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寻找它的模特儿,衣服挂在橱窗,有太多适合,却只有一个人独一无二。
一段契合的感情,就像一件衣服,挂在橱窗里林林总总太多人试穿,却只有一个人能穿出情侣装的即视感。那便是生命中,那个独一无二的人。不是说别人不行,千万种可能千万种感情,但只有一个人的爱情是最美好的仲夏夜之梦。
第二天兮文是从权志龙怀里醒来的,她自下而上看着他熟睡的脸庞,下巴冒出了一些胡渣,眉头微微皱着。她往他的肩胛处缩了缩,整张脸贴着他的肌肤,左手伸到他的额头,想抚平他紧皱的眉头。
“你醒啦。”她的手伸到一半,他就睁开了眼。
“睡得好吗?”他捉住她的手,放在嘴边亲吻。
两人亲密相偎,双腿交叠,兮文一怔,而后脸色通红。她双手抵在他胸前,挣扎着想推开他,这样的动作令权志龙更加疯狂难耐。他本想翻身压在她身上,却没想到兮文动作如此迅速灵活,身体像蛇一样扭着逃离了他,呵呵地笑道:“臭男人!”
权志龙呈大字仰躺在大床上,看着他曼妙的身姿无奈地低笑。然后等了将近十分钟,他才慢悠悠地起身前往洗手间。
煎蛋的香味溢满了整个空间,一直散发到权志龙鼻尖。他梳洗完后悄悄走到兮文身后,双臂紧紧箍着她的细腰。
兮文不禁蹙眉,“啊!你想谋杀女友吗?我的腰要断啦!”
他坏笑着挑眉,在她耳边轻轻吐气,便引起她的一阵颤抖。这么久以来,他们虽然没有亲密接触过,但他也摸清了她身体的一些敏感部位。“小狐狸,这是对你的惩罚。”
她瞥他一眼,娇嗔道:“淫思不饱的臭男人,你的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真不知道你以前那些那么火的歌是怎么写出来的?”
权志龙听了哈哈大笑,即使被骂了两次“臭男人”,但难得见到兮文娇羞的模样,他当然要好好欣赏一番。
汽车穿梭在满是红顶房和樱花树的首尔街头,路边行走着三三两两的人们。抬头,首尔的天空是铅灰色的雾蓝,白云如棉絮一般地浮动。兮文将车窗摇落,一只手伸出去。
“志龙,你没有听过这个说法嘛。在你行速开30的时候,把手伸出去,就是acup的手感。呵呵,开慢点,让我体验一下acup。”兮文难得心情好,忍不住随意地开起了玩笑。
权志龙瞄了眼时速表,已经近100了。他右脚松了油门,换档,让车速慢下来。
若是你此刻也正在这条高速公路上,你就会看到——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跑车居然以时速30的速度缓缓而行,就连一辆满载客员的大巴车都能轻易超越他们。
权志龙的父母依旧住在dolcevita,年纪越大,对于生活就越有感触。这里傍水而居,还经常有可爱的小粉丝们光顾,余下的人生也是很有意思的。
人们所追寻的,常常一览无余
而真正渴望的,深藏不露
当人们得到了很多的时候
才会发现
对于错过的那些珍贵
曾那么心不在焉
兮文怀着无比期待又紧张的心跟着权志龙踏进家门。对于他的家庭、亲人,她都不胜了解,她也不能保证他的父母能足以喜欢她。说到底他们才交往三个月,如若是遭到反对,若是他父母有心仪的儿媳妇,那么到时,她又该何去何从?
这样想着,心便慌乱起来,脚步也有些凌乱了。
院子的秋千上坐着一个半大孩子,看到两人走进,他立刻跳下来直冲到权志龙跟前,“舅舅,你带舅妈回来啦!”
说罢,便看向他身旁的兮文,只一眼,惊叫:“nana姐姐!!!”
小孩儿的叫声惊动了屋内的大人,于是只看到四人匆匆忙忙跑出来,看到兮文的那一瞬,目瞪口呆。
那年,权志龙带lamber回家吃饭,权达美的孩子已经五岁,名唤金时元。
小家伙见到lamber的第一次就听得权志龙喊她的名字与大家不同,也固执地要叫她nana,还扬言长大后要将这么漂亮的姐姐从舅舅手中抢过来娶了,让大家哭笑不得,而那一次便是时元见到lamber的最后一次。
客厅的气氛很是沉闷,权达美带着孩子回房间,遂又回来。所有人都震惊于兮文的样貌中,无人开口。
“爸妈,这是我女朋友,兮文。”他握着她的手,投以她安慰的眼神,“兮文,我爸妈,姐姐、姐夫。”
也许,有人站在自己的身后,该是做什么事情都是无惧的。长相是父母给的,天生的,然而性格却是独一无二的,她是周兮文,不是他们心中已逝的人。
她莞尔一笑,“伯父伯母,你们好,我是兮文,志龙的女朋友。”
那一年的冬日里,太阳化了前一夜的积雪,潺潺流淌着。女孩带着腼腆的笑容,眼神里同样带了笑,带得下方的卧蚕浅浅弯起,跟在权志龙身后,柔声喊他伯父。权爸爸握着妻子的手,思绪飞回到那时。良久,他才回过神来,眼神移到兮文的脸上,像啊,真的像啊……
他轻咳着来掩饰自己的失态,微微向兮文点头,“不用拘束,像在自己家就好了。”
“志龙,我有话和你说。”权达美紧绷着脸,说完后率先往外走去。
权志龙原本搂着兮文肩头的手轻轻拍了拍她,凝望着她琥珀色的眸子里柔亮的水光,“你跟我一起去。”
“爸妈,姐夫,我们先过去。”
权达美倒是没想到他将兮文也带了来,于是也斟酌了一番说辞。“志龙,我有些话还是想单独和你谈。”言下之意,权志龙不该带兮文来此。
“姐,我可能还没来得及和你说,她是我余生认定的女人。”他唇边泛着淡淡的微笑,转而去看兮文,目光里沾染了几丝明显的甜蜜。
再说闵朗在兮文离开的后一天也登上了去韩国的航班。对于兮文,他已在不经意间倾注了太多太多的情感,他也不记得是何时将自己心底深处的情感就这样交付出去了,然,即使佳人心有所属,他必定将她夺了来,好好疼,好好爱。
野心,是每个人都潜藏心底、欲欲勃发的一团火。
双脚站立在这片土地,俊朗的长相并没有为他带来特别的好处,在韩国这个盛产“美男”的国土,大家早已于美男成习惯。
来到一间临街的咖啡馆,楼璇伊坐在凉伞下,听着雨水落下的滴答声,看着稀稀落落的首尔街头,惬意非常。十月的天异常湿润,铅灰色的雨雾笼罩着这座繁华似锦的城市,细密的雨丝被风吹着拂在脸上也是说不出的舒服。
九月底结束了全国签售会,终于有了机会好好休息。
镜头从楼璇伊迎风仰起的笑脸摇到面前桌子上冒着泡沫的无色液体上,服务员疑惑地将鸡尾酒放在她面前的桌上,心想:下雨天不是应该喝杯咖啡或是热巧才对么?这位客人还真的奇特。摇摇头继续去招待另外的客人。
楼璇伊收回远眺的目光,端起酒杯浅啄一口。
“遗憾啊……遗憾只远远见了他一眼……遗憾这么久了还是丝毫都找不到他的影子……遗憾……”楼璇伊将一只手伸出伞外,感受着点点微凉的湿意落在掌心,突然恍悟,她好像像自己书中的女主角一样陷入爱情僵局了。放空的眼神里渗出一丝苦笑,眼角却瞥到对面的街上立着一个穿深色t恤、牛仔裤,戴黑色墨镜,背着登山包的颀长侧影。
楼璇伊迎上桌上自己摆放的镜头,笑得灿烂却又意味深长:“看来,僵局很快就要打破了。”
她将镜头对准不远处的男人,透过镜头,那个男人再次真真切切地出现在她的眼前,她迅速站起身向对面跑去。
一条逼仄的小巷里,一个长发女孩拉着一个高瘦男子的手腕奔跑着,溅起的水花打湿了他们的裤腿,细软的发丝沾着雨水,随着她的动作被甩到旁边男子的脸上。
男人直到现在还有些懵圈,他索性摘下墨镜,盯着前面女孩的后脑勺。
原本只是随意到街上逛逛,顺便找一找下榻的酒店,就在自己准备往不远处的酒店走去的时候,一只细白的小手突然拉住了自己的手腕,然后他就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她带着跑进了一条狭窄的巷道里。
跑出很远,俩人靠着墙壁喘气,雨水混合着汗水,濡湿了他们的刘海,看到对方颇有些狼狈的样子后又忍不住大笑起来,这种感觉叫做一见如故。
闵朗从背包里掏出一顶棒球帽戴在楼璇伊头上,她本就清亮的大眼在雨中看着更加澄澈明暖。微湿的发丝贴在脸上很不舒服,她忍不住抬手将淋湿的碎发别在耳后。
“我终于找到你了。”
她低低的声音在他耳边散开来,闵朗不自觉地对上她的眼,他确信,他们是第一次见面。
“我们以前见过吗?”她眼底的笑意与思念令他不解。
楼璇伊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如果我说你是我梦中的男主角,你愿不愿意陪我做这一场仲夏夜之梦?”再次见到他的这一刻,她的心里忽然有了疯狂一次的念头,既然上帝让他们相遇,便是听到了她日夜疯狂的祈求,何不再让她疯得彻底一些?
细雨织就成一张密实的网,雾气蒙蒙地笼罩在俩人的身上,细雨滴沥地落在梧桐叶上,融进阶下团团绒密的苔青之中,细密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