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皎洁之下,黄灿莹闪的田地散发着的浓郁丰收气息,让小剑和朝正的脚步轻盈地象随风四溢的麦香。
朝正手提着一支双杆猎枪走在麦男间的小路上,小剑离他不远,背着只蛇皮口袋走在主路上。春日渐逝,夏*近,连深藏在洞穴中的野兔也感觉到了这一点。每当夜晚蝈鸣草响时分,它们也一只只地,或独来独往,或成双成对,蹦跳盘旋于绿草黄麦之间。白天,小剑在家里养精蓄锐,朝正在镇里焦头烂额;晚上,小剑精神抖擞,朝正容光焕发。爷俩结伴去打野兔。朝正本就有着高强的射击技术,再加上猎枪散弹扩大了准头,简直成了百步传扬的神枪手,指哪打哪,打哪有哪,枪声起,野兔落。小剑开始也扛着只猎枪认真追逐猎物,不料几日下来一只也没有打着。小剑这人有一个优点,就是颇有自知之明,学习不好就不上学了,兔子打不着就不打了,专做爸爸的跟班,捡野兔。有时一晚上下来,朝正能打到十几只野兔,爷俩分背着都有些吃力。
平静贤淑的麦田中间突然象少女见到了情郎不自禁地展开了笑靥,一阵羞涩的抖动向主路上传感过来。父子同时看到了,小剑“噢哧、噢哧”地叫唤起来,朝正举枪瞄准,单等着那只胆小的野兔被儿子的呼声赶往自己这边。可这只野兔不知是聋了耳朵还是被麦香薰晕了头脑,麦田里的笑脸仍然直直地向小剑传来。小剑放大嗓门“噢噢”地叫了起来。笑脸多少感觉到了他的不友好,虽然没有直接转身朝向朝正,还是改变了路线,斜斜地往小剑前方漫去。
小剑有些奇怪,他闭上嘴站在原地静静等着,看看钻出麦丛的会是怎么样一只与众不同的兔子。不一会,一只有些营养不良的野兔一躬一曲着身体,象蛇那样爬动着钻了出来。小剑一看它瘦瘦的样子,心想兔子中也有懒惰之徒,吃草也不卖力,若不是它一身金黄油亮的毛皮遮盖着,那身骨头就曲线分明的惹眼。而兔子不管人类的嘲笑,它仍是闷着头细风逐浪般起伏着往前爬。小剑看着看着就觉得奇怪了。好吃懒做瘦掉了身躯,还瘦弱了智商不成?那只兔子不远离危险的声源,竟然将计就计爬到大路,还胆大包天地坐在上面了。它横坐在路中间,前腿伸直撑起了身体,先正对着南方,摆出动物界最优雅的蹲姿,尔后转过头望向小剑,完成了深情款款神态的剩余部分。这几个动作前后有序,就象一名世袭的贵族,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千年积蕴的绅士温文。只是它那双硕大的眼睛很让它无奈,迎着月亮的光芒,它们四射出了海洋深处的蓝色,干干净净、晶莹幽然,蓝地让初夏的夜显得格外深邃宁静。小剑从没见过这样的美丽,蓝色的美丽,他呆呆地站立着。“嘭”地一声,这时枪响了。绅士呆了一下,整个身体僵直地倒向了一边。小剑心头一阵剧痛,他埋怨地看向父亲。朝正挤在齐腰的麦田中,左晃右摆着象过河一样朝主路上移过来。小剑因痛生怜,又把目光投向野兔。那只野兔却翻身而起,半蹲在地上,双手抱着脑袋两边晃了几晃,不象是中枪,倒象是被震晕了的一样。然后,它俯身四肢趴在地上,绷直身体舒了舒筋骨,又一摇一扭,仪态万方地顺着主路向西方走去。小剑看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