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这样,骨子里都有一点贱性,对自己太好,受不了,对自己不好,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我觉得,在爱情面前,人们表现的总是特别弱智。
权力确实会带来性感。从生物学角度看,女人被激发、挑逗起来,感受到对方魅力的影响模式,和男人的模式是不一样的,女人因为百万年以来的进化,要求的是生育、遗传,和男人不一样。所以呢,她对安全感要求非常高。一个男人如果能给她更多更好的食物、住处,保护她的小孩,就会让她感到一种性魅力,性激发,她就会跟那个男的好。具体到现代,那就是你能赚钱,能获得财富,并且获得权力,这同样能令女人产生荷尔蒙,这种荷尔蒙的迸发是几十万年的进化造成的,在女人的基因里面。
搜狐ceo张朝阳:20%的荷尔蒙是权力激发的。
这张报纸摊在桌子上,包过油饼,抹过桌子,被人拿笔划过,上面写着谁谁坏蛋,谁谁是女人。完了,像个受气的孩子,被人随随便便地摊在桌子上。我看到它,并想对服务员发火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这段话。当然并不是这段话写的特别好,也不是因为张朝阳是搜狐的ceo,而是这段话的旁边,竟然印着一条关于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消息。
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如火如荼原创歌曲呈现艺术魅力
这是文章的标题,其中记者还提到了我唱的《我为什么不结婚》,他先说词写的好,反应了大龄青年未婚的烦恼。然后又说现在歌手已经进入复合时代,光有一幅好嗓子是无法成为歌坛的常青树。
我马上有一种绝处逢生的感觉。
正因为有了这种感觉,我才在服务员把我的二量水饺咣的一声放在桌子上的态度,一笑了之。人穷志短,没钱就不能要求太多。
我一边吃着水饺一边回想已经发生的事情。
周铁军的好,我的任性,还有我鬼使神差一样打开周铁军的卧室,翻出她的所有衣服,首饰像时装表演一样在屋子里走台。在亮亮没来之前,我已经把周铁军的衣服穿了一遍了,我还穿着她那件大红的西式加中式长裙去超市,购了火腿,速食面,还有面包和牛奶。好多人追着我看,不知是觉得衣服个性,还是我穿着过于胆大。
那件大红的裙子,上身是中式,下身是西式。袖子是四分袖,肩膀上还有一朵牡丹花。这件裙子,纯棉布纯手工做成,我穿着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每转一次我都觉得这衣服太独特了,太漂亮了。如果我穿着这件衣服参加比赛,评委一定会给我一个服装奖的。
周铁军的衣服太多了,有套装,西装,长裙,裤子,还有旗袍,晚礼服。周铁军的内衣装了二大柜子,睡衣分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七件。她每天换一件,每件都质地优良,价格不菲。
我站在衣柜前,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我摸摸这件,又摸摸那件,口水都快淌出来了。
我足可以想象周铁军的幸福,一个拥有这么多衣服的女人。哪怕这些衣服不穿,就摆在衣柜里,每天看一看也很舒服啊。我要是能拥有周铁军的一切,我才不会找什么男人呢。有了事业有了钱,结婚干嘛?找男人干嘛呢?男人在我眼里,已经成了金钱和物质的潜台词。我在没有能力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我只能依靠男人,仰靠着爱情让他们为我花钱。
我知道动别人的东西不好,我也知道周铁军充分信任我。但我的手就是管不住自己。我不是偷,我只是穿一下,我只是试一下。只要在周铁军回来之前,我把衣服恢复原样就好了。抱着这种念头,我把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出来,一件一件地试穿。
我像灰姑娘找到了水晶鞋,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衣柜里的衣服都试了一遍。我把最后一件衣服脱下来,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地板上沙发上,床上,到处扔着试过的衣服,我已经没有力气把衣服收进去了。
我穿着那件红裙子,心满意足地躺在沙发上。
有钱真好呀,要是我能有这么多钱,我不仅要购买这么多衣服,我还要购买大量的包,大量的鞋子,太量的珠宝。我要建一个大大的别墅,用来装这些宝贝。我每天可以穿不同的衣服,不同的鞋子,不同的挎包。我还要根据装扮来收拾头发。
衣服上的标签,包装,锁着的扣眼,足以证明,周铁军的大部分衣服都是新的。它们放在衣柜里,好像主人刚买回来一样。我为了试这些衣服,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现在看着一屋子的包装,我不禁有些后怕。
我无法把这些衣服恢复原样,只好打电话给亮亮。以前和他好的时候,我的衣服都是他收拾的。我还记得他帮我洗内裤的样子,小巫对我好,也帮我洗衣服,但内裤他从来不洗。不是不爱,而是他认为一个有尊严的男人是不能洗这些东西的。他情愿给我购买一打又一打的内裤,也不愿意给我洗内裤。
小巫对我好,亮亮就对我更好了。他像一个面团,没有一点个性,我想捏成方的他就成方的,我想捏成圆的他就成圆的。认识这么久以来,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不字。正因为这样,我从心里看不起他,从心里不在乎他。他就像一件东西,想用就拿过来,不用就扔回去。我有时候想,如果亮亮不这样对我,是不是我会喜欢他一些?
人就是这样,骨子里都有一点贱性,对自己太好,受不了,对自己不好,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我觉得,在爱情面前,人们表现的总是特别弱智。
亮亮满头大汗地收拾衣服的时候,我突然又有了一种渴望,我还想把那些衣服再穿一次,穿给亮亮看。我穿第一件的时候,亮亮拍我马屁,真好看,简直像给你订做的一样,我穿第二件的时候,亮亮仍然拍我马屁,好,你穿上更漂亮了。我兴奋极了,我把亮亮叠好的衣服又重新拿出来,一件一件地穿给他看。
亮亮是我的镜子,客厅是我的舞台,我扭着腰,走着猫步,心里美的不行了。
正在这个时候,周铁军就回来了。
难堪是必然的,发火也是必然的。在她进来的时候,我甚至做好了道歉的准备。但是周铁军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她没骂我,也没打我,而是用语言刺激我,你把衣服拿去吧,我送你了。
哼,她以为她是谁。
房子出租的时候,我一点儿也没有考虑后果。我目光短浅地认为,房客租的时间越久越好,押金和房钱给的越多越好。在众多想要租房者里面,我之所以选择老闰一家,就是因为他们租的久,不仅交了三个月的押金,还给了一年的房租。
如果不是我中途变卦,我和老闰一家的合作还是挺愉快的。老闰的老婆是一个很干净的女人,我每次找理由去看房子的时候都能见到她在干活。拖地,洗衣服,打扫卫生。
老闰的女人是一个很老实的女人,她听我说明来意之后,马上为我的处境担忧,她还建议我先和她的女儿住在一起。她的女儿十三岁,瘦瘦的黑黑的,剪着一个男孩的头型。
老闰回来的时候,我基本上同意了她的建议,还主动提出我住的时候减他们一半的房租。我想如果我把他们赶走了,要是王子光再让我回去呢?那么我又得到处找房客。不如先在这儿凑合一下,双方获利皆大欢喜。
你不放心房子啊?我们会把房子偷走么?见到我,老闰就黑了脸。我马上解释,没等我说完,老闰就蹦了起来,什么什么?你想收回房子?亏你想的出来,你让我们住在哪儿?你们北京人就这个德性,觉得有个房子好了不起。我交了房租这房子就是我的,你无权收回更无权不经过我的同意就闯进我的家。
我气得快要哭了。
你嚷什么啊?我也没逼你们马上搬。我这不是和你们商量的嘛。
没有什么可商量的,我不想搬,也不想另找房子。
但是闰先生,我有困难。
你有困难?我们没有困难吗?这么一个小破房子这么贵,还一天到晚的过来看,你要是对外地人不放心最好不要租出去,自己留着住呗,反正你们挣钱容易。说到这儿,老闰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如果有可能,我恨不得扑上去揍他一顿。
老闰的老婆特别不好意思,一边骂老闰一边安慰我。我跌跌撞撞地从楼上下来,左抹一把是眼泪,右抹一把也是眼泪。
想想,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十足的笨蛋。以为抓住一个男人就抓住了一切。现在我却因为这个男人无处而去。想到这儿,我有些恨王子光了,如果当初不认识他,我也不会搬到他的家里,如果不搬到他的家里,我也不会出租自己的房子。房子,在现实生活中太重要了,尤其对女人来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好多女人为了一套房子而抛弃爱情,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为了一套房子打的头破血流。
我走在马路上,又饿又困。为了找到一个住的地方,为了能填饱肚子。我开始后悔,我不应该把王子光当成全部,我应该存点钱,我应该给自己找条后路。和王子光在一起的日子,我基本上把他当成我的钱包,我的面包,我的一切一切。我从来不为钱和饭发愁,拿了就花,花完再要。
亮亮的电话关机,柳拉拉的电话也关机。黄大程的电话通了,但是一直没有人接。我觉得自己特别倒霉,能帮的人好像约好了一样,都视我的困难不顾。亮亮肯定搂着小丫头睡觉,柳拉拉肯定在泡帅哥,黄大程为什么不接电话?因为正在床上运动。
这是实话,以前我们俩在床上运动的时候,黄大程的电话也响过,他总是视而不见。等到一切完事,黄大程才躲进卫生间,装出很生气的样子给对方解释,我在开会呀!
晚上八点的时候,我仍然坐在马路边,该找的人都找了,该打的电话也都打了。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帮我。我坐在哪儿,饿的差一点要晕过去了。一种从来没有的绝望从头到脚地弥漫,我竟然想着,找一辆车撞死算了。
我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身体和卡车相撞的锐响。
这种响声让我害怕让我难过。
我并不想死,我还年轻,我还想认认真真地活着。
这时候,有人给我发了一条短信。
卡卡,我是欧姆,上次说的mtv,现在已经决定下来了。你要是有兴趣,马上联系我好吗?
关于这个mtv,它曾经像一块肥肉,在我的嘴边晃来晃去。我也为了这块肥肉,不停地做着白日梦。但这个梦做的太久,所以它再次到来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欣喜。不过此时,欧姆的短信无疑是我的救命稻草,我想也没想地给他编了瞎话。我说我的钱包被人偷了,正坐在马路边等警察叔叔。
我就是你的警察叔叔,你在哪儿别动,我三十分钟就过来。
我从一个身无分文饥困交迫的孩子,突然间成了被人宠爱的公主。我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在豪华餐厅里大口朵颐的时候,我不由地对自己是一个女人感到高兴。从某些方面说,女人碰到生存危机的时候,一定会有一个男人过来救命。不管是情人还是婚姻,只要有,女人会不顾一切的抓住或者利用。而男人不行,男人碰到生存危机的时候,除了自己努力,很难依靠或者抓住一个女人。
欧姆离过婚,有一个儿子。他的那个前妻,是一个贪图享受的女人。她凭着姿色和心计,成为一个有钱人家的二奶,然后经过三年的马拉松,终于让有钱人踢掉原配,成为正大光明的富家太太。
不会结婚了,不管多优秀的女人。不过我也不会太花心,我只想找一个对孩子好的女人。她可以对我不好,但一定对我儿子好。你知道么卡卡,我现在就是为我儿子活着,我觉得自己特别对不起他。
我没在意,觉得欧姆的话有夸张的成分。现在离婚又不是什么大事,现在的孩子也成熟的很。他们不会因为父母的吵架或者家庭不健全而让自己闷闷不乐。像我一个朋友的孩子,朋友在离婚的时候为了得到她而和前夫争的不可开交,那个年仅十岁的孩子,却无所谓地对她说,争什么啊?我跟谁过都无所谓。
她不会做饭,衣服也不洗。你说洗衣服有什么难的?就按一下开关就行了。但她不洗,衣服堆的像小山一样。我每天回来,都得像一个老妈子一样。
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所以你就应该庆幸,要是她不离开你,你的苦日子能到头吗?
话是这样说,但是呢,她也有好处。欧姆喝了酒,有些前言不搭后语。我其实很烦听这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但碍于欠了人家的人情,我不得不手托下巴,装出一幅兴致勃勃的样子来。
吃完了饭,就要考虑睡觉的问题。人家刚请我吃了饭,借钱的事情万万说不出口。好在喝了点酒,以酒装胆,我像粘皮糖一样靠在欧姆的身上。欧姆顺理成章地把我带回了家。欧姆请我吃饭的目的肯定想要上床,我跟他回家的目的正好验证了他的想法。虽然我从心里并不想和他上床,我只是希望找到一个地方,让我安安心心地睡觉。
我们在床上纠缠的时候,有二个人打我的电话,一个是亮亮,一个是王子光。我看着电话,像黄大程一样没有理会。欧姆洗澡的时候,我才回拔了他们的电话。亮亮问我在哪儿?他去周铁军哪儿找我才知道我搬走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讨厌亮亮,要是他的电话早来一些,我也不会跑到欧姆的床上来。虽然我对性爱不在乎,但还是担心有什么传梁病。一个有钱的男人毕竟不如没钱的男人让人放心。身边女人那么多,谁知道谁有什么病啊。
所以,我不冷不热地说,我在朋友家。
亮亮说,我在网吧,我到处在给你拉票。卡卡,你要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
我要睡觉了。
亮亮说,卡卡……
没等他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王子光问我在哪儿?他想和我谈谈。
听到他的声音我就生气,我说没有什么好谈的了。
王子光说,我知道你生气了卡卡,但是你得理解我。你给我点时间,我想办法让他走。
洗手间里的水突然停了,我不知道欧姆是洗完了,还是在偷听我打电话。我拒绝了和王子光和好,王子光对我的态度非常不满意,他追东追西,一幅做了婊子还想立牌坊的样子。
我哪儿也没去,有人在我家里,我能做什么呢?倒是你,卡卡,我不在你身边,你找其他人了吧?我敢肯定,你的身边肯定有一个男人。
对对,正忙着呢。说完,也不顾王子光的感受,我把手机摁掉。
不是男朋友吧?欧姆一丝不挂地从洗手间出来。
哪有男朋友啊?我妈。
欧姆搂住我,你知道卡卡,我看起来花心,其实很老实的。再说现在艾滋病这样历害。我基本上过着和尚一样的生活。
都一样。
卡卡,你喜欢我吗?
喜欢。
这次miv一播出你马上就会红的。所以你现在不要计较报酬有多少,只要有这么一个机会。就行了。
黄菜菜不是看不上我吗?
她算什么啊?还是我说了算。再说就凭我们的关系,我也对你要照顾一点儿是不是?
那谢谢啦。
谢什么啊?我们。欧姆又搂住我。我早就盼望这一天了,真好。你爱我吗?卡卡?
相对女人,男人有时候也真弱智。见一面,有过关系,就以为经过了什么惊世骇俗的爱情。
卡卡,你早上起来早一些吧,我要上班,而且。欧姆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想让我儿子知道。
已经很晚了,欧姆还像老太太一样叨叨,我翻过身,装出困的不行的样子。心里却在恨自己,为了一张床,一顿饭,我就这样和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
我离开的时候,欧姆还处于沉睡状态。
我翻出欧姆的钱包,抽了二张。本来想给他留个纸条,但找了好久也没找到一支笔。我有些沮丧,正在这时,我突然发现有个小男孩正站在卫生间门口看我。
是欧欧吗?我是你爸的朋友。
欧欧没说话,从我身边走过,然后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心里有些难过,欧姆肯定经常带女人回家,要不那孩子面对家里有一个陌生女人为什么表现的如此漠然呢?
我在楼下怀着复杂的心情吃早餐的时候,我接到了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组委会的电话,一个声音沉稳的男人告诉我,虽然我复赛时笑了场,但组委会考虑到我的综合实力,加上网友呼声比较高,我可以参加四十进十的决赛。
这个消息来的过于突然,突然的我没有一点儿准备。
在没接这个电话之前,我的表现就特别反常,我要了一碗豆桨,一个油饼。又要了一碗豆桨,一个油饼。后来还觉得不饱,又让服务员加了二个茶鸡蛋。我准备好好地享受一次早餐,结果一碗豆桨还没喝完,我的手机就响了。
在比赛的最初,我觉得自己离成功很近,但在比赛之后,我觉得自己离成功很远。这些日子,我像一个爬山爱好者,先是从众多选手中爬进了复赛,又从众多选手中爬进了决赛,虽然我在笑场之后,我绝望地认为,自己要被pk下去了。但当我听说还有机会站在舞台上的时候,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成功。
就算拿不了冠军,最起码也得进入前六名啊。
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对于那些想成名的人无疑是一个快速通道,只要经受住比赛的严格和淘汰,就能从一个普通人变成名人。为此,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到处都在宣传美美乳青年歌手大奖赛。那些得不到媒体喜欢的歌手就自己想办法宣传自己,制做个人网页,抖露个人隐私,有能耐的找关系,没有能耐的自己制造关系。发短信,投票,弄得很讨粉丝喜欢的样子。有一个女孩还鼓动我和她一起制造新闻,她揭我的短,我揪她的错,我们俩一吵,媒体自然会关注了。这年头,不管好的还是坏的,只要有媒体关注,就是成功。
她说自己没有流过产,不过我可以说她流过产。只要媒体一关注,我们就成功了。我不置可否,或者对于她的直白有些失望。我知道有些事需要关系,需要自我炒作,但这样炒作我觉得没有意义,万一被人揭穿了呢?那就不仅仅是人品问题,自己污辱自己的事最好不做。
我上台的时候,左眼一个劲地跳。我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但我知道这一次一定要发挥好。无论是唱歌还是回答问题,我觉得自己都比较完美。台下的评委给我打的分不低,我还听到台下有人不停地喊着,卡卡,卡卡。
无疑,我对自己过于自信,或者我太小看决赛了。我想在复赛时我表现的那么不好也没有把我pk下来,这次我表现的这样优秀,就算进不了六强,十强决对没问题。
事实总是比想象更加现实也更加残酷,我满怀信心面带微笑地站在台上,等待主持人宣布结果。第一个不是我,第二个也不是我,第三个仍然不是我。我有些沉不住气,脑子里胡想八想,主持人念的名字按比划还是按拼音或者按照能力?一般的比赛都是先念优秀奖,冠军总是和悬念并列,其中主持人还带着大家一起做秀,一二三,获得本次大赛的冠军是谁谁。
但这次不一样,主持人只是念名字,念到名字的站到左边,因为不明白目的,所以被念的人或者没被念到的人,脸上都没有丝毫的欢喜,其中有一个女孩吊着脸站在台上,尽管努力装出自信欢喜的样子,但眼神里全是迷惑和绝望。
第九名选手站到左边的时候,他们突然欢喜起来。被念到的那个女孩哭着和身边的男孩拥抱。我听到主持人满怀深情地说着,本次决赛,所有的选手都很优秀,以至评委们很难做出选择。为了做到本次大赛的公平公正,我们特地加了一个观众投票的环节,大家准备好手机,向你喜欢的选手投上一票。联通用户请发xxx到xxxxx,移动用户请发xxx到xxxxx,小灵通用户请发xxx到xxxxx……
主持人还强调,短信并不能决定大赛,但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站在那儿滔滔不绝的时候,我心里想,这样鼓动还不是想赚短信费么?有些选手早就做好了准备。鼓动七大姑八大姨投票,所以这样的大赛谁能保证公平公正?
第089号选手,念到这儿,主持人故意停顿了一下,身边的男孩推了我一把说,是你,你肯定是冠军了。为了强调真实性,他还说,你是第十个叫的,一般冠军在最后呢。
你们喊出她的名字好不好?
台下一片欢腾,卡卡。
那一时,我有些傻,跌跌撞撞地站到左边。就听主持人又说,我想特地向观众朋友介绍一下卡卡,她不仅歌唱的好,还有一个大家想不到的职业,你们猜猜是什么?
台下乱猜了一气,我知道是主持人为了烘托气氛。
大家都没有猜对,卡卡伸出你的手,让大家看看。
我伸出我的手,摄像机的镜头打过来。好美的一双手啊,美的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知道吗?卡卡是一名手模。
主持人天花乱坠地吹了我一番,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全是为下面的话垫底的。当我喜滋滋地站在左边的时候,结果却是我被pk下台。
我强忍眼泪,微笑着和前十名被pk下来的选手弯腰谢幕。
卡卡,无伦以比!
卡卡,成功属于你!
卡迷卡迷,我爱卡卡!
我的照片被放大,笑脸展现在闪光的舞台上。
不要哭,哭就是意味着失败。我要笑着站在舞台上,笑着和哭成一团的卡迷告别。
正因为我的坚强,摄像机一直跟在我的身后。我微笑着和主持人告别,微笑着和评委告别,然后向台下的观众不停地弯腰致谢。
这时候,我突然听到台下一片呼喊,卡卡,你是最棒的!
我回头,看到看台的左上角,有我的巨幅照片,还有一片穿蓝色衣服的人们。他们举着照片,举着小旗子在一个人的指挥下,向台上拼命地挥动双手。
我看到了那个人,那个站在中间指挥的男人。
对不起,我来晚了。
亮亮手执鲜花,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把我搂在怀里。
他的怀抱显得特别宽厚,特别温暖。我沉浸在其中,久久不想起来。
亮亮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我的身边,并毫不犹豫地再次收留了我。为了让我住的开心,亮亮特地找了一室一厅,然后把屋子装成我喜欢的格局和色调。亮亮像以前那样,帮我洗衣,帮我做饭,把我宠爱成公主。
面对可口的饭菜,我的眼泪再一次不争气地淌下来。
卡卡,不要难过,在我眼里你早就是冠军了。亮亮抱着我,为我抹着不停涌出的泪水。
和冠军无关。亮亮,我只是想哭。
嗯,我知道,卡卡,你哭出来吧,靠在我的怀里好好的哭吧。
我再也忍不住,扑在亮亮的怀里哇哇大哭。具体哭什么,我自己也想不清楚,好像为了比赛,又好像为了王子光,或者再为了自己那样为难亮亮。哭完之后,亮亮一边帮我擦泪一边说,卡卡,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你。虽然我没有多少钱,人也长的不帅,但是我决对不会让你饿着,不会让你伤心……
我的小巫。但亮亮是我的小巫吗?
我的小巫常年穿着一条泛白的牛仔裤,配上不同色彩的t恤;我的小巫天生文弱、,配一头飞扬的自然卷,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我的小巫不仅是一个外表优秀的男人,论他的性格和修养,相处了那么久,我没有发现他的缺点。
我喜欢粗糙的男人,但我过份注意男人的小细节。比如:我不反对男人抽烟,但抽的太多就受不了。因为我喜欢男人身上的烟草味,淡淡的。我也不反对男人喝酒,但要适可而止。我讨厌男人穿拖鞋,讨厌男人留长指甲,讨厌男人的黄牙齿,还讨厌男人不分场合地说黄色笑话。
也许在某些人眼里,我这是鸡蛋里挑骨头。可是正因为我挑到了没有骨头的鸡蛋,才会在和小巫分手后,见到每一个男人,我都会把他推出来和某一个男人对比。
我常常想,如果当初不和小巫分手,随着天长日久的磨合,他在我的眼里是不是还像现在这样完美?再退一步说,如果我碰到的每一个男人都要优秀于小巫,我还会记着他吗?
一个人,在告别了一段爱情之后,不管甩人的还是被甩的,都渴望自己的下一位比上一位优秀,当这种优秀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人们自然地会想念上一位。
分手的场景,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过了几万遍了,每一次回想起来,我都觉得感动,真的,我感动,不是伤心。我不知道别人分手是什么样子,但我们的分手,我认为是比较平静也比较浪漫的分手。
我和他从电影院里出来,小巫像以前那样抱着我上天桥,我和他已经看了九十九场电影,每次出来的时候,小巫总会这样抱我过天桥。
我没有让他背,因为所有的浪漫都让《魂断蓝桥》的男女人主公背光了。我要发明一种独特的方式,让他抱着。起初的时候,我没有把手扣在他的脖子上,而是任身体下垂,这样我看起来就像某个电视剧中怨死的女主角。后来小巫让我扣住他的脖子,我的整个身体缩在他的怀里,像只温柔的猫。
我趴在他的耳边,像往常一样说着极其无聊极其肉麻的台词。
我是我的第几个女朋友?
最后一个!
我爱我吗?
爱。
有多爱?
只要我活着。
那为什么不结婚?
我害怕,你可以给我时间吗?
不,不可以。
我爱你!
我也爱你!
你是我的毛衣。
你是我的手套。
分手后你会想我吗?
会。
我说真的分手?
嗯。他抱我的胳膊一松,我从他的身上滑了下来。
你不难过吗?
你找到了比我更爱你的男孩吗?
是,当然是。他比你帅,比你有钱。
我像风一样旋下天桥。回头的时候,天桥上已经没有了他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