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名士
作者:枯井蛙      更新:2020-07-28 02:15      字数:2512

宋金洲夫妻俩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铁幕在教导狼女说话。

他给妻子打了个眼色。(你看,我说的不错吧,小木不仅收服了狼女,已经开始教她说人话。)

铁凝芷忍着恶心感,对丈夫比了个小拳头。(你给我表现自然一点,要是被别人看出来,老娘就锤死你。)

两夫妻以心语交流,却缺乏心有灵犀的技能,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

而且铁凝芷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山坳中除了铁幕与狼女,其他人不是在打坐,就是在睡觉。

并且也没人会往那方面去想,由于烧开水的事件,大家都知道二夫人这两天不方便。

所以,尽管宋金洲表现得神清气爽,铁凝芷表现的恶心呕吐,也极少有人能想象出一些不可言说的、夸张的画面。

不过,当铁凝芷来到弟弟身前的时侯,还是很敏感的看到小木吸了吸鼻子,似乎嗅出了什么味道,又抬头看了看自己。

虽然小木没有露出什么意味深长的表情,铁凝芷却是自己做贼心虚,许多想好要对小木说的话,再也说不出口,撒腿狼狈而逃。

铁幕看着便宜姐姐的背影,有些疑惑。

刚才确实闻到一股腥味,还以为姐姐抓鱼去了,本想向她讨要一尾鱼,用来作为狼女的奖励。

哪知道便宜姐姐今天这么奇怪,居然不缠着自己,就这样走了。

也好,省去本座许多口舌。

“狼,女。”

这两个字是狼女说的,早已练习了无数遍,虽然还不是很标准,却已基本上掌握了两个字的发音。

她似乎很开心,也知道自己这一次表现的很好。

趴在地上盯着狼王,伸长了脖子,棕色的瞳孔中全是亮晶晶的宝石。

铁幕摸了摸她的头,又撕下一块肉干送到她嘴里。

狼女表现的很乖,没有一口咬上来,而是伸出了舌头,轻轻地将肉干卷入口中。

放过盐的熟肉香味浓厚,越嚼越有滋味,狼女慢慢的嚼着肉干,脸上纯真的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狼女。”

她又说了一遍,这一次更加标准。

她其实能够很好的分辨,自己的发音是否准确,只不过因为从未说过人言,舌头转不过圈来。

铁幕又指了指她,“你是狼女。”

狼女比划出一个相同的手势,指向自己,“你,是,狼女。”

铁幕摆了摆手,做出生气的表情,当然也不是真的生气,只有这样,狼女才会知道错了。

他又指向她,“你,狼女。”又指向自己,“我,主人。”

狼女坐在地上,学着铁幕的样子,先是指向自己,“狼女。”又指向狼王,“主银。”

铁木笑了,她果然很聪明,于是,又赏了她一根肉干。

狼女这回没有用舌头,伸出了爪子接过肉干,送入口中咬掉一半,又将另一半递了回来。

“主人”

向狼王孝敬自己的猎物,或是食物,这一条规矩,不管是狼群或是人类,都是差不多的。

铁幕欣然接受,与狼女分食了手中所有肉干。

两双眼睛互相对望着,信任在目光交流中缓缓建立。

铁幕心有所感,拿出白玉扇观看,果然是狼女的信息有了变化。

她的基础信息‘练’,变成了‘练狼女’,原来这个练字,是她的姓氏。

这种感应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夜子时一刻的时候,铁幕也有过心血来潮的感觉,那是来自陶米的变化,小丫头从3级升到了4级。

对于陶米的努力,铁幕也非常欣慰,同时也查看了她与于二的位置,都处于渭源县同福客栈。

也是因此,铁幕确定的一点,只有与人书建立‘血契’的人,在等级或是状态发生变化时,自己便会产生心血来潮的感应。

这是一种强大的功能,但铁幕并不打算胡乱使用,若是血契太多,时不时来一下心血来潮,那么这种功能就将变成自己的负担。

所以,若是将来白玉扇意外染血,而那个人又与自己无关的话,那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杀掉。

天色已经渐渐泛白,铁卫们也陆续醒来,简单整理了一下行装,十六人的队伍便再次出发。

铁幕给狼女穿了一件小裤头,虽然穿这件裤头的时候花了些功夫,也总算让狼女有了一块遮羞布。

狼女对其他人依然有些抗拒,便只能与铁幕共乘一骑,幸而她的体重很轻,黄膘马也足够神骏,并没有影响队伍的行进速度。

铁幕让狼女趴在马鞍上,一手持缰绳,一手按住狼女的后背。

小小的人儿在马背上不停的扑腾,时不时还发出咯咯咯的笑声,使得这支原本沉闷的队伍多了一些欢快。

翻山越岭终有尽头,队伍在午后时分便走出了秦岭,洮河水涛涛,自北向南奔流而下。

而这一行人终将逆流而上,踏上一条前途未卜的道路。

––––

沦陷的临兆城,在炽烈的阳光下显得残破。

北风从城头刮过,风中带着热浪,热浪中夹杂着黄沙,黄沙中又有浓烈的尸臭味道。

城墙下的尸体,昨日已清理干净,城墙上却又重新挂上了一排血淋淋的人头。

鞑子没有屠城,死亡却并不会停止。

四门都被鞑子的军队占据,不允许任何人进出,城中的民众变成了被圈养的羔羊。

“这样的活着,老夫还不如死了!”

康府。

偌大的宅院,只剩下一个年老的管家,和三两个粗使的婆子。

家丁早就死在了城墙上,或是关进了城西校场。

稍有姿色的丫鬟更惨,她们早已被禽兽般的鞑子捉了去,从此便生活在炼狱。

而她们的主人,一个名满西北的大儒,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惨剧发生,没有丝毫的办法。

他能有什么办法,除了满肚子的学识,以及拥有一副好嗓子,只剩下满头华发。

康海,弘治十五年的状元。

曾金殿奏对,力陈时弊;也曾直斥皇帝昏庸,撞柱死谏。

他本就是一个该死的人。

却被一个自己深恶痛绝的人保了下来。

只因为那人是他的同乡,刘瑾。

回到家乡,康海心灰意冷,不再与士林往来,甚至不愿承认自己儒士的身份。

他以歌寄情,创办康家班,以秦腔为基础,创造出了康王腔,声名不仅没有跌落,反而响彻整个西北。

哪曾想?

鞑子破了城。

哪曾想?

鞑子的狼将军要听他唱歌。

唱便唱吧……

就让鞑子好好听一听‘不叫胡马度阴山’的壮歌!

康海掷掉酒盅,高喊:“阿福,备车。”

“老爷真的要去?”

康海对着苍天作揖。

末了,用他苍老且洪亮的声音说出一番掷地有声的话语。

“铁大人坚守了一个月,最后,用自己的名声换来了满城苟活。

老夫偏偏要反着来,就用我这具行将就木的身躯,去唤醒老秦人的风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