办案民警历经周折,找到了案发当日与周某锋同车的周某山、朱某洋。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也进一步证实了周某锋自首交代的情况属实。
询问过程中,周某山、朱某洋还向民警表示,事情发生后,原本计划与周某锋一同前往天楚的他们,在离开医院时便劝说周某锋投案自首。
之后,他们便就此分手。没有想到,周某锋却自导自演了一场“出于道义救人”的戏码。
周某锋自首后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驾驶的这台越野车年限已久,车身上原来就有很多破损的印迹,加上自己驾车撞伤老人后,车上破损的痕迹根本就不明显,所以他笃定,就算让民警去查看自己的车也找不到自己交通肇事的证据。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他想不到的是,一片掉落在事故现场的小小漆片,却宛如死者周某平老人的血泪“控诉”,将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曝光于威严的法律之下,而自己“精心”编撰的好人“谎言”也就此被揭穿。
根据周某锋交代,案发当天清晨5时许,周某锋驾驶牌号为天axxxxx的越野车,搭乘周某山、朱某洋从金川镇的金华宾馆出发,准备沿国道308线转道高速去往天楚,因天未亮且下着大雨,视线不佳,当车行驶至白沙镇七里坪路段,将正在横过马路的周某平老人撞飞倒地。
事故发生后,周某锋连忙下车查看伤者伤势,却意外的发现伤者是自己熟人的父亲。来不及多想的他与同车的周某山、朱某洋一道,将伤者折返送到了县第二人民医院。
当医生宣布伤者已经死亡的消息,周某锋害怕自己无证驾车肇事致人死亡会带给自己牢狱之灾,于是他打定主意“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便不顾医生劝拦,迅速逃离了医院。
之后,为了撇清自己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关系,周某锋拨打了金川派出所的报警电话,谎编自己抢救受伤老人的“道义行为”,甚至在办案民警扣留自己车辆时,他还理直气壮的通过电话责问民警“凭什么扣车”。
谁知道,这些欲盖弥彰的行为,不但没有减少他在民警心中的嫌疑份量,反而将自己越描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