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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蒙蒙,夹杂着一种尚未有过的腥味,城市接受新的一轮洗刷革命。突然发现我很喜欢雨天,喜欢那种千丝万缕般的雨线在空气中交织,我一个人站在楼下,让雨浸湿我的衣服,像是在淋小时候的凉水澡,这时候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不是说人要经历风雨,才能见得彩虹,那我就多在雨中停留,期盼彩红快些到来……
脱掉**的衣服,电话想了……
干吗呢?
哦,轩子?
呵呵,没存我电话么,还问?
存了,只是很惊讶,还好么?
每次你都很惊讶!我好得很,刚买一车,你还好吗?
恩,还可以吧。
想我没?
呵……当然……
感觉你今天挺不对劲的?
没事啊,刚淋了一场雨,有点疲惫。
我是说啊,没准备伞么?
特意的,觉得那感觉特舒服,从心理透着清凉。
我看你是脑袋进水了,感冒了怎么办啊,淋什么雨啊……
你现在很风光吧?
还好吧,一姐妹的非说要换车,正好我也早想弄一个了,方便啊,就整了一个。我过段回去看你,正好有点业务要回去忙下。
呵呵,“业务”,哦!好的,回来提前通知我。
好吧,你没事别老多想,这才哪到哪啊,以后好日子在后面呢。
呵呵……好的……
其实我该很热情的,可我却热情不起来,自从我知道轩子上次做的事之后,我就觉得这个人让我琢磨不透。她说过段时间回来,回来也好,怎么说也是多年的朋友,大家在一起聚聚也是应该的,可是那些熟悉的名字似乎能叫出来的,却没有多少了。
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上面又下来制度,说每个月,每人必须完成自己相应的花环数量,这对我们来说是件很难做的事情,你怎么可能让客人没任何理由消费去买花环,让他买也是需要我们的付出,可是客人的胃口不仅仅是让你陪他喝几杯酒,我们放松了界限,才知道哪怕是给他摸几下大腿,拍拍屁股,都满足不了他们的私欲,才知道钱越来越不好转,花也越来越难戴。
女孩们每天忙碌的陪酒,每个下班的时间里,都能听见后台里呕吐声,唾骂声不止,她们抱怨着自己的客人,说他们如何对自己做出龌龊的行为,她们忍受着每天不同的嘴脸,丁宁说她这个月喝的酒,似乎把她活这二十多年的酒都喝了出来,小茹也是觉得她自己每天被淹没在酒杯之中,文森说他那些恶心的女客人每次摸他的时候,他都想上去抽她们几个耳光,可是大家都在坚持,为了是多要几个花,多赚几个钱。
至于我,我已经把所有的人看成一样,开始对待他们的真诚已经逃之夭夭。我不管你对我是欣赏,还是有任何妄想,我只把你们看成是一瓶酒,我喝干了你们,你们就可以快点离开这里,我也可以回去睡一个安稳觉,迎接新的一天,我知道我的思想麻木了,把所有的客人都归为一种系的高级生物,天天面对不同的高级生物,厌倦与疲乏就在我的心里打着滚。
顾小峰的花一直保持在我之上,也是在所有的男同胞之上,我始终保持第二,这个第二我宁可不要,我发现自从这个“花”飘进了FACE以后,我和我的好哥们的言语也少了,人都是自私的吧,面对友谊和私人利益,我们可能更在乎自己的利益,尽管嘴上都不承认,心理也不承认,但是的确是这样的。
我可以接受现实,但是我接受不了文森他们因为我的花多,而疏远我,也因为这样,我渐渐的觉得我和他们脱离了一个车轨,我就沿着自己的另一个陌生的航线继续的穿梭着。
小茹没有时间搭理我,去陪她的客人消夜。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街道上,我住在和公司一个区域,家里公司打车的话,也就是个起车费,一个人散步已经成为我习惯的一种享受,不是有人说过么,要懂得享受寂寞,品位寂寞,我喝了很多酒,哪里知道享受,只是觉得浑身发热,心脏的跳动的飞快,这时一辆黑色的跑车停在了我旁边,我停住了脚步……
“上来啊!”是文森。我挺惊讶的,真的挺惊讶的,他说的没错,他想做的,他真的做到了。
“哥们,还好么?嘿嘿!”简凡朝我招招手。
“呵呵,挺好的!”我觉得挺尴尬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两个人很亲热的在前面坐着,我一个人坐到后面。
“你回家?”文森问我。
“不回家,我能去哪。”我的语气不正确,我自己都感觉出来,车内的气愤很突然变的冷起来。说实话,我不是有意想这样说,只是在单位的时候,文森他不和我讲话,疏远我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很伤心。
“哥们,心情不好?”简凡是好意,我知道。
“哦,没事!”我依然很冷漠,面对简凡,我的感觉是一个好哥们,可是面对文森,他就像我心理的一块肉一样,他的一举一动,有时候真的在揪着我的心,这种感觉是我发自内心的,可是文森有时候真的很不理解我,即使在工作以外他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也不可能当什么都没发生,我永远都是这样,就像他永远都可以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不管发生了什么,他也永远是这样的。
“我下车了。”我到家了,我没和他俩多说什么,我知道他俩一定是在交往中,我也不想打扰他们过多的时间。
一个人在家很无聊,本身就喝多了,不如借着酒劲出去再喝点,可是我去哪,是一个人出去喝么?电话一直都这么不乖,它有叫喊起来“我很想飞,多远都不会累,才明白,爱的越深心就会越痛……”
嘛呢?佑乾!
在家。
我和丁宁在外面喝酒,要不要一起来喝点。
好啊。
行,我们在“鼎轩”你直接过来,进大厅就能看见。
哦了。
是孙闻,我没犹豫就答应过去,因为我是寂寞的人,特别是喝了酒以后,像这样半多不多的时候,最痛苦。
孙闻开始絮叨起来,我一直以为这个男生很利落,没想也一样的喜欢絮叨,开始讲起了和他以前女朋友的事情。
他说以前他有一个女朋友是做小姐的,开始认识的他很瞧不起那女的,当时他在BANANA跳舞,那个小姐每天都会去捧他的场,后来他们在一次朋友的PARTY上见到,当时两个人都喝了不少酒,孙闻也是一时之需,把她带回家了。
早上醒来才发现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这女的没有说什么,本身她就是一个夜场的小姐,他还给了他一些钱,孙闻就收了这钱。孙闻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爱财铁公鸡,这是丁宁很早和我说的,爱财铁公鸡也是丁宁为他取的外号。
那女的之后总找他,我当时想说一定是孙闻给这女的伺候好了,要不然这女的怎么总找他,一个小姐,应该是很现实的。后来孙闻说想要一块劳力士,那女的二话没说,第二天就送到BANANA,他又要了LV的新款皮衣,女的又是毫不忧郁的送到BAN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