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三点半钟羁押犯放风时间。值班警官又押送我至第6号提审室,我揣摩本次提审可能批准逮捕。昨天下午检查院机关核实案件,今天又对我进行提审,极有可能签逮捕证。按照办理法律程序一般惯例,犯罪嫌疑人羁押看守所,不超过三十七天时间,检察院机关是否批核逮捕。今天,我羁押看守所三十六天,最后一两天的期限是否逮捕,这一次提审应该有所结论。
我坐在第6号提审室,这次提审我的是公安机关王警官和另一位警官。我刚坐在凳子上,还未完全进入状态,两位警官迫不及待向我示威,那模样非常的严厉凶狠,可我却毫无紧张情绪……
王警官严厉地宣告:“鲁海洲,今天你被逮捕了,这是检察院批准的逮捕证!”他的右手举起逮捕证,然后从玻璃小窗口递过来,指令我在上面签名。
我非常平静的说:“王警官,逮捕证先放在这儿。在我签字之前,先明确告知我的女儿,到底在什么地方?她是否失踪了?我曾多次祈求你们,告知本人这一情况!公安机关有义务与责任,转告有关我女儿下落!”
另一位警官吞吞吐吐地说:“鲁海洲,有关你女儿下落的事……我们暂时还不知道……待回去搞清楚通知你……你先在逮捕证上签字、按手印,办理相关法律程序。”他看一眼王警官,然后,挥手指令我签字。
“我曾经向你们公安机关三番五次诉求,寻找我的女儿下落!她年仅十二岁,刚上小学六年级,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她的母亲又在国外,父亲羁押看守所……我整天担忧女儿状况,经常的彻夜难眠,害怕她成为流浪小孩,或者被一些坏人拐卖……”我低声说。
稍顷,我扫视他们一眼,似乎无动于衷。我表现极端愤怒的情绪,又说:“你们认为我作为父亲,处于如此担惊受怕情况,难道还有改过自新的意义吗?你们公安机关不闻不问,还气势汹汹强迫我签字,你们认为我会签逮捕证吗?”我的态度强硬,声音越来越高。
王警官猛烈拍桌子,一阵阵的“啪啦、啪啦”响声……他暴跳如雷,大声的说:“鲁海洲!你现在是一个罪犯,你必须签逮捕证!否则,我们绝对不会放过你!”
我气急败坏的站起来,大声地叫喊:“王警官,你到底想干什么?绝对不放过我?难道还能枪毙我吗?你所说的非常正确,我是一个罪犯,但我不是死刑犯,还未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未剥夺我的政治权利,以及其他一些合法权利!我还有选举权、生存权!作为一名公安人员,难道不知道吗?”
我喘息一口气,又说:“我是一个戴罪的公民,你在威胁恐吓我吗?以为我是山村农夫出身,随意让你摆弄的东西吗?就是从社会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你们应该明确告知,有关我的女儿下落!在签逮捕证之前,没有我女儿准确消息,逮捕证我不会签字!我祈求合法权益,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一阵阵的叫喊声,震惊整个看守所审讯室。有几位警官走进第6号提审室,询问王警官到底发生什么事,惊天动地呼喊叫声……然后,一片沉默。王警官无可奈何,在提审室内来回走动,愁眉苦脸思索。我一点毫不退缩的架势,使他忍气吞声寻找其他方法,让我签逮捕证。
王警官控制情绪说:“鲁海洲,你不要太激动!有关你女儿下落不明,你的心情暴躁怒气冲天,我们表示十分理解。你是一位作家,写过一些文学作品,我已经认真地阅读过,至于我们肯定写不出来。所以在审讯时候,对你不是非常的严厉,从未对你戴上手拷,因为我们确实尊重你!希望你冷静考虑问题,不要心存极端的反感情绪,我们尽力寻找你女儿下落!今天,对你的提审到此为止,明天我们再来……”
一场激烈的争吵终于风平浪静,我全身怒火似乎缓慢地降温。我始终抓住重点理由,三番五次乞求警官寻找我女儿下落,最终总是杳无音讯。许多警察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极端的不负责任,任凭我狂喊呼叫无动于衷。但是,今天提审的结局,我与他们采取极端不配合方式,可以说羁押犯之中特殊现象,所有的罪犯不是千人一面,各自存有一些恶性的特征。
值班警官押送我回到监房207室,所有的羁押犯异常眼光看着我,好像我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突然,我想到下午三点半钟放风时候,值班警官将郭思琪和我同时押送至提审室。郭思棋在第4号提审室与提审我的第6号,仅相间隔一间审讯室,我与王警官激烈争吵声音响亮,他应该听得一清二楚,听到咆哮声震惊整个提审室。他在我先前十分钟审讯结束,回到监房肯定把我与警官发生冲突,添油加醋告诉监房所有人,让我感动非常的难堪。
翟精走到我身旁,急切询问:“鲁老兄,你怎么和公安机关警察叫板,到底为什么事情?与他们如此的争执,对你却十分的不利!与他们争吵,你能捞取什么好处?我劝告你还是忍耐和冷静一些,不要把整个案情搞的扩大化,传到监房两位警官的耳边,对你各方面均无益处。”
羁押犯郭思琪,南京人,长的肥头大耳,一副阿谀奉承的嘴脸,大约五十多岁,大专文化,身高一米六五左右,身体较胖,因犯经济诈骗罪被抓捕。大约七年前,他因犯经济诈骗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镇江服刑五年刑满释放。这—次羁押看守所,郭思琪第二次被抓捕,仍然犯经济诈骗罪。
郭思琪一本正经地说:“那时,我在第4号提审室,听到拍桌子巨大震动声响,又听见你的讲话声音刺耳,我觉得第6号提审室状态极不正常……你与警察争吵的不可开交,所以我就向翟精汇报情况。请你不要过分介意!”
“如今,我的女儿不知去向,我曾多次向公安机关祈求,恳请他们寻找与告知我女儿去向,无人问津!每次提审我问及女儿情况,他们忽悠我似的无结果。今天,他们到看守所指令我签逮捕证,我怒气冲天与警察发生争吵!我想没什么可怕事情,根本不是寻找麻烦,无理取闹、挑起事端!难道不是吗?”我表现无所谓姿态,对所有人说。
监房几乎所有羁押犯叹息……沈磊走到我身后,拍一下我的肩膀,低声地说:“原来如此……这种争吵不可避免的,让你无法忍受!没有谁会指责你的鲁莽,消消气不能气坏身体。在这里还有漫长的生活,等你去艰难的承受,还有多少个日夜,等待你去煎熬?”
第二天下午四点钟,警官又把我押送至第6号提审室。我试想或许公安机关传达女儿信息,让我心平气和对待审讯,不再无时无刻牵挂女儿境况。如他们给我一个清晰的回答,那我还是非常的感激!
当我再次走进第六号提审室时,我站在离分隔玻璃相距一米外地方,气势汹汹注视从未见过两名警察,他们示意我先坐下。我极不耐烦的坐下,朝他们歪着身子。
一位中年警官轻声说:“关于你女儿的去向,我们公安机关打电话询问情况:现在,她在苏北一所小学读书,一切相安无事!你尽管放心!”
我惊讶地说:“你们警察不会骗我吧?我女儿到底什么情况,请求马警官给我正面传达。你们其中任何警察所传达的消息,让我既不能相信也无法辨别真与假。你们公安机关三番五次,每次提审我换人都是陌生面孔,你教我应该相信谁呢?”
那位中年警察考虑片刻,说:“有关真与假和信与不信,那是你的事情,我们仅负责传达消息。现在,你必须在逮捕证上签字,让我们执行法律程序,将你的案件到此结束。”
我很平静的说:“在没有确切得到我女儿消息情况下,我是不会签字的。再说,我是否签逮捕证毫无意义,反正都是犯罪嫌疑人!你们警察自己看着办,实行如何处理方法,一切由你们作出决定。”
中年警官和另一位青年警察商量,如何处理签逮捕证事宜。过一会儿,青年警官说:“他死活不签字,今天又是最后一天刑事拘留。我们两名警官唯有联合签名逮捕证,起到特殊法律作用。你看如何?”稍顷,那位青年与中年警察在逮捕证上签名。一场“签名、签字”风波,签逮捕证争执最终平息…
我未签逮捕证造成最终结局,对办案的公安机关警察而论,最终以两位警官名义签我的逮捕证,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令我无可争辩、哑口无言!我应考虑实际性质问题,公安机关警官执法守法准则,似乎存在特别效率,不能强行违法逼迫羁押犯签逮捕证,在我的身上又得到充分的体现。
对于是否签逮捕证的事情,我被抓捕之前就再三考虑过,最终决定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一律拒签逮捕证。由于它关切到我的犯罪动机,我付出正常人难以承受的代价,必须坚守保重人格!我的犯罪隐藏难以名状真相……有关女儿失踪之事,仅是我与警察相互对峙,而拒绝签逮捕证最强有力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