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张单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082

查此次事件发动于七日深夜,日军在芦沟桥非法演习时,声言演习兵士一名失踪,要求入城搜查,经我方拒绝,彼遂发炮攻城,致起冲突,其为日方有计划有作用之行动,至为显然。开 心 文 学 23Hh.com而芦沟桥原非条约所许外人可驻军演习之地,其行为之不合法,尤无疑义。我方除由芦沟桥驻军守土自卫奋勇抵抗外,一面由外交部向日本使馆提出严重抗议,要求立即制止日军之军事行动,并声明保留一切合法要求,一面由地方当局与日军代表折冲,期事件之早日和平解决,我方维护和平苦心,可谓举世共见,差幸八日晚双方议定办法如下:(一)双方停止军事行动,(二)双方出动部队各回原防,(三)芦沟桥仍由我军驻守。方谓事件于此可告一段落,初不料所谓撤兵办法,竟系日方缓兵之计,毫无和平解决之诚意,中国国策对外在于维护和平,对内在于生产建设,举凡中日间一切悬案,均愿本平等互惠之精神,以外交之方式,谋和平之解决。深盼日本立即制止军事行动,遵照前约,即日撤兵。并为避免将来冲突起见,切实制止非法之驻军与演习,庶使事态好转,收拾较易,否则一误再误,日方固无以自解其重责。远东之安宁,或将不免益趋于危险,恐尤非大局之福也。”

谈判情形,据十二日各方所得情报如下:(一)日参事官日高,十二日晨十时三刻偕日武官大城户,中原赴外交部,谒外长王宠惠,日高等对我中央军调动情况有所质询,王外长告以此种调动,乃为保国惠民,并非向日挑战。至调动情况,碍难相告。谈至十二时许,日高等始辞出,闻对停止军事行动避免事态扩大一点,双方抱有同样希望。(二)我驻日大使馆代办杨云竹,今日下午五时往访日外务次官日内谦介,提出芦沟桥事件之书面抗议。(三)关于芦沟桥事件,某方自十一日起,盛传冀察当局已接受日方条件云云,记者以之叩询外交部当局,据该部发言人称:外交部未接此项报告,不确实。且任何解决办法,未经中央政府核准,自属无效。外交部十二日已将此意作成节略,于下午七时正式送至日驻华大使馆查照矣。(四)十二日上午九时外交部举行总理纪念周,外次陈介主席,领导行礼如仪后,即席报告中日外交情势,略谓七日晚芦沟桥事件发生后,八日晚已停战,不意十日双方复起冲突,昨日又约停止,但据确息,迄今日止,仍有枪声,足见尚未实行停战。第一次冲突解决办法,系由双方撤兵,冲突地带由保安队接防。但不知何故,停战以后忽又冲突,目前战事范围不大,然从近日日方军事行动观察,似为有计划之大规模策动。东京方面情势紧张,近卫公爵十一日赴叶山谒见日皇,陆军海军外务三省及参谋本部,彻夜办公。华北驻屯军司令田代有病已命香月替代。关东军仍源源策动,朝鲜总督府亦有声明国内之第五师团已开拔来华,第十师团亦待命出发。更观日方当局对内外之声明,显有扩大事态之势。现中央对此极为注意,军事方面行动,吾人不知,外交方面,除屡次抗议外,并已有节略送至日本大使馆,同时电令驻日大使馆杨参事,向外务省严重抗议。本部昨已派员负平津实地调查以为将来交涉之准备!昨日日本大使馆日高参事来见,探听中**队移动情形,当告以军事情形,外人不得而知,中**队决无向任何国家挑战之意,但是任何国侵略中国领土主权,则有应战之决心。现日本积极向平津增兵,实与日本国内外当局不愿事态扩大之声言完全相反。日本如有心维护东亚和平,应即停止军事行动,日高亦以为然。然日方之所以一面增兵,一面进行谈判,不能不令人认为迁延时日,藉谋大举,现在外交情势如此紧急,事务倍增,诸同人幸勿在暑假期内稍有懈怠。我国驻日大使年高多病,屡次请辞,兹以外交紧急,院部盼其回任,今日派人来部,表示愿打消辞意,不日即返东京。老成忧国,至可钦佩。深盼诸同仁有此精神,努力公务云。

天津方面,十三日也继续进行谈判,中日双方参加者为陈觉生,邓哲熙,与日方军部各参谋。北平方面,日方加藤也于十三日下午访秦德纯,表示奉外务省命令,对芦沟桥事件,日政府希望,一,不扩大,二,就地解决。秦答称:和平为中国向来主张,但须在保全领土主权原则之下,现日方大军纷纷入关,而前方也不践约撤退,殊非和平之道。加藤也感觉日外交部与军部步调未能一致。至十四日,交涉已由平转津,由宋哲元亲自处理,十五日甘九军驻京办事处长李世军,奉到秦德纯冯治安来电云:“芦沟桥事件我方与日方接洽内容,系双方口头商洽,彼诬以此次事件系共党策动,要求取缔,并对阵亡官兵同表惋惜,并望此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我方提出此后日方不得夜间演习,经商定后,双方即从事撤退。但迄今日方已将部队撤回原地,而彼尚未撤退,并天津方面先后开到兵车二十列,今日又有日步炮兵二千余名,由津沿平津大道西来,平郊亦时有其小部队出没,以上系最近情形。”

同日日本十五军司令官布直源沼,也亲往访问宋哲元,提出解决华北危机之条件,惟内容未经宣露。十七日中日双方仍在天津谈判,无具体结果。但十六日我国已命驻美英苏联各国使馆,句各该国政府面递我国政府所送出的备忘录。同时我驻法大使顾维钧氏,也向哈瓦斯社访员发表谈话如下:

“中国政府顷已通告各国政府,凡日本强令华北地方当局所缔结之协定,非经中央政府核准者,中国概不加以承认。中国已抱定决心,如日本方面,对于中国领土主权再有任何种僭越侵夺之行为,当用一切方法加以抵抗。"继称"假令中国北部竟由日本加以控制,则势将成为第二次日俄战争之序幕,其影响所及,固不难想像而得矣。抑尤有进者,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各项基本原则,现已因日本之态度而日严重之威胁。中国之独立,不仅为维持东亚均势所必不可缺,即为维持全世界之均势计,亦属必不可少也。日本如一旦控制中国,则不仅欧美各国在中国之广大利益将悉被铲除,且对于欧美各国在亚洲之各属地危险亦至为巨大。”

我外交部于十九日下午二时半,派科长董道宁赴日本驻华大使馆,会晤参事日高。面致备忘录,内容如次:“自芦沟桥事件发生后,我国始终不欲扩大事态,始终无挑战之意,且屡曾表示,愿以和平方法谋得解决,乃日本政府虽亦曾宣布不扩大事态之方针,而同时调遣大批军队,开入我国河北省内,迄今未止,显欲施用武力。我国政府于此情形之下,固不能不作自卫之适当准备,然仍努力于和平之维持!本月十二日外交部长接见日本大使馆日高参事时,曾提议双方停止军事调动,并将军队撤回原地。日方对此提议迄无表示,不胜遗憾。现在我国政府愿重申不扩大事态与和平解决本事件之意,再向日本政府提议,两方约定一确定之日期,在次日期,双方同时停止军事调动,并将已派武装队伍撤回原地,日方既抱和平折冲之希望,想必愿意接受此项提议。至本事件解决之道,我国政府愿经由外交途径,与日本政府立即商议,俾得适当之解决。倘有地方性质,可就地解决者,亦必经我国中央政府之许可。总之,我国政府极愿尽各种方法,以维持东亚之和平,故凡国际公法或国际条约,对于处理国际纷争所公认之任何和平方法,如两方直接交涉,斡旋,调解,公断等,我国政府无不乐于接受也。”

二十日所得各方谈判情形如下:(一)日参事官日高二十日晨至外交部谒外长王宠惠,就十九日我外交部所提备忘录有所谈洽!日高首询我备忘录是否为对十七日晚日方备忘录之答复,抑系我方另外提出之件。王谓我方注重内容,至形式上视为答复可,视为我方提出之件亦可。日高继言,北方问题向由冀察政委会接洽,此次何妨授权该会折冲!王答,交涉须由中央办理。次又谈及撤兵问题。王郑重声言,须两方同时撤退。最后日高谓蒋委员长演词,已大体读过,而未详加研究,蒋委员长真意果如何。王答,蒋之演词,实际乃外交上迭次对日方所屡言者,不过引申而详言之。其最可注意者为"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二语。日高行时称,对王外长所答意思完全明了,惟恐日政府尚未能认为满意之答覆云。(二)据外交界表示,我驻日大使许世英二十日晤日外相广田,商谈中日事件解决途径,结果未容乐观。

日方对和平解决尚未显有诚意。

综观事件发生以来以各方情况,我国当局可谓极尽委曲,酷爱和平,而日军野心未泯,一意孤行故如,在此情势之下,中日关系之前途殊未可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