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沈铎从英国回来。
壹阁的总经理办公室里,最近大动作很多。
沈淮彬揉揉眉头,抓起一份合同向沙发沈铎扔过去,“看一下,没意见签名吧,股东那边都讲过了。”
这几天沈淮彬在处理完上半年的事务后,跟沈铎完成了一个交接工作的过渡。
他准备,把这个总经理的位置借他耍耍。
沈淮彬想他自己快奔30的人了,在不出去追女朋友可就来不及了。更何况沈铎没回来几天,就有这样的好工作给他,不是给他捡了便宜。
“不怕我把你的公司搞砸?”沈铎转转手里的魔方,抬头看了他一眼。
虽然说,壹阁是他前半生的心血,搞砸真的不难,但是……
他自己的弟弟,自己信不过?更何况,一个经济学博士,现在不拉过来,什么时候拉过来?
如果遇到了什么情况,他都不用教沈铎做什么,他相信沈铎的母校剑桥大学应该都已经教给他了。
所以还没等沈铎同意,沈淮彬拿起笔来,迅速地往合同上签了名。
隔天就打包行李走人了。
不过忘了告诉沈铎,他给沈铎留下了很多惊喜。
比如家里的游戏室。比如办公室的一群活宝,包括余扬在内。
只不过那时候她还在比利时。
而那群活宝,可真的是活宝……
第二天沈铎上班时,就活活被办公室这堆钟爱设计的活宝吓到了。
所以当陈洛一脸闷骚地问他,觉得我的画稿怎么样时。
他的内心是崩溃的。
虽然说剑桥教会了他不少,比如上阵杀敌的客套话,他这么多年来也确实用的很好。
不过母校可没教他怎么面对一个gay里gay气的男生,还要说出一番富有评价性的话来。
做不来做不来,还是回家打篮球吧。
我们沈铎同学呢,是一个十分热衷篮球的有志青年,成天对着科比啊,库里啊,乔丹啊之类大神的海报发呆,要不是受沈淮彬之托,他真的会花半年来玩篮球。
当然有一个人,在沈铎同学的心里跟这些大牌球手一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没错,是她,余扬。
一旦沈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想起她,那完了,这个游戏室就要被他砸烂了。
古人云,君子,常为窈窕淑女所困。
他也是,为情所伤。
沈铎喝了口水,起身准备继续打球。
窗户投来的光线下,显尽他身体的线条。
强硬,诱人。
身体不断有汗液渗透而出,浸湿衣服的任意一处,他的那八块腹肌就这么展现出来。
明明一副足以困住全天下女性的模样,一个余扬,就困住了他的心。
此刻他,正在想她。前几天,办公室里的她。
那样决绝的她。
沈淮彬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沈铎一头瞥见手机上来电人的名字,以为他要回来给自己放假了,激动地接了起来。
此刻沈淮彬正在大洋彼岸的夏威夷度假,这里热的让他确实很有回国的欲望,不过,不追到女朋友,誓不回国!
“在哪呢,我亲爱的弟?”
“打球。”
“嗯?”沈淮彬反问一声,工作日打球,不是沈铎的作风呀。
除非,他的猜测灵验了。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指的是,两星期前,沈淮彬把沈铎回国的消息传到了余扬的耳朵里。
他觉得,他们之间,可以有结果。
“遇到什么事了?公司太烦你了?”沈淮彬挠了挠鼻子,装作不知道地问。
“嗯……遇到她了。你安排的?”沈铎背对着篮筐,呼了一口气,说道。
“谁呀?”沈淮彬真是越装越无辜。
“就是……扬扬。”
扬扬。
在他心里,这两个字曾经有多重,现在就有多重。
“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啊?你自己公司的员工。”沈铎咬咬牙,倒也是明白了。
虽然对于爱情沈铎从来都缺那么一根筋,但是沈淮彬这么犯贱地语气,他也大概猜到了是他故意安排了这个职位给他。
这个职位啊,不简单。一天的工作时间,他必须和余扬当面交流10次。
10啊,他数的清清楚楚。这三四天,她每天都要虐他十个来回。
普天之下,男人都爱捉弄男人。
“哥只能帮你到这了啊!”沈淮彬笑笑挂掉电话。
明明都是对方的心头肉,局中人,却什么都不说。
余扬,真的是沈铎心里的一道伤。
其实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令她借酒浇愁的那个人。
她早就想过他会忘了她,在英国找一个金发碧眼的女朋友。想想都好笑,一个连分手都没说就走了的人,出国四年未归,怎么会记得她。
张容奚曾经跟她说,七年的时间,一个人全身的细胞可以更新一遍。
“这代表什么?”余扬一边啃着鸡腿一边问他。
好吧,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心理医生兼这位设计大师的好闺蜜,他还是劝她:“七年之后,这个人再也不认识你了,你苦苦等待的这四年,见不到他,跟七年有什么区别?你这么确定,他还会回来?回来了呢,还记得你吗?”
余扬霎时扔下手里的鸡腿,抄起一旁的啤酒,狠狠地灌入嘴里。
说白了,她也不确定。
换言之,即使她不确定他回不回来,也要拼命想他。
真的是,忘不掉。
张容奚看着她,其实她性格里的张扬,足以使她坚强。那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惹的她,这么多年,忘不掉。
算了,以后再也不跟她说这些话了,张容奚想,余扬能看上的,颇是个优秀的人,那么优秀的人,应该会回来吧。
现在,他真的回来了。
她也完完全全不知道,她该怎么正常地活下去。
喝酒。
她举着酒杯邀明月,只可惜明月迟迟未出现。
天色暗淡,以至于她心情很不美丽。
感情哪有那么好把控,说不爱,就不爱。
她是瞒着所有人,偷偷在爱他,奈何只有沈淮彬看的出来,然后给他们安排了这场这神话般的邂逅。
可是她却对着天问道理。
“为什么你要回来?为什么?她真的要疯了。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她想,等她千杯不醉那一天,可以足够坚强了吧。
可惜,她还未等到那一天。也是,一杯就倒到千杯不醉,不容易。
换言之,她还没那么坚强抵抗来自他的杀伤。
换言之,一见到他,她心里的防御系统,全盘倒塌。
孤灯不明思欲绝,卷惟望月空长叹。
于是乎,她又醉倒了。
为始终不见的明月,为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