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喜欢,很喜欢
(今天是2013年的第一天,我收到了一份最好的礼物,感谢罪该万死的书评,我从头到尾看了十遍,一遍又一遍的看下去,总是看不厌,这是我2013年收到的最喜欢也是最好的礼物,谢谢你。 首发--无弹出广告最后,祝大家元旦快乐,新的一年可以找到自己的归属,在新的一年里,做好自己。)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赵致远突然合上书页,对这本书有了一种敬畏的心,或许对写书的人来说,他只是在阐述一个故事而已,但是对赵致远来说,这本书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西游的故事而已。默默念叨两句之后,赵致远再一次打开书页,继续翻看。
“八戒,你又在想翠兰了?”八戒笑了笑,“我没有想她,我只是在想,她有没有想我。”悟空大笑,“你果然是个猪,猪也懂爱情么?”八戒也笑了,“你个死猴子知道什么是爱情么?”悟空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记得,弥天大谎。赵致远淡淡一笑,轻声念叨,弥天大谎。笔名的下面还有一段如同蚊子一般大小的序,扯一个弥天大谎,让整个世界的人跟随我的指尖一起翩翩起舞。
合上书,赵致远捧在手中,他不想把书放回去,但是一毛钱难倒英雄好汉,但是他又不舍得这本书,看向一旁坐在小板凳上拿着一根旱烟袋不停抽烟的摊主,赵致远微微一笑道:“老板,这书多少钱?”
“不贵,二十一个字的也算看,随手翻上几页也算是看,但是读就不一样了,一本书只有读才能记到心里,那些过眼就忘的书,只能看,不能读。”
听到老板的话,赵致远猛然一震,一种震撼瞬间由内而发在心中豁然开朗,这句话让他想起了那个同样剑走偏锋的男人,叶小寒,他也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而此时的老板再一次推翻了读书无用论,似乎他的话比叶小寒来的更切合实际一点,所谓一语中的,大抵也就是如此了。如果说叶小寒说的让人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的话,那么现在的老板就是用最朴实的话来阐述一个最朴实易懂的道理。
赵致远顿首,点头道:“老板,你说得对。”
老板哈哈大笑,“小兄弟,我是个没啥大文化的人,看着你们浙江大学的这些天之骄子,我打心眼里羡慕,我这人小学毕业就没咋上过学了,但是我喜欢读书,辍学以后我就喜欢看些个劳什子的小说,再到后来我就喜欢看一些比较冷门的书,那个时候的书还没现在这么浮躁,也没有那么多动不动就是一大串的大道理,道理谁都懂,但是能做到的又有几个?我这辈子没啥大的感悟,这三十四年最大的感悟就是,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再也找不到了,但是有些东西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得到的。小兄弟,趁着年轻,有些东西是你的,就去争取,不要等到错过了再去后悔,那可就追悔莫及了。我最后悔的就是年轻的时候太傲,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年少轻狂终究是好事,但是狂过头了就是作茧自缚阿。不然哪能沦落到一天三餐不继的地步?哈哈,说多了,小兄弟,这本书看的还喜欢么?”
听着老板的话,赵致远一直沉默,说实话,他的每一句话都犹如一把尖刀刺到自己的心中,从头到尾,赵致远一直选择聆听,对于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赵致远是喜欢听他们的故事的,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多走几个城市,多看几本书,多认识几个人,多经历点算不上大坎坷也有小颠簸的人生,多阅几分人世沉浮,当老板问话的时候,赵致远点了点头道:“喜欢,很喜欢。”
喜欢,很喜欢,,但是对于赵致远来说,他很少把喜欢跟很喜欢连续用在一起的,甚至他连喜欢两个字都很少说,但是今天能一口气连续说了两个喜欢,便可见赵致远对这本书的喜爱程度到底有多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