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4) 首次合作
作者:泓滟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630

萧芸理解丁老师规劝的用心,从事务所工作的性质与客户这种衣食父母关系来说,是应该要有服务于委托人的意识的,只是,从客观及公正的角度出发,萧芸又免不了据理于专业上的判断。

第二天,萧芸没有贪恋高星级酒店的舒适及享受,一大早和同事们吃过早餐后,很快又进入工作状态,她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潜心于某项交易分析判断上的感觉。

“你们办公室陈豪主任在吗?”萧芸手捧着刚刚查阅完的资料,让酒店财务部黄会计帮忙找人。

“他,已经辞职了,有什么事吗,萧经理?”黄会计是位腼腆的女孩,她是财务部全程陪审的其中一位,每次萧芸问她问题时,表现都很谨慎。

“关于那辆奔驰车的购置情况,你清楚吗?”萧芸问。

“你想问什么问题?”小黄会计倒过来问她。

“为什么购买合同上是陈豪的签名呢?”萧芸问。

“是我们老总让他去具体办理的,所以合同肯定是他签呀。”小黄会计随手翻了一下萧芸递给她的资料。

“委托书呢?按你们总部的规定,这种行为应该要有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的共同委托书才行呀?”萧芸问。

“呵呵,领导交待的事,我们只有务实去做的份,哪有问领导要签名委托的道理。”黄会计这笑中的无奈,萧芸是理解的,她想想也罢,先把事情弄清再下结论。

据查帐面资料,2001年5月,山海酒店总办主任陈豪与广州万豪食品公司签订购买一辆奔驰S320车合同,总价款为62万元。但其后付款却是把62万元分为两笔,一笔30万付往海南晓阳石材厂,一笔32万电汇至广州家乐装饰公司,这两笔汇款没有合同出让方广州万豪食品公司的授权书。另外,根据该车行驶证上的记载,车的所有权人是广东茂名金盛公司,也就是说,截至山海酒店与广州万豪食品公司的购车合同签订及该车的使用权交付,广东茂名金盛公司和广州万豪食品公司还没完成该车的过户手续,山海酒店为该车的第三个买方。

“在没有证据证明广州万豪食品公司合法拥有该奔驰S320车所有权的情况下,山海酒店作为买方与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实在是考虑不周。”萧芸是这么想的,她怎么也搞不清山海酒店为什么要进行这单交易。

“我该怎么下结论呢?”萧芸轻声自语。

“工作进展得顺利吗?”是邹一帆打来电话。

“还行吧……对了,有些问题想要和你探讨一下,等会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好吗?”萧芸突然想起要和邹一帆讨论这些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便邀请他过来一起吃晚饭。

“你们都在哪用餐?”邹一帆问。

“在酒店四楼的自助餐厅,我可以签单,是酒店授权的。呵呵,假公济私请领导一下,你大可不必想到是欠我人情哦!”萧芸放下手中的笔,轻松自如地跟邹一帆开玩笑。

“这人情我领,算欠也行!”邹一帆乐呵呵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