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戴着碧玉戒指的白手,缓缓掀起衣帽,那动作当真温文优雅,于是,就连月见山等人,也不由得朝那桌看去。
“……欸?!”
也不知是谁个先发出的声音,但是自他这一呼后,众人刚提起的好奇之心,一下子便跌入谷底,半点提不起劲了。
原来,那人并非女子,而是个苍白消瘦的年轻人。
众人的失望,倒也不是说他丑极,只不过,实是很平凡的容貌,若要比起秀气,那小丫头还是胜他一筹的。
再加上寻常一眼观人,往往讲究三分气度七分貌,而这青年的模样,眼不大,唇发白,凑合一起,不清不楚,就跟隔纱看物似的,眨眼便忘了,与那冰壶玉尺的风致相配起来,确实是有些可惜的。
期望几分,往往失望甚过几分。
众人一叹,不由得皆面露憾色。倒是雷澈,仍旧是看着年轻人,而且,似乎算得上是目不转睛地盯住了。
“怎地?你们不服?”那汉子见他们这般,一掌便拍到桌面,留了半寸掌印。
见他这样,年轻人只睨了他一眼,淡淡说:“激动什么?我一男子,你非得去跟人家小姑娘比。无聊。再说,这才是人之常态吧。”
“常态个屁,在老子心里你就是天下第一大美人!”汉子撇撇嘴,斜眼扫了一遍店里的人,又添一句,“再说了,老子没觉得这里有谁比你好看。”
这下不说村夫,连小丫头都觉得,这大汉眼神确实不大利落。
可那汉子眼神当真敏锐,这一扫,正瞧见那桌的雷澈直盯着身边的人,于是便跟只被侵犯领地的狮子似的,指着他大声喝道:“喂,那边那个小白脸,说你呢!看够没?!”
听他这话,雷澈霍地站起来。
见状,唐采青等人顿时神色一凛。
也难怪他们,雷澈这些天是有些异常。
似乎也觉得雷澈像是来动手的,那汉子双拳一握,蓄势待发。
果不其然,等雷澈走到桌旁,刚要坐下,那汉子便直径一掌朝着他面门拍去。
其掌稳准,力重劲足,若是被击中,怕是要断骨错经,若是击到面门,那怕是鼻骨都得碎了的。
如此下手,着实狠毒,这样想来,这汉子也算不上什么良善之辈。
再看那雷澈,其实压根就没打算理他,故而走过来时,连剑都没拿。但无奈对方已然出手,雷澈眉头一皱,随意在桌上竹筒里抽了支筷子,四两拨千斤地一挡,回手一推,那蒲扇似的大掌竟被震了回去,再看他那手中筷子,却是安然未折。
就此,足见其内力之深厚。
那汉子没了怒气,只觉又惊又奇,再想过招,可那年轻人当即压下他的手,力道不大却是很坚定非常。
“刑天不得无礼!”那年轻人话虽说得小声,可却让那虎背熊腰的汉子不甘地坐了下来。
直径坐下,雷澈随手将筷子一投,正中竹筒。
至于那汉子的怒视,他全作没看见,只朝那年轻人缓声道了句:“安余,你的腿终究还是废了。”
其实自雷澈走过来时,那被唤作安余的年轻人便注意到了,并且一直看着他,正因如此,才没来得及看到那汉子出手的意图。
所以,听雷澈这一开口,安余更是微微有些激动地抖了抖唇,好半天,才唤得一句:“……雷叔叔。”
“啥?叔叔?”那汉子指着雷澈,朝那安余问道,“他这样不过跟你同岁,你叫他叔叔?”
“雷叔叔,他是赤炼魔人‘翻天掌’的刑天。嗯……一路护我,性子有些莽撞,所以失礼了。”那安余也不打算同那汉子解释,只先朝雷澈低声说道。
闻言,雷澈看了眼那刑天,然后又将目光重新放在了安余身上。
二十年前初见,这安余也不过五岁而已,躲在他娘身后,骨络不凡,伶俐非常。十五年前又见了一次,他坐卧竹椅,行走不便,于是便匆匆一瞥,此后再无缘了。
谁知,现下还能相遇,当真让雷澈觉得幸运。
若要说这原因,便是这安余虽双腿不行,但却是武林四大公子之一的“知鱼公子”。
他“知鱼”之号,出于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论“安知鱼之乐”。这是赞他,知天知地,甚至连那庄子与惠子探讨的鱼是否乐之,都能知晓。
原来这知鱼公子,便是人人争以相见的沧澜阁主。
而沧澜小阁,则是收集武林各项秘闻的大情报站。正因如此,为了避免诸多不便,安余出行一向低调,再加上他那平凡样貌,故而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让人无处可寻。
由于时隔甚久,若不是雷澈察到他手上那枚鱼形玉戒,以及熟悉那安余之母的气质风度,怕是也不大能从样貌上,回忆起这位故人之子了。
可对于安余而言,他却是记得雷澈的。
他哪里忘得了,那个踏过满树樱花、与父亲刀剑相击的青年,哪里忘得了,那楼台酒座、与父母杯筹共饮的身影,哪里忘得了,那落英缤纷下的青衣素裹,又哪里忘得了,那灯火阑珊处,一双浓如夜凉的眸子。
母亲的笛声中有他,父亲的刀影中有他,雷澈之于安余的记忆,也许不过是几块遥远而朦胧的碎片,可却总能不断地拼合出各种美丽的画面。
如今再见,恍然若庄周梦醒。一切,似乎都与记忆中的全然契合,眼前人,丝毫未变。
自然,他知道,雷澈当年为了杀苏夜痕,落下了这等毛病。虽是为之惋惜,可现在想想,这又有何不好呢?若不是这样,他又如何能再看到那依旧乌亮的黑发,依旧冰凉的白肤,依旧不老的容颜?
青春,对于英雄而言,若不能带来与之相称的力量,那终究不过是皮囊。可对于旁人来说,这无异于是一种接近永恒的神话,是一种得以望而兴叹的慰然。
而在这江湖中,最缺的,便是这种永恒的神话,这种不灭的慰然。
“雷叔叔,你当真未变。”
安余凝视着他,似乎回到了那个满目樱花的下午,那个月满西楼的晚上。
“生老病死,我不过少了一环罢了,”雷澈知他说的意思,但却没兴趣纠结在这等无聊的问题上,倒是他再次瞥了眼安余桌下的腿,又说了一次,“你的腿到底还是废了,可惜。”
他这话一出,那刑天却是怒了。
原本刑天看安余对雷澈恭敬,故也不吱声,只在旁边盯着,但听他两次说安余腿废,便如何也忍不住,一拍桌子朝雷澈叱道:“你他娘的别一口一个废了,老子听不过去!”
“刑天!”安余压低声一喝,瞪了眼那刑天,见他不情不愿地闭了嘴,才转头看着雷澈,缓缓道,“雷叔叔这是惋惜。”
安余不禁苦笑,刑天不懂,当年雷澈曾和安平说过,让他上月见山习剑的。所以雷澈这话,看似无情,其实当真是惋惜,也就是因为惋惜,才说了两遍。
“雷叔叔,他不懂,您别生气。”安余面色有愧,连忙赔礼道。
可雷澈本就没打算理睬这刑天,他这把年纪了,为了一句话、一股气出手,那才叫丢份儿。所以,依旧就当没听见,没看见似的,只接着朝安余说道:“罢了,你这样,也算承了你母亲的家业。”
余落影是个奇女子,上任沧澜小阁之主。而安余能号为武林四大公子之一,也算不辱他母亲声名。
看他那与其母甚为相似的容貌与神韵,雷澈觉得安平确实幸运,娶了个好妻子,生了个好儿子。
这一想,再回看自己,雷澈突生出些嫉妒了。
“雷叔叔过赞。”安余一哂,也凝着眼前的雷澈,乍看一如既往,可细观之,却与从前不大一样了。
那时雷澈的冷,是那少年老成似的沉,而现今的冷,却有着一股子风骨犹劲似的稳。
岁月,终究还是在他灵魂里刻了印,然后透过那双黑幽幽的眸子,显了出来。
当然,他知道雷澈这主动来找自己,所谓何事。
其实他不仅知道雷澈要问什么,就连雷澈何时下山,所行路线,也知晓七八,甚至他还估摸过大概时间,若不是途中遇事,也不会迟迟未曾碰上。最后,到底是人算不如天算,一场大雨,就使他们在这荒郊野外的小客栈内相逢了。
于是安余开门见山,问道:“雷叔叔你此趟下山,去的便是武当吧。”
见他问句述陈,雷澈知晓他的本事,也就点点头,然后说:“那你恐怕也该知道我想问的是什么吧。”
这,才是矢箭之的。
习惯性地摸着玉戒,安余笑了笑:“自然,雷叔叔,不过等今夜雨下大些,我们再说如何?”
他这等做耳目的,习惯了。观得今夜是要下暴雨的,到时雷鸣雨狂,才最是秉烛夜谈之良机。
“操!你当真要和那小白脸晚上说话?”
一手抱着安余,刑天一手推开门,进了屋,终究忍不住问他。
“小白脸……你可知他是谁?”脑子里自动滤掉了那些个粗话,安余解了披风,朝刑天瞥了一眼。
处久了,深知他性子,刑天眉头一挑,问道:“是谁?”
见他如此配合,安余不禁伸手点了他额头一下,一哂:“你不是口口声声说当今天下,最敬月见山的‘千秋剑’么?”
闻言,刑天当真吃惊,接过的披风都差点掉了。
“啥?!那小子是雷澈?!”
当年苏夜痕剑挑群雄,其中便包括赤炼,所以赤炼之人自是又惧又厌这个‘魔剑’的。故而雷澈杀他,算是得上为武林除害了,经此月见山一战,不管白道黑道,都视其是宗师般的人物。
可心目中的豪杰,本应是雄壮威武、长须乌髯的伟男子,而今变成了……
当然,他这般想法,实有偏颇。
首先雷澈身材不说魁梧,但也精壮,腰瘦腿长,既有习武之人的利落,又带着几分潇洒的风流。
再说那面貌,虽不是满脸髭髯,但也不是全然阴柔之色,幼时也许不易辨,但如今长成,自然是鼻挺眸深的朗朗男儿容貌。
最后,雷澈行为举止,从来不作忸怩之态,也无烟行媚视之状。
故而,威武亦有,乌鬓亦然,作何称不上是伟男子呢?
可见,一眼观人,难免有误。
这一想,看人果不能光看脸,就像学剑一样,学得不光是剑。
“可他那样哪有那岁数?!除非他杀苏夜痕时是个小娃娃!”转念一想,刑天仍不得解。
听他这话,安余却是宛然一笑:“在月见山久了,兴许成仙了吧。”
“……切,成妖还差不多。”
见他避过,刑天也不再细问,只恨恨地啐了句,转身便去打盆热水去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