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中南,一个堪称完美的公子哥,交大经济系,现任的学生会主席。
远近闻名的费少,有着一双如宝石般乌黑深遂的眼球,每一次眨动,都似乎能够流溢出一股神秘的光彩。挺直的鼻梁,红润有形的嘴唇,配上一张人畜无害的瓜子脸,单论相貌而言,这孙子绝对是个一等一的美男。
然而,仅仅评价到此,却并不能完全的衬托出京城费少的优秀和骄傲,这龟孙子的身材同样健美无暇,一身黑色的紧身西装,笔直,坚挺,将其完美的肌肉线条勾勒的清晰无比。
有身高,有长相,有才学,有背景,这样的男人,对女人的杀伤性极大。就连淡漠如天仙般的美女导师,看向那王八蛋的目光,都略微浸透着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
(咳,这是在夸他还是损他?)
消息很突然,也很简单。今年的中海交大,不会给新生适应的时间了,军队迎接新生的卡车,明天早上八点便会到达,为期二十七天的地狱训练,迫在眉睫。
突然传来的噩耗,险些让在场的众多瓷娃娃们当即昏倒。尤其是几个北方南下的鸟人,更是叫苦不迭,他们貌似很难在一天之内火速适应长江流域的灼热天气了。
当然了,也有淡定者,从两广北漂过来的粤南人就很平静,什么样的鸟天气他们没见过,台风,暴雨,都是小菜……
(台风很正常的事了,每隔个人年就一场台风袭击。)
新生训话完毕,一百多新生相继退场,都回去为明天的军训做准备了。对于军训,很少有人能够淡然处之,毕竟,一个月的地狱式训练,绝对能够从一个瘦猴身上剜下几斤肉来,更别说那些略微发福的小胖子了。
在部队,在中国的军营,这一点从来不需要去怀疑,也最好不要去怀疑,因为,很多时候,好奇心不仅会害死阿猫阿狗,同样能够害死人。
军队,最大的痞子营,最大的流氓聚集地,没有人能够预料到自己未来的教官会不会是一只吃人饭不干人事儿的人形牲口,现在他们能做的,只是拼命的准备,不停地祈祷。
(如果管不了自家熊孩子,请让他去入伍,三五年后,重新做人,部队是个很好的地方,遗憾的是,近视了,体验没过,进不了部队。)
葛长峰和石少阳的对峙,如同先前龙千舞对战关晓莹一样,并没有持续太久,而这一次,率先出手的是众人眼中近乎无敌的帅哥教官石少阳!
狠辣的一脚,携带着一缕森然的锐气,力劈而下,比之三年前,石少阳的招数中多出了几分嗜血的味道。
有惊无险的躲过了凌空劈落的一次压腿,感受着战台木板上隐隐传来的频繁颤动,赵家沟第一疯狗微微点头,他不得不承认,石小六比之三年前进不了许多,只是,到底能不能胜过他,暂时还难以判定。
都说天下武功出少林,少林武僧的强悍究竟到达了何种地步,在场的交大新生们没有一个人亲眼目睹过,然而,他们知道的是,此刻擂台上疯狂搏击的两人,应该已经不比电影里七十二路拳脚无敌的光头和尚差上多少了。
两个人出手速度之快,角度之刁钻,动作之狂野,招式之犀利,简直比好莱坞动作大片还大片,比成龙还李连杰,比甄子丹还李小龙!
葛疯子和石少阳的搏击并没有持续太久,最终,葛长峰硬挨了石少阳一拳,凭借着一式只攻不守的狠招,生生掀翻了娃娃脸的帅哥教官,险胜!
亲眼目睹了两者的交手过程,在场没有一个傻鸟会傻气掰咧的认为石少阳在故意放水。
葛长峰嘴角上溢出的殷红血迹,以及帅哥教官垂在身侧明显有些变形的手臂,比许多虚伪的解释和说明更加管用。
如果不是此刻台上的两人脸上都挂着一抹邪异而畅快的微笑,恐怕台下很多人都会认为这两个牲口定然有着什么难以分解的深仇大恨。
正常人,没有谁会在这么一场本应草草完结的搏击比赛中下这么中的手,一个骨折,一个内伤,两个狠犊子,谁都没得到好。
(好简陋的打斗啊,我都没看出什么,倒是挺会用别人来衬托自己的。)
龙千舞指着不远处的并不鲜亮,却明显鹤立鸡群的通天巨塔,轻声道:“这就是很多外地人梦想着近距离看一眼的东方明珠塔,中海的标志性建筑,就算是那些来中海谋生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打工仔和发廊妹,也都有这样的愿望。”
丝毫不给几人品味和过滤的时间,龙千舞继续说道:“1991年7月末动工,1994年10月初彻底建成,塔高468米,与外滩的万国建筑博览群隔江相望,塔类建筑,世界第三,亚洲第一。设计者的思路很新颖,塔身也极富意境,在某些土包子眼中,它可能不过如此,但是在许多商人政客的心理,它就是地位的象征,俯视众生的标志。十几年过去了,明珠塔就如一串从天而降的夜明珠,散落在中海浦东这块尚待雕琢的玉盘之上,在阳光的巡礼下,闪烁着耀人的光彩。”
(这知识点不错,东方明珠。)
茫茫的雪原中,姜宏晨静静地伏在厚厚的积雪下,一动不动,安静得如同一条冬眠的蛇。
不,或许应该说他比蛇还要无声无息,谁也不会想到茫茫的雪原下面会有这样坚强的生命存在,仿佛亘古就是如此。
他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已经潜伏了一天一夜了,不吃不喝,纹丝不动。
在苍茫的雪原中,姜宏晨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潜伏着,安静得几乎连生命的体征也消失了,身边来来往往已经过去了几个反叛军的特种小组,就连最擅长侦查的l国“雪狐”特战小组也没有发现他。
他是一名雇佣军,此次受雇于l国政府军,负责在此地狙杀反叛军的一名首领。
政府军在反叛军内部派出了间谍,间谍将反叛军的一切行程甚至是首领坐在哪个位置都告知了姜宏晨,姜宏晨只需埋伏在这里,凭借他高超的狙击技巧,一枪击毙反叛军的首领。
半个小时后,十一辆悍马陆续从远处驶进了姜宏晨的视线里,他早已经将狙击步枪驾了起来,透过瞄准镜,姜宏晨将枪口瞄准了第六辆悍马车的第二个窗口,在估算车速以及风速等情况后,右手的食指便轻轻地扣动了一下扳机。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一颗子弹迅速的从狙击步枪的枪膛里飞了出去,直接射中了姜宏晨要射击的目标,玻璃上出现了一个弹孔,车内一名穿着将军服的人脑浆迸裂,和鲜血混在一块,将整个悍马车染成了一片血色。
与此同时,车队迅速的停了下来,悍马车里的叛军士兵不慌不忙地走了下来,姜宏晨透过瞄准镜看到这一情况后,心中便起了一丝狐疑。
按理说,他们的首领被自己给击毙了,为什么那些士兵没有一点慌张?难道,他击毙的不是叛军首领?
不可能的,他明明是按照政府军的间谍所提供的准确信息去射击的……
这时,姜宏晨听到背后传来了阵阵脚步声,声音还很远,但是一向听力极佳的他很快便意识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险,同时一种不详的预感也袭上了心头。
“糟糕,我中计了!”姜宏晨心中暗叫了一声,没有半点的迟疑,立刻从厚厚的积雪中站起,然后朝他所在的陡坡下面跑去。
……
忽然,一个人从他正前方的积雪中蹿了起来,白雪纷飞,一柄森寒的冷剑直接刺向了他的身体。
姜宏晨吃了一惊,做梦都没有想过会还有人埋伏在自己所选的撤退道路上,饶是他身手敏捷,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剑,他也躲闪不及。
只这一瞬间,他的左臂上便有了一阵凉意,一股皮开肉绽的疼痛感登时袭上心头,鲜红的液体也从左臂上流淌了出来,染红了他所披着的白色披风。
他向后翻滚了过去,等到雪花落尽时,那道身影便清晰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他看了以后,登时吃了一惊,立刻疾呼了出来:“是你?”
“是我,没想到吧?”对面的人身材魁梧,眼神阴冷,面颊上犹如鬼削,六道深浅不一的伤口分布在那里,一米九的大个子往那里一站便犹如一尊神祗。
姜宏晨咬紧了牙关,同时感到自己的左臂上一阵酥麻,只一会儿功夫,他左臂受伤的地方便变成了紫黑色。他心知肚明,自己不仅中了一剑,而且还中了淬在剑刃上的剧毒。
(被同伙背叛,走上绝路,得奇遇逆袭报仇,一个一个翻出谁想弄死他,从而……写成一本书。)
意识到自己穿越的姜宏晨,心情极为的复杂,自己虽然侥幸没死,但是却回到了古代。
说实话,他并不喜欢古代,因为缺少很多现代化的元素,可是他已经没有退路了,稀里糊涂的来了,却不能稀里糊涂的回去。
一想到这里,姜宏晨不禁就觉得有些好笑,他现在身中剧毒,毒素已经在自己的左臂逐渐散开,整条手臂都成为紫黑色。在现代那种科技如此发达的地方或许还有得救,可是现在自己回到了古代,再过二十三个小时,只怕他就要一命呜呼了。
(吐槽,你这毒不强烈啊,居然还能活23个小时,1380分钟,82800秒。)
灰色的云层紧紧压着大地,惨白的阳光透过云隙无力地洒落在茫茫的雪原上。从远处低矮的冈峦刮来的西风“呜呜”地一阵紧似一阵,像一条无形的长鞭在空中挥舞,尖厉地抽打着那无垠的雪原。
西边暗灰色的冈峦上出现了一道黑线,这道黑线缓缓地移动着,渐渐显现成一支队伍,队伍长长的,沿着起伏的冈峦迤逦而下。
姜宏晨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头戴铜盔,身披羊皮大氅,内束紧身软甲,挺身在马鞍上,显得煞是威风。这身装束,是他从李伦那里借来的,这身古装穿在身上,倒让他颇有几分古代将军的模样。
他的背上依旧背着那把狙击步枪,腰中悬着一把从匈奴人那里抢夺过来的钢刀,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商队。
(你的子弹还有多少?)
在他的身后,就是李伦的商队,这支队伍凌乱、庞杂、喧嚣,队前队尾是大队全副武装的骑士,他们一个个满身征尘,神情疲惫又严峻,不少骑士身后还牵着几匹空鞍马与马驹子。
队伍中段有十几辆马车组成了长长的车队,车上装满了帐篷、粮秣、辎重,是整个商队的重中之重,七八十头驮满水源、杂物的骆驼也挤在车队中蹒跚而行。
(这个介绍挺好的,能看出什么样的车队了。)
马嘶、吆喝牲口的人声在“呜呜”鸣叫的冷风中传来,自远而近,让这片空旷寂寥的雪原顿时添了几分生气。
这像是一个部落的大转移,但是,看不见大群的牛羊,只有一个马群在十余名牧马人的驱赶下跟随着队伍移动,也大不同于往日牧人转场时从容不迫的气氛,整个队伍在行进中显得急促、焦躁不安。
姜宏晨勒住了马,两道阴鸷锐利的目光向前眺望了一阵,又抬头望了望渐渐昏暗的天色,扫了一眼身边行进的队伍,似乎很不满意队伍行进的速度与整个队伍显示出的疲惫懈怠气氛。
他拨转马头,径直跑到了李伦的面前,对李伦说道:“这样磨磨蹭蹭的,只怕天黑之前是无法抵达玉门关了。”
李伦心里也很明白,但是却无可奈何,摇了摇头,说道:“没办法,一路上走来,他们都太过疲惫了。不过,恩公的虚张声势之计确实起到了一些妙用,一路上遇到不少小股匈奴人,因为看到我们前呼后应,又有许多身着戎装的马刀手护卫着,打消了袭击我们的念头,这里离玉门关已经不远了,就算走慢点,也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三十六计中第二十九计,树上开花?)
姜宏晨此时才注意到,鞠义的左胳膊上还带着伤,鲜血顺着左手正在不断的滴淌,将他周围的白雪染的一片腥红。
但是,他向来独来独往惯了,要他救一个只认识不到一天的人,未免有些痴心妄想。他冷笑了一声,道:“玉门关有上千的官兵,我只有一个人,如何救你?”
“姜壮士,你不是有那个什么神秘的武器吗,你用那个武器在短时间内杀死了那么多匈奴人,你再用那个武器帮我杀出重围就是了,只要姜壮士肯救我,我鞠义的这条命从今以后就是姜壮士的了,做牛做马,我鞠义都毫无怨言。”
姜宏晨沉思了片刻,听到外面越来越乱,而驿站里各个房间里的灯火都陆续点亮了起来,看着鞠义一脸恳诚和那双炙热的双眸,便问道:“我凭什么相信你说的话?”
鞠义想都没想,只见他眉头一皱,挥去短刀便将自己左手的小指给斩断了。十指连心,断指之痛无法言表,可是鞠义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他“噗通”一声便跪在了地上,捡起地上被斩断的小指,朗声说道:“我鞠义断指对天发誓,如果姜壮士能助我逃过一劫,我鞠义从此以后愿意终身为奴,此生只为姜壮士一人所驱策,做牛做马,也绝对不会有半点怨言,若有违此誓,愿遭受天打五雷轰,死后不得超生……”
(这是个狼人。)
姜宏晨见鞠义信誓旦旦的,加上鞠义之前将罪责都揽在了他一个人身上,是一个很有血性,很有情义的人。同时他也觉得自己要在这个乱世立足,光凭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他转过身子,径直朝房间里走了进去,同时对鞠义喊道:“跟我进来,你的这条命,从此以后是我的了。”
(从此以后,看过我这句话的读者,都成了我的后宫~)
姜宏晨沉思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要请鸠摩空来解决自己心中的疑惑。于是,他便坐在了鸠摩空的身边,问道:“大师武功高强,身手不凡,而且大师的医术也十分的高明,如此优秀的一个人,在天竺应该受到很好优待才是。大师似乎也并不像前来大汉弘扬佛法的人,不知道大师为什么要不远千里,来到我们大汉朝,还执意要去帝都洛阳呢?”
“此乃我的私事,与旁人无关,还请以后莫要再提及。”
姜宏晨见鸠摩空不愿意回答,也不再多问,反正这个和尚浑身上下都是谜,需要他破解的谜题太多太多。
他转脸看了马超一眼,见马超一直蜷缩着身子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面色上还有些难看,便径直走了过去,问道:“马超,你怎么了?”
马超的眼睛里透着一股子恐惧感,那天遇袭的事情已经给马超幼小的心灵造成了阴影,他亲眼目睹着伙夫被一箭射死,甚至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便一命呜呼了。
在危险即将面临到自己时,如果当时不是鸠摩空出手及时,将他给带走的话,只怕他也早已经死在了那场遇袭的事件中了。
直到危险降临的那一瞬间,他才觉得昔日自己和爹爹的顶撞是多么的傻,他甚至一度想放弃学武,可是现在,他知道一个人有了武力之后是多么的重要。
马超抬起头,用炙热的眼眸望着姜宏晨,说出了他自遇袭事件后的第一句话:“大好人,我想拜师,想拜你为师!”
(知识普及:马超是病死的,他的父亲是东汉末年英勇大将军马援,马超继承了父亲骁勇善战的能力,曹操曾多次想招揽马超,可是马超并不想跟随曹操,后来马超投奔刘备,成了曹操强大的对手,章武二年,马超因病逝世,享年四十七岁。)
临渊市,平房区,大量的工薪阶层安居于此。
其中的一间平房内,,墙壁上贴满了大量的奖状,什么三好学生,各种竞赛奖,琳琅满目。
此时,一个少年抓着一支笔头都被咬烂的签字笔,正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
这时。
“小九,去给妈妈买瓶酱油,”厨房中,妈妈的声音传了出来。
“老妈,等下,我这题奥数题快解出来了。”
少年不为所动,眼睛盯着眼前的奥数题,苦思冥想。
“解解解,解你妹啊!再不去老娘打死你,都快变成书呆子了,还解。”少年的妈妈拿着锅铲,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站在厨房门口。
(多少读书孩子想要的亲妈!)
“妈,你不懂,学习使我快乐,学习就像是初恋情人一般,让我欲罢不能。”少年小九猛然抬头,右手用力的握着铅笔,,一脸坚毅。
妈妈嘴角抽搐,忍不住咆哮出声,“情人你个头啊!你倒是给老娘带个情人回来啊!读读读,就知道读,我怎么有你这样一一个沙雕儿子!快去买酱油,不然看我不打死你。”
说罢,扬起手中的锅铲,脚步微动,作势要打。
“母老虎……“小九暗自嘀咕一声,心头一悚,急忙放下手中的笔,朝门口跑去,“知道啦,我马上就去买。”
“对了,再买条咸鱼回来,晚上吃酱油咸鱼。
在小九即将出门之际,妈妈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
噗,酱油咸鱼?
(酱油咸鱼,那位看客试试口味,再告诉我,好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