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喋血命案
作者:檀梳      更新:2019-07-23 18:24      字数:1954

路上,她听小瑜零零碎碎地做了个简单的解释:雪梅的继母介绍给她的那个男友刘长贵昨晚在家被人杀了。现在,明瀚根据现场的线索,好像在怀疑雪梅,正在家中问她话。

慧遥震惊之意维持不到零点零一秒,就释然道,“这怎么可能?”

“是啊,我们也不相信。可是,雪梅也承认昨天确实给刘长贵送过鸡汤,杨警官问他们什么关系,她却只说是一个连朋友都算不上的关系。”

这也算理由?慧遥难以接受,“那又怎么样?不是朋友就不能送鸡汤吗?”话未落音,急速运转的大脑皮层就蹦出一个问题,令她释然的面色顷刻紧绷,“难道那个人的死,跟那些鸡汤有关?”

小瑜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本来我也这样想,可杨警官随后又追问她昨晚凌晨两点到三点之间在哪里?做什么?有谁能作证?”

慧遥眨巴眼睛,怔了一下,“这个问题你跟妈也可以回答啊,她这几天不都跟我们一起吗?昨晚,那么晚,当然是睡觉了啊?”

“问题就出在这儿。你也知道我跟妈睡里屋,你跟她睡外屋,那她的情况也只有你最了解了。杨警官要的是切实证词。”

慧遥恍然,跟小瑜匆匆赶回家后却被焦急的秀芳告知明瀚接了个电话,就直接把雪梅带走了。慧遥如坠五里雾中,即便心中绝对相信雪梅不会杀人,可明瀚办案也不会乱来,他能直接带人去警局,想必是有进一步发现了。

怀着忐忑的心情,她坐立难安,终于换了衣服赶到警察局。

刘长贵的死亡现场,满屋子都是水,邻居说,“昨天晚上下了大雨,所以听到水声也没注意,直到今天早上起来,雨停了,他的屋里流出的水把整个楼道都弄湿了,就去敲门,谁知门没关,打开就看见这样了。”

明瀚走进屋子,现场勘查组的人已经尽力在不毁坏现场的前提下把水排干净了。现场的桌上摆着塑料袋,饭盒和没动几筷子的饭菜,一些吃过的鸡骨头,还有一瓶酒,两个空酒杯,而刘长贵就躺在桌子旁边,身边淌着一大滩血,也已经被水带的整间屋子都见红了,他身旁还有一件带血的衣物,在手中抓着,旁边就是一把带血的菜刀。

这个凶手真是狡猾,故意把水龙头开着,把水管堵上,就是要整个屋子都被水淹,借此掩盖自己的行迹,让整个调查都增加困难。

明瀚在警局调查了死者的资料,“刘长贵,男,三十八岁,家中没有其他亲人。十年多前因为一场过失纵火致使他人死亡的案件获罪,曾在狱中服刑十一年,半年前才出狱。”

法医送来鉴定报告,“死者刘长贵,死因,被人用利器割断颈部大动脉,即时死亡。死亡时间,应为昨夜凌晨两点钟到三点钟之间。利器经初步鉴定是现场发现的菜刀。死者身上没有被人捆绑,也没有跟人搏斗过的痕迹。根据现场及尸检初步推论:凶手应该是先把他用迷药麻醉在他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后,行凶。”

现场勘查组也发来报告,“死者刘长贵身边的杯碗筷以及酒瓶上都没有找到任何完整的指纹和其他能确定凶手身份的东西,应该是凶手刻意破坏的。而食物和酒经过鉴定,里面没有麻药。法医在死者胃中找到的吃过的食物中却发现有少量麻药。在死者房间内找到的带血的衣物,不属于死者本人,经鉴定是一位女性的衣物,衣物被水和血搀和,无法鉴定她的主人身份。”

综合以上报告,明瀚翻看着现场拍下的照片和拿回的证物,又去刘长贵住处周围进行了四处巡查,询问附近的居民。

大家开会讨论时就奇怪了:食物和酒中没有药,而胃中就有,他是怎么下药的?而有食盒,是谁给他送的吃的呢?

明瀚第一时间找到雪梅,是因为在刘长贵的家中发现了她的照片,而附近的居民也确定昨天见过她。而后又带走了雪梅,主要是确认了在现场发现的带血的耳坠和衣物是属于她的。

明瀚在调查清雯中毒一案时见过雪梅的耳坠,看得出来她当时很珍爱它。而原先做工精致,色彩绚丽的耳坠现在已经变形,上面还有雪梅的血迹,应该被人强扯过,出现在现场说明雪梅可能与刘长贵发生过争斗。

雪梅看到那对耳坠后条件反射似的想要夺过来,却又住了手,“我当时,以为这对耳坠是别人送的。可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他送给我的,我很生气,就把这个扯下来,甩给了他。”

“那么,你为什么要给他送吃的?”

“那些饭菜,本来是我做给慧遥吃的,可她回来直接就上床睡了,不想吃,我才——”

“慧遥不想吃,你就给他送去,而慧遥家距离刘长贵家也有一段路程的。洪雪梅,他既然连你的朋友都算不上,而你又根本不喜欢他,你这么说,会让人信服吗?是真的只是想给他送东西吃,还是别有目的?”

“没有,我没有。”她微微地摇摇头,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明瀚将现场拍摄的血淋淋的照片丢到她面前,“那就我实在搞不懂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了,你既然不想他来继续纠缠你,就应该尽量躲着他才对,可你却反其道而行,又去给他送吃的,你这不是明摆着给他机会吗?这似乎是欲擒故纵的把戏,可你现在又说他连你的朋友都算不上,洪雪梅,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