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强烈的后怕情绪顷刻间笼罩了他,他真是太大意了!在碧梧村的这六年安逸的生活竟让他如此放松警惕,连金鹰飞进了碧梧村他都没有察觉!好在今日来的是林隆修,若是伍未潇找来,那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洛惊鸿稳了稳神,尽量不让自己的语气吓到女儿,问:“他都说什么了?”
“大壮!大壮你怎么了!?”一声惊呼打断了洛家父女的对话。只见周家媳妇正没了命似的使劲摇着躺在地上的周大壮,周老九和其他三个儿子像是被吓傻了,不知所措。
洛惊鸿疾步上前,在看到周大壮沉睡不醒的脸时,眉头顿时锁紧。小柒刚才看到金鹰时还没怕,此时却“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周家媳妇一把拽住了洛惊鸿,哭道:“洛兄弟你快救救我家大壮,他这是怎么了?”
“嫂子别怕,大壮没事。”洛惊鸿将小柒送到周家媳妇手里,自己则将大壮扶着靠到了自己的身上。
该死的林隆修!洛惊鸿脸色如冰,在心中暗骂,那混账东西竟给这么小的孩子施迷药!
不着痕迹地将手掌探到了大壮的背后,洛惊鸿微微用力,随着内力的缓缓流入,不多时大壮便睁开了眼睛。
抱回了破涕而笑的女儿,洛惊鸿不愿在这是非之地再多停留,与周家道别后,便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路上小柒告诉他:“林哥哥说他明天还来,给小柒带好吃的。”
他还敢来!洛惊鸿脸色阴郁,而且他突然注意到小柒对林隆修的这个奇怪的称呼,顿觉怪异无比,“为什么叫他哥哥?难道不是叔叔?”
小柒笃定地点头,“是哥哥!”
“为什么?”洛惊鸿是真的好奇,按理说林隆修不过小他四岁,到了小柒这里怎么就差了辈?
“因为...”小柒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因为比爹爹年轻!”
“......”
“真的!”没看到自家爹爹那黑如锅底的脸色,生怕他不信,小柒又使劲点了点头,及时地将自己的观点给与了肯定。
“......”
已经离开了碧梧村,在安兴城中闲逛的林隆修此时突然浑身打了个寒颤,心中莫名地有了种不太好的预感......
次日洛惊鸿起的很早,给小柒梳洗打扮后,便嘱咐她今天在家温习功课,不要出门了。
小柒乖巧地点了点头,拿出书卷就坐到了桌子旁。洛惊鸿因有心事,也没多说话,将饭食给女儿备好后便转身出了门。只是他没有注意到,在他忙前忙后的时候,自己的女儿一直都躲在书卷后偷偷地看他。
小柒虽然年幼,却早早地长了七窍玲珑的心思。昨日发生的事她虽想不太明白,却也知道那个漂亮的林哥哥肯定是认识自家爹爹的。而且爹爹从昨天回来后就一直在生闷气,今天还不准自己出门,那他肯定是自己去会林哥哥了。
心里装着这么新奇好玩的事,小柒哪还有心思看书?目送自家爹爹出门后,小柒便将书本一合,偷偷追了出去。
洛惊鸿的确是去找林隆修了。只是他没有跑到小柒昨天去的地方守株待兔,而是悄悄地下了山,来到了安兴城内。
在洛惊鸿的印象中,小小年纪就继承了王爵的林隆修,在生活上一直都是养尊处优的。而且他还喜排场,平日里衣食住行皆要上乘,稍差一点便要发脾气抱怨。这个习惯在他加入金鹰队后虽稍有收敛,可那也只是在边夙音面前,并没有彻底改变。这么个贵族公子哥是绝不可能在外面风餐露宿的,而且普通的客栈他也不会去,想找他恐怕就得去安兴城最高级最奢侈的地方。
安兴城在战争过后,经过近六年的休养生息,正逐渐地恢复着往日的繁华。景国将这座花城从南荣国手中抢过来后并没有肆意□□,而是采取了怀柔政策,并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了它作为景国,南荣国,还有大宛国的贸易中心纽带的地位。
安兴城里有两个最高级的去处。一个是建在依陵江畔的孟央阁,一个是位处安兴城北,紧挨着梧桐山的问鼎楼。孟央阁其实是建造在一艘大型客船上的水上客栈,白天看倒没有什么,只是到了夜晚,船上张灯结彩,周身灯火通明,数十个来自不同国家的美艳女子在船上翩翩起舞,陪客人饮酒作乐。这里与其说是客栈,还不如说是风月场所。
比起孟央阁,问鼎楼便正统多了。出入这里的人大多是不够资格入住官家驿站的,来自各个国家的富商和小官员。
林隆修身为千瑶国的金鹰护法和郡王,自然是够资格住驿站的,可是他这番来安兴与上次一样,都是偷偷来的,断不敢大张旗鼓地跑去住驿站。至于这两个奢华场所,以洛惊鸿对林隆修的了解,这位康郡王虽爱招摇,却还算有贵族该有的品味,应不至于流连忘返于风月之所。况且他还带着金鹰,想必不敢太过招摇。
断定林隆修十有八九住在问鼎楼,洛惊鸿便也不再浪费时间。可是当他站到车水马龙的问鼎楼前,却赫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问鼎楼既然是安兴城数一数二的高级客栈,出入这里的人即便不都是披金戴玉,也大多是衣着鲜亮。而他此时穿的却是一件再朴素不过的粗布衣裳,袖口处还有两个明显的补丁,看起来与周围的人显得格格不入。
守在问鼎楼门口的两个小厮显然也发现了驻足不前的洛惊鸿,交头接耳一番后,其中一个仰着脖子便走到了洛惊鸿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后,不无傲慢地开口道:“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啊?没事别站在这里。”
“我找人。”洛惊鸿好看的眉头轻蹙,略显不悦。
“呵,你知不知道什么人才能住进我们问鼎楼?这里会有你要找的人?”小厮双手叉腰,一脸不屑。
“......”洛惊鸿的脸色沉了下来。若是换作以往的他,被人如此慢怠,怕是早已发作。可如今他逃亡在外,又囊中羞涩,只得暗暗压住上涌的脾气,不与那小厮多言,转身走了。
他当然不是真的走了,而是悄然来到了问鼎楼的后门,见四处无人,脚尖轻点地,踏着两人高的围墙,不费吹灰之力就翻了进去。
问鼎楼的后院似乎是客栈的浆洗之处,四处都支着一排排的竹竿,竹竿上搭晾着各色各样的衣服和被单。洛惊鸿的脚步很轻,透过层层布料中的缝隙,他发现这诺大的后院只有六七个人,此时全都围在一个大水池旁,不停地搓打手中的衣服。
洛惊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不由得皱眉,一反手,从身后的竹竿上撤下一件宝蓝色的锦缎长袍。触手处他发现这衣服已经快干了,心下满意,悄然褪下了自己的麻布衣裳,将锦缎长袍换到了身上。又眼尖地发现墙边的石台上摆着十几双靴子,遂轻挪脚步,神不知鬼不觉地牵了一双黑锻白底绣银丝云纹的长靴。
一番装束,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洛惊鸿靠着晾晒的衣服遮挡,绕过重重竹竿,不声不响地就离开了后院。
此时巳时刚过,一些宿醉的客人才刚刚起床。洛惊鸿绕到中院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半睡半醒的住客正赶往前厅吃饭。拽了拽宝蓝色的衣袍,又把自己的长发悉数束起,眨眼间,他就从刚才那个被小厮嫌弃的庄稼汉化身成了一个拥有绝世容颜,潇洒不羁的翩翩公子。
不过他也不敢太过招摇,虽然离他上次大开杀戒已有六年,可他仍是个通缉犯,若是被人认出,怕是要惹祸上身。思及此处,他又随便从一个人身上摸下了一柄扇子,将自己那张引人注意的脸给遮住了。
随着人群慢慢地走进了问鼎楼的前厅后,洛惊鸿便立刻凝神聚气,仔细地听着周围的动静。林隆修那兔崽子最好是在这里,省的他还要浪费时间去找。
让他惊喜的是,不过片刻的功夫,他就在这纷纷扰扰的吵杂声中捕捉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昨天晚上就跟你们说过了,牛肉不要炒的这么老,鱼汤要多炖一会儿!亏你们还敢号称是安兴城最好的客栈,就是这么服务客人的?”
洛惊鸿没听错,这就是林隆修在跟前厅的小厮抱怨。
小厮满面愁容,为难道:“这位公子,我们按您的要求已经重新做了两次了,您怎么还不满意啊?”
林隆修怒道:“做了两次还做不好,真是冥顽不灵!牛肉炒的这么硬,你是纯心要把本公子的牙硌掉吗?”
“小的不敢。”小厮一脸为难,“要不小的让后厨给您再做一次?”
“还不快去!”
“不用了。”
一个清冷又微怒的声音从小厮的身后传来。小厮回头,见面前立着的竟是一位俊美绝伦的公子。只是不知为何,这个英俊的公子周身散发着一丝骇人的戾气,让小厮不寒而栗,面露恐惧。
而此时真正恐慌的却是林隆修。他瞪大了眼睛,似乎不相信六年未见的洛王就这么出现在了他面前。而洛惊鸿此时的阴郁脸色让他不难看出,自己这个昔日的上司生气了,很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