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佛客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018

任不命继续向前划着水,按照老龟说的前面就是大陆,任不命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加解决生理问题就是划水,,可是一连7天过去了,别说大陆了,连个小岛都没看见,本来精神渐好的啾啾又变得萎靡不振,那老龟不会是弄错了吧,任命一边腹诽着,一边划着水。.

终于,又过了5天,任命在远方发现了一条地平线,“啾啾,我们马上就能到陆地了。”

“啾~”啾啾有气无力的回了声,任不命心疼啊,双手更用力了,划了半天,当天色暗下来时,终于踏上了陆地。

任不命和啾啾躺在地上,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任命忽然发现脚踏实地原来是这么舒服,但是舒服归舒服,肚子还在叫着,任不命急忙爬起来找吃的,幸亏他们着陆的地方是片小树林,野果还是有的,一个半月没有吃上水果,这一人一兽看到野果就像刚吃了春药的壮汉,看见母猪都觉得漂亮。

一阵海吃,任不命拍着有些发胀的肚子狠狠的打了个饱嗝,小啾啾学着也打了个,“哈哈”一通笑声惊起了树林中的鸟儿。任不命站起来望了望四周,看到不远处有座废弃的灯塔,看来今晚要在那过夜了。

带着啾啾,进入了灯塔,任不命发现这座灯塔废弃的时间算太长,在里面的屋子里找到了一套破旧的衣裤、草鞋和一把生锈的砍刀,衣裤非常破,都是补丁,而且袖子,和裤腿都破破烂烂的,不过好歹能穿,总比自己身上已经破破烂烂的兽皮服好看,任不命换好衣服,抱起啾啾在里面的床上过了一夜。

第二天,任不命灯塔上看到了一座大城,就带着啾啾前去。

到了城下,城门非常大,两边站立着精神抖擞的士兵,人们来来往往出入城门好不热闹,任命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的人类,而且还是这么多,不免停下来这看看那瞧瞧,这个世界的人和地球上的人没什么区别,不过衣着长相更像是中世纪的西方人,没有东方人的特征,任不命这边在看着人家,人家也在看着他,任不命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几个月了,还没有剪过头发,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脑后,胡子拉碴,还有那一身破衣服,活脱一个流浪汉,不过,人们也只是对他看了两眼就继续走路,看来像他这样的流浪汉不少。

任不命带着啾啾走到卫兵身前问路:“这位大哥,请问这里是哪里?”

卫兵态度不错,虽然有些厌烦任不命,但还是回答道:“这里是自由之城。”

自由之城?看到卫兵对自己的态度,任不命也就不再多问,带着啾啾进了城。

一进城里,任不命就像是进了个大观园,一切都新鲜,这里的建筑风格各式各样,大多是西式建筑,大路两旁都是商铺,虽然看不懂他们的招牌,但是能看出来是卖衣服,武器,小吃之类的,任命越往前走越感到惊奇,啾啾也站在是任不命脑袋上四处张望。不光是建筑千奇百怪,就连人也是,除了普通的人类,任不命还看到了比蒙,满身长毛、高大的熊人,有着狼尾、身手矫健的狼人,长长的胡须,身体矮小的矮人,还有好多任不命都不知道的种族。“轰!”任命身旁的一间房子传出了一声巨响,紧跟着门打开了,黑烟里冲出一个浑身破烂的老头,一边咳嗽,一边喊道“又失败了,难道是剂量大了?”周围的人继续做着自己的事,看来已经见怪不怪。

“这真是个怪地方,对吧,啾啾。”

“啾。”“唔~”两个声音从任不命头顶传来,啾啾的肚子一叫,任不命也感觉饿了,可是没钱啊。任命正发着愁,忽然看到前面一个全身连头都罩在蓝色大袍子里的人正给个乞丐钱,给完钱那人把钱袋往腰上一挂继续向任不命这边走来,“嘿嘿,啾啾,看我给你露一手飞龙探云手。”

任不命将精神集中到双眼,又进入那种慢速的感觉,他若无其事的向前走着,在擦过那蓝袍人身边的一刹那,右手闪电伸出,抓住钱袋,迅速缩回,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堪称完美。啾啾在上面一直看着,兴奋的拽着任不命的头发,任不命疼的呲牙咧嘴,“小宝贝,别闹,一会哥哥给你买东西吃。”这句话真管用,啾啾马上伏在任不命头上不在动弹。

任不命迅速找个小巷子准备分赃,可是这个钱袋却怎么也打不开,抽出砍刀,不管怎么割还是没用,任不命蹲在地上苦思冥想怎么打开钱袋,就感到头发又被啾啾拽了起来,“啾啾,别闹,哥哥在想办法给你买东西吃。”但是这回没用了,啾啾还是死命的拽着任不命的头发,任不命把啾啾提下来,就看到啾啾用小爪子指着他的身后,任不命马上握住砍刀向前一个翻身全身戒备的看着后面。

“那个钱袋是我的。”来的人是刚才的冤大头。

“啊,原来是你的,我正想着找失主呢。”任不命赶紧把砍刀别回腰后,脸不红了,气不喘的说着假话,怀中的啾啾也是一阵点头哈腰。

“是真的?”蓝袍人走了上来。

虽然对方的脸被一片黑色挡住无法看见,但是任不命还是能感到对方在盯着自己看,任命赶紧陪着笑脸信誓旦旦说自己是多么的善良,是如何捡到钱袋,如何想打开钱袋看看偶遇没有主人的信息,如何希望把钱袋还回去,任不命每说一句,啾啾就猛点一阵头,要是普通人,恐怕真以为任不命是个大好人了,但是那个蓝袍人依然盯着任不命,任不命心里也开始发毛了,任不命正准备开口,“唔~”肚子先替他说话了。

“哦,为了感谢你,我请你回家吃顿饭吧。”蓝袍人说完转身就走。

对方的声音一直是一个样子,听不出是真是假,管他呢,先吃了再说“那我就不客气了。”任不命赶紧跟上。

一路上,任不命想方设法跟蓝袍人套近乎,“你的袍子真特别,一定是找人专门做的吧。”

“这是法师的通用法袍。”

“你的钱袋好像材料也不一般啊。”

“是专门防止被砍刀割破的。”

“你是怎么知道钱袋被我捡到的。”

“钱袋被我施了魔法印记,5里内我都知道被谁拿了。”

“你的钱袋我怎么打不开啊。”

“我施了魔法,只有我才能打开。”

任不命碰了一鼻子灰,赶紧换个话题,“你家在哪啊。”

“到了。”蓝袍人停下了。

任不命抬头一看,一个很气派的院子,门的上部挂着个大牌子,写的什么任不命不知道,不过马上他知道这里是哪了,因为大门两边站着两个卫兵正向那个蓝袍人行礼,城主府!

不会是偷到城主身上了吧,没想到我的运气这么好,处女偷就偷了个微服私访的城主,不知道这个城主这样子抓了几个。

“进来啊。”蓝袍人转身对愣在原地的任不命说。

“我就是来打酱油的,捡到钱袋就是意外。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你不吃饭了?”

“我~”任不命的千言万语全被咽下去了,这是人家的地盘,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吃!”想通这点的任不命昂首挺胸跟了进去。

“少主,回来了。”一个管家模样的老人走了过来,“德姆爷爷,你先带他去吃饭,我去找二爷爷。”

“好,你跟我来吧。”任不命跟着管家那边去大吃大喝。

这边这位少主来到城主府内的一个魔法塔里,塔顶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在看书,少主上去把书一合,在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不发一言。

“我的卡贝儿,怎么不高兴啊?”白胡子老头慈祥的笑着。

“二爷爷,我今天上街碰到一个小贼,他偷了我的钱袋。”

“我当是什么事情,不就是一个小毛贼嘛,让你爸爸把他抓起来不就好了,怎么闷闷不乐啊。”

“二爷爷,你说我现在的实力是几阶。”

“我们的卡贝儿可是个天才,马上就要突破低级法师成为中级法师了。”老头脸上洋溢着笑容,看来很是赞赏。

“那您说我的心灵之眼最高能看到几阶。”

“心灵之眼是我们家族的能力,虽然实力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在1阶以下你都可以看透。”

“可是我竟然看不透那个小贼,而且我还发现,我还发现我竟然差点被他的眼睛迷住。”卡贝儿的语气非常气愤。

“竟然有这种事,那个小家伙在哪里?”白胡子老头对这个事情很感兴趣,心灵之眼是他家族的遗传能力,能通过眼睛看穿所有生物的想法,他活了一百多年都没有失手过,虽然卡贝儿实力不强,但是能力可以无视一定的阶位,除非达到1阶以上。他要见见这个能够对抗他家族能力的小家伙。

“我让德姆爷爷带他吃饭去了,他就像个肮脏的流浪汉!”卡贝儿口气到没有什么厌恶,不过明显没什么好感。

“卡贝儿,不要用这种眼光去看待别人,我们之所以拥有心灵之眼,就是因为我们可以透过外表来看人心。”白胡子老头敲了下卡贝儿的头。

“是,二爷爷。”卡贝儿揉着脑袋答应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