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当空照,雪花漫天舞,天际本蔚蓝,中原现白银。 飞速更新
彻骨寒风呼呼吹拂着中原大地,虽天边的红日当空而立,红色的光芒似是要吞噬天际,却也是挡不住寒流的浸蚀。天空下,白土上,号角,擂鼓震天响,战马交错纵横,歇斯底里的喊杀声将场上铁器的击打声死死压制。
一会儿血光流转,一会儿雪白飞扬,战场上你死我活,只为那一世的荣华,千古的流芳。
手指微动,林华躺在冰冷的大地上,一股彻骨的寒流顺着脊柱攀爬而上,亦是堕落九幽深处,冰寒如斯。还不待林华撑开双眼,下意识的右手一拍地面,就要腾身而起,此乃是非之地,生死一瞬间,决不可久留!
这是他的第一本能反应,这是一个优秀特工最为本质的触觉。对于特工而言,将自己暴露在敌人的眼皮底下,是最不可原谅的错误。
身子一跃半空,腰间用力转向一边,单手扶地,直视前方。
当视线转向那惨绝人寰的战场时,林华呆住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我不是在与人战斗吗,怎么会出现在战场上,而且还是这么落伍的冷兵器战场?
林华此刻的思维还停留在沉睡之前,亦或者说是......暂时停留在前世最后的一点思绪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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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是隶属于华夏国的一个秘密组织,人送外号龙组的特工。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林华还是龙组当中特别优秀的金牌特工,自从美利坚回国之后,工作五年,出手无往而不利,完成任务的成功率更是远超前人,达到惊人的百分之百,因此成为龙组特工排行榜第一位的王牌特工,其声望更是赶超大不列颠头号特工零零发。而龙一这个外号也是业类人士对他成功率的尊称,长久以来,林华一直都是那些犯罪组织欲杀之而后快的首选人物,全球追杀悬赏榜第一,也已经被他牢牢霸占了五年之久,也就是说,从他出道以来,就一直是这些人的梦魇。
其实,也并非没有人接过这个任务,只是很可惜,每次接到任务的人,不是被脱光了吊死在桥头,就是莫名其妙的死在公共厕所的马桶上。从那之后,再没有人愿意接受这项死亡任务,人人敬而远之,尽管赏金一升再升,但始终无人应战。
钱固然美妙绝伦,但没命享受,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林华除了实力过人,胆识超群之外,性格乖张,行事特立独行更是被人所津津乐道。
相传一次,林华在执行一项特别任务,路过一个路口,见有一群社会游荡分子正在围殴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孩。林华顿时来了兴趣,硬是在一旁,抽着香烟,看着这个小孩被人打得体无完肤。
见众人打得是精疲力尽,这才慢慢悠悠的走上前,笑谈道:“诸位,打得可算尽兴?”
“***!关你屁事啊,少在这唧唧歪歪,小心老子连你一块打咯!”
话还没落,几人只感觉眼前一团黑影闪烁,接着两眼一抹黑,昏倒在地上。然后将一旁那个小孩提起,又重重的摔在地上,转身离去,临走前只撂下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好心人,若是不自己学会保护自己,那倒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之后林华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小孩,据情报组传来的报告,那个被林华随意救下的小孩,现在正在美利坚被那里的人奉为天才儿童,他还开创了手机时代的新格局,名为菠萝!
但是就这么一个怪咖,居然认为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太有爱了。作为一个站在特工金字塔顶端的人物,曾经让无数人笑掉了鼻毛。只不过他这么说还是有一些根据的,在国内他看不惯富人欺负穷人,看不得官宦欺负平民,在国外,他看不得外国人欺负本国人,特别是那位于华夏国对面的倭国,只要被林华看见,一定就会被抓过来一阵狂扁,然后笑呵呵的说一句八格牙路。
这一次,国家派林华前去调查长安国宝失窃一案,自诩爱国主义的他,哪能看着国家的宝物被人盗取,于是,一路星夜赶到长安,在他坚持不懈的调查中,终于让他发现,这批国宝是被美利坚的杂碎偷走的,而且还有用船偷运出去。
这下,我们的林华是彻底怒了,一个人单枪匹马冲进了码头,手榴弹丢光了用手枪,子弹打光了用拳头,拳头出血了还用拳头。就这么的,硬是让林华将这支足足由三百人组成的特种队伍拖了下来。
但老话说得好,猛虎难挡群狼,双拳不敌四手。看着周围射向自己的千来发子弹,林华展颜一笑,再怎么说,老子也算是含笑九泉嘛,拉上这群杂碎垫背,值了!
悠悠世间,林华并没有彻底死去,拖着这副正义的躯体重生回到了三国,漫天的记忆蜂拥而至,一股脑将林华本就不大的头塞得满满的。
这一年,公元190年1月
低头看向自己,林华流下了他这一生第一滴眼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看来老天还是待我不薄啊,居然还给了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啊!
而就在林华感慨世间百态时,突然在他不远处,传来一声震天的杀喊声,转头看去只见黑压压的一片,手持钢刀铁枪,满脸峥嵘的朝自己扑来。
“靠!怎么这么多人!”林华只感觉头皮一阵发麻。
此刻就算是给他一挺M16突击步枪,再配上三百发子弹也打不完啊。作为一个优秀的特工,就是要在关键的时候拥有最清醒的头脑,理智告诉他,此刻不跑,更待何时。
“哈哈哈哈,孙坚小儿,你华雄爷爷在此,往哪里跑!”就在林华撒开花逃跑的时候,眼睑偏向一边,只见一手持钢刀,立马于原地的壮汉正仰天长笑,那种豪气干云的气势直叫周围的士卒一阵拜服。
华雄?这小子还没死?
这时,林华终于理清了思路,原来,他现在正处于东汉末年最为动乱的时代,董卓乱政的时期。此为首大将乃是汜水关守将华雄,武力超群,万夫难挡。
逃到一处安全位置,林华这才有了喘息的机会,朝着一边轻啐一声,骂道:“***,真够嚣张!帮着董卓那个祸害,也好意思笑?该杀!”
说完,林华一脚将身旁死去士卒的弓弩踢向高空,顺势拾起一把弓箭,手握弓弩,弯弓搭箭,只闻“咻”的一声,弓箭直奔华雄颅顶而去!
华雄毕竟久经沙场,对于危险的灵敏度本就高于众人。正大笑间,只觉身侧百米处,一股危机正呼啸而来,转头望去,只见一翎羽弓箭已近在咫尺,骇得华雄提刀而上,将弓箭挡在一边。可就算如此,也只是将弓箭挡开了箭道轨迹,并没有真正逃离攻击范围。
“噗!”
弓箭直接钻进了后者的肩胛骨,疼得华雄龇牙咧嘴,大汗淋漓,就差没有大叫出声。虎目转向一边,只见林华手持弓弩而立,华雄见状大怒,提刀便向林华赶来,誓要将林华斩于马下,方解心头之恨。
林华挺身而立,面色冷峻,心头一阵清明,见一击不成,转头抄起三根羽箭,破风而出。
“咻!”
“咻!”
“咻!”
三根羽箭以先后顺序而发,一击面门,二击喉咙要害,三击心脏中心。三箭点射,华雄顿时乱了手脚。心头也是一阵大骇,此人弓弩娴熟,绝非常人可与之匹敌。
“喝!”
重重一声低喝,大刀挥舞,大开大合间,隐隐将自己包围其中,免受外界打扰。
“铛铛!”
随着两声清脆,两根羽箭亦是掉落在地。而就在华雄为自己的盖世武力沾沾自喜的时候,突感觉心口一阵疼痛,低头望去,只见一根羽箭从自己胸口贯穿始终,白色的羽箭霎时染成了血红。
华雄满脸难以置信的看向林华的方向,只见林华神态自若,眼神中略带冷漠的看着自己,嘴角蠕动,似要告诉华雄,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噗!”
雪白的银装在华雄落马后,溅起阵阵雪花,飘荡在空中很是妖艳。
而就在华雄到底的一瞬间,战场上突然出现了一丝微妙的变化,隶属于华雄部下的士兵各个面色呆滞的望着华雄陷入雪花中的身体,一时间居然忘却了自己还在战场上的事情。
那边被追得满地跑的孙坚也是发现了这点,顿时抽出别在腰际的古锭刀,对着众人大喝道:“弟兄们,敌方主帅已死,正是反杀的好时机,功成名就便看今朝!”
话落,孙坚拍马而上,一路斩杀敌兵无数,犹如秋日里收割的麦草,任他揉捏,杀戮,没有一丝反抗。而就在众人意识过来的时候,孙坚已率大军杀至众人跟前,华雄大军丢盔弃甲,败事已无力回天。
孙坚赶马行至林华面前,古锭刀直指其咽喉,厉声喝道:“汝为何要杀华雄?!”
看着孙坚,林华也终于明白,孙坚为何有此一问,原来,他身着的乃是董卓军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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