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作者:美丽的新郎徐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313

孙闻理和这个女孩搬到了一起,在相处的过程中,孙闻渐渐爱上了这个女孩,虽然她长的很平凡,也是个外地女孩,而且还是个坐台小姐,他还是爱上了她,可能是她对他的好,感动了他。

我认为就是这女孩拿钱,硬把孙闻给砸动心了。孙闻在生活上一点都不付出,他是个极度吝啬的家伙,别人休想占到他一点便宜,他平时做公交车上班,就连坐公交车的一元钱,都是他这个女朋友出。

不过好景不长。孙闻渐渐适应了这个女孩,他反到开始投入,他为她买衣服,给她布置浪漫的生日,送给她钻戒,还给她漂亮的玫瑰花,孙闻并不是这样的人,丁宁说能让他舍得花上一毛钱的人根本没有,他当时能为这女孩投入这么多,也说明他是真的爱了,可是就在他开始投入的同时,女孩说要去南方赚钱。

为了以后两个人更好的生活,他同意了,只是女孩一去就没了消息,最后给孙闻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分手吧!”孙闻当时死的心都有,他躺在家里看着墙面四周两个人的**艺术相片,他拨通了丁宁的电,“啊!”的一声哭了,一个大男惨痛的哭声,是丁宁用惨痛来形容,她说一点都不过分,孙闻当时难过的心情可想而知。

孙闻之后认识了一个上海女人,从那时候,孙闻变的更现实,他告诉喜欢他自己的女人,你要找我睡觉,就要拿钱砸我,你有钱的话,你就砸死我,他每次出去,只要一万,只要你想睡,就一万,少一分都不行。

我心想这比鸭子可贵多了,不过咱是跳舞的,就和鸭子身价不一样。

他和上海女人相处了一个月,后来说要去南方度假,大姐同意了。他想方设法联系他的女朋友的朋友,结果得知他女朋友在上海的一个酒吧做小姐,他当时心理就想着要去那里,然后点她的台,再见一面,结果他的希望没有成功,那天那个女孩在那就辞职了,至今他们再没有见到一面。

说到这的时候,我的感觉是在听一部爱情小说里的精彩小节,孙闻这个人,平时那么色狼,竟然还有这样的爱情故事,我笑了。

那天那顿饭是我请的,才知道孙闻真的是一个只爱财的铁公鸡。

我觉得孙闻在爱情上,没有什么遗憾了,他爱过了,也被爱过,他笑过了,也哭过了。

我有种羡慕他的感觉,他拥有过一段完整的爱情,虽说结果不是另人满意,可他真的拥有过。而我呢,连残缺的爱都没有过,甚至连所谓的“情”都只能潜伏在自己的内心中,让它一点一点的变成痛苦,然后蔓延在我的整个肢体,在隐隐作痛的同时,我才知道,我真的没有好好的爱过……

家里的床好大,越是觉得大,躺的越不自然,滚来滚去,想起了小茹美丽精巧的面孔,才意识到小茹已经离开了我视线好一段时间,这么晚了,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我忧郁不决,握着电话……

“喂!”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

我一身冷汗……

我挂断电话……

我深信不疑,刚刚电话里确实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的头脑里突然出现了迷幻的烟雾,我坚定了自己的精神,再次拨了一次小茹的电话。给我自己最大的勇气,也不停的告诉我自己,我刚刚听错了……

“喂?喂?说话……”还是同样的男人声音,洋刚的声音在刺穿我的心。

我再次挂断电话,我还是告诉我自己,我听错了,即使是没有听错,我也依然告诉我自己,这是一个误会。我想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却说服不了我自己,我闭上眼睛,可心门大敞四开,我无法把心静下来,我就这样一直在昏暗的房间里呆着。

第二天临上台的时候,我和小茹对台,她一点都没有感觉出我的异常,也当我这个人没有存在一样,晚上我要求送她回家,她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我。

“最近还好吧?”

“挺好的,天天喝多。”

“哦,看你的花环挺多的,客人也多了,也一定很忙,所以最近也一直没打扰你。”

“我一天喝的迷糊的,所以……”

“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不去了,很累,想早点回去。”

“那明天下午有时间么?”

“最近休息都不好,就想在家好好休息,不好意思啊,佑乾。”

“那,那你好好休息吧。”

到了小茹家楼下,我是想和她一起上去,我这时根本没有把那天电话的事情再挂心上,我觉得有她在,一切都是无关紧要,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更何况是一天前的事情,我又何必去弄个一清二楚。

我只想现在和她多呆一会,可她拒绝了我,她今天似乎也特别紧张我上她家,连楼道都不用我送,我心理此刻心很凉,像是一盆冷水冲进了心底,我已经明白了。

文森安慰我,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掉眼泪,一直都觉得我们朋友之间相互都很有尊严,我时常和他说我是最坚强的,可是这次我真的控制不住。我躺在沙发上,他在客厅的中央走来走去的,嘴在不停的动,我全然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因为我的脑袋已经呆滞了。

那天文森为了让我开心,请喝酒,在COCO安排了一下。

付强那天怎么都不肯来,我百般劝阻,他也执意拒绝,他不是这样的,最后他劝我对感情不要太专一,到最后伤害的全是自己,这话我很理解,不过付强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隐含着让一种遗憾的神情,大学生莫非也失恋了?我没有强迫他,他说改天单独请我,这个奇怪的人,平时什么聚会,他都兴高采烈的第一个参加,可是今天我说我心情不好,都不起作用。

和文森简凡几个人一直喝到很晚,那天几个女同事玩的都很开心,她们并不知道文森安排这个PARTY是为了我,不过当天的消费全部是简凡出,这些人也真没留情面,洋酒就要了好几种,有好多我都叫不出名来,丁宁出主意说把酒混合在一起喝,这样喝起来比较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