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 咱也有人权了
作者:老西      更新:2019-07-28 22:06      字数:2284

吴明边吃鸡蛋挂面汤,边听三姐说着她的工作。

写材料,其实主要指领导讲话、文件编写、调查报告、典型材料等,在九十年代以后,统称公文。

其实在六十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在十年动乱中,材料所谓的这种东西,已被锤炼得炉火纯青:什么大字报、小字报、无中生有的专案组调查报告、拔苗助长的“假大空”典型材料等等,它的格式是固定的,只要填上迎合时代潮流的时髦词语就成了,类似于封建时代的“八股文”。

在后来的九十年代,一些大学还专门开设了“公文写作”为公共课,对此吴明是很不以为然的: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所谓百家争鸣,百舸争流!经这么一个“八股文”培训班出来的人,文章则都戴上一副千人一面的脸谱,可惜了许多才子年少。

但你要官场上挣扎,还必须戴上这个脸谱,否则便会被打入“另类”:连一个“好文吏”也当不上,更何谈能混个一官半职了!

前世五年县委秘书的生涯,使吴明对这副“脸谱”的应用,更是磨练得得心应手——那也是给逼出来的,写不出一手上档次的好材料,你怎么可能当得上县委领导的秘书?。

吴明吃完饭,擦了擦嘴,把一些现在政府部门常用公文的格式、写作技巧,给三姐简单地讲述一遍,还给她举出一些例文,便于她理解。

“切记,写这些政府材料,不需要漂亮的词语修饰,简洁是它最大的特点,它不同于诗歌、散文、通讯,也不需艺术的夸张,和小说是不一样的。”吴明最后又强调了一点。

“四儿,你怎么懂得这么多?三姐都有些开始崇拜你了。”三姐诧异地冲着吴明的脸上瞧了又瞧,还用手把吴明的脑袋左右扒拉了两下:“哎,真的,你说,是不是那天把你从地塄上跌下来,就跌得你一下子开了窍了?!”

吴明笑着躲开三姐的手:“好了,别闹了,写文章,其实也是一通百通,三姐,咱也吃完饭了,这会儿先到你们办公室看看这一段时间的报纸吧,一会儿我还要早点回去呢。”

吴明来到这个时代,大趋势的发展是记得一些,可要想及时把握国家的政策动向,那就必须多看报纸了,那么多的细节他可没有那个能力都记住——虽然有些事情报纸上不一定都能及时地刊载出来,但这也是当时了解全国动态的唯一渠道——电视未曾普及,全县也只有县委有一台;收音机信号太差,也只是在县城里接受到省电台;至于电脑?呵呵,估计县城里的人听都没听说过。

三姐把近期的《人民日报》、《j省日报》、《梁州报》,都给吴明抱到她宿舍(办公室主任权真大,连书记的《人民日报》也敢动),拉上门后,她又回办公室继续钻研她的材料去了。

翻开七月份的报纸,7月1日、2日《人民日报》、省报头版头条,都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的消息:会议通过了党中央提出的把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这可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举措,吴明急忙拿出笔摘抄一些要点。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增选彭真等人为人大副委员长,任命陈云、薄一波、姚依林为副总理。

呵呵,老将都出马了,那四个人余党下台后形成的政治真空,迅速被务实的老将们填补上来了,看来党中央的纠错平反工作已近尾声。

特别是这次大会,还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中央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七部法律。

吴明注意到在新出台的刑法中明确规定:保护私人所拥有的一切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生活资料,以及依法个人,家庭所有或所用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等生产资料。

刑法中还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严禁聚众打、砸、抢,严禁非法拘禁、诬告陷害;对以暴力或其它方法,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哈哈哈,咱也有人权了,看到这里,吴明不禁替全国的老百姓拍额相庆。

这几部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没经过那个时代的人,是绝对领会不到的,特别其中有关人身权利等,八o后、九o后的那些年轻人,不一定能理解其中的重大意义,或许他们理所认为: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人身权利更是要得到首先的保障,至于肖像权、言论自由权等,那也都是人权的基本保障。

可只要读过点党史的都知道,在一段时期,国家主席、元帅、将军们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护,村里的平头老百姓,就更惨了:家里喂了点鸡、猪、羊的,咱给你“割资本主义尾巴”,抢光、杀光;沟沟畔畔种了几棵树的,砍光、烧光;你敢口出怨言,稍加反抗,不用公社的人说话,大队支书,民兵连长就有这权,一声令下:基干民兵,把他捆起来送学习班。

那时候各大队都有基干农民,出于备战需要,全都是荷枪实弹。公社、大队都有学习班,不听话的抓起来送到学习班——那可不是给你本《毛选》让你学习!一绳子先吊起来,沾水麻绳、木棍、大头鞋(所谓翻毛皮鞋),帮你进行触及皮肉的“灵魂深入闹革命”,当时相当一部分人,就死在了这种学习班里。死个人,也没关系,通知家人来领:自绝于人民、自绝于革命,带着一颗死不改悔的花刚岩脑袋,去见他的老祖宗了。家属日后还要受到不时的牵连——替死人接受批判。当时大队支书、民兵连长,可是能掌握一个人的生死命运的。

九十年代流行一句话:别拿村干部不当干粮,要搁在当时,老百姓才是干粮,谁想吃就吃。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从根本上把“人治”转向“法治”。虽然这七部法律除“中外合资法”外,均在八o年一日一日才开始施行。

看到这里,吴明不禁得意忘形,哼出一首当时尚不存在的歌:“咱们的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