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绛红
作者:小莲超可爱      更新:2019-11-08 07:57      字数:4545

“林姑娘,你失明多久了?”

“两个月左右。”

“林姑娘,麻烦你把白绫摘下来,让我看看。”

我霎时傻了。

摘白绫?

这样不是很无礼吗?

“初雪叫你摘你就摘,”他的声音淡淡的响起,“反正连纳妾你都能接受,我如果真的纳了妾,想来以后你被妾侍欺负的日子也不会少吧。先适应,也不错。”

我震惊的听着他口中的话,脑中已经飞速的联想出了未来的生活画面——他纳了妾,整日搂着小妾在我们的家里逍遥快活,时不时赏小妾几个温温柔柔的吻,而我跪在地上,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无助的裹着白绫,被他们没有地位的使唤来使唤去,擦地板、洗衣服,床上是他和她暧昧的声音……

“哈哈,秦公子,这样说话是会让林姑娘伤心的哦。”

纳兰初雪笑语嫣然。

我咬紧了下嘴唇,尽量自然的摘掉了裹眼白绫,随便他们打量。纳兰初雪抬起我的下颚,她在我的眼皮上反复摸索,时不时挑开眼帘,查看一翻。

她和秦观低声说了点什么,秦观似乎有些愉悦,他忽然替我系上白绫,牵着我的手,走到了厨房,他说:“去煮饭。去。”

我想问点什么,可他已经把厨房的门,‘啪’的一声关上了。

摸索着找到淘米的器具,泡了米,用手摸索着濯洗。

大概是清理好了。我把米小心翼翼的倒在灶台里,此时,双眼里的泪水忽然濡湿了裹脸的白绫,重重的掉进了灶里。

我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抽噎了一会,我咬咬牙,生气的冲出了房门。

刚开始我只是想着很伤心,想在白头村里散散心。可不知不觉的,竟发展成了真的离家出走——因为我看不到,很快我就走到了不知什么奇怪的地方,我迷路迷的很无助。

就在我像傻瓜一样模塑着树枝行走的时候。

他已经把我一把抱进怀里:

“你竟然……离!家!出!走!”

我没说话。

他絮絮叨叨的继续说着。

“小莲,我找了你半天了,我快疯了,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你。又怕你遇到什么意外,小莲,听话,以后别在离家出走了,好么……”

他温顺的把脸贴在我的脸上,和我鼻梁顶着鼻梁,温柔的说话。

“呵呵。”

“你生气?因为我带了初雪回来?”

“……”初雪???

“傻莲儿,”他把我按在怀里,胸膛跳得很快,“纳兰初雪是江湖上出了名的少女医仙,专治各种疑难杂症。她刚才说,你的眼睛可以治。我太开心了。一时没注意你,你就跑了,跑就算了,你还迷路……”

‘迷路’两个字他几乎被他咬碎。

“真的能治!”

我忍不住的雀跃,狂喜。

“是,来龙去脉我已经全部明白。”秦观说,“原来,饮鸠门主有两个,一个叫燕安,一个叫安燕,这两个人同父异母,素来不睦。给你下毒的,就是……”

“安姑娘?给你治病那个?”

我的脑中骤然闪过了离开江南客栈时,小二谄媚的声音,小二说,安姑娘,姑奶奶,您下次要常来啊——当时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如今想来,竟都是蛛丝马迹。

“嗯。就是她。”秦观想了想,迟疑的说,“其实也有一点说不通的地方。她和她兄长关系不睦,而且她又对饮鸠门没什么兴趣,可也不必给我解毒,毕竟我杀了她兄长,可给你下毒就更奇怪了,你几乎和她兄长的死,没有关系……真奇怪。但好在,你能治好,如此就很好。”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他不知道答案,我却知道答案。

事情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安燕本来懒得管我们,甚至可能会杀了我们替她兄长报仇。结果她意外在成衣店里,被他的美色所惑,她替他解毒,又误以为我是断袖,记恨我勾引了他,这才对我下毒。

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

…………

……

“你们关系真好,”纳兰初雪正在给我施针,刺激我眼睛上的穴位,“林姑娘,秦公子,你们莫非就是江湖上传说中的……青梅竹马?”

“是。”

他轻轻的笑。

“我们不是师兄妹吗……话说,初雪,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我好奇的仰起头。

“很简单啊,顾名思义。”纳兰初雪略微停顿,“我出生的时候,湘江刚下了第一场雪,所以我爹给我取名,叫初雪。”

“好了。”

“好了?!”

我和秦观一同疾呼。

纳兰初雪应该是在收拾针灸包,她告诉我,你的视力会一点点恢复。就和你当初中毒失明时一样,你会一点点的,重新看清楚这个世界。刚开始会很朦胧,眼前像是有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水雾,但后来会很清晰,很清醒,到你彻底能看清楚的时候,也就是你的眼睛好了的时候。

纳兰初雪临走前,顺手替我把了下脉,把完后,她的针灸包掉地了。

秦观问:“小莲怎么了?”

纳兰初雪说:“恭喜你了,秦公子。林姑娘已经怀孕了。一个月了。恭喜恭喜,您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他一定会很欣喜……”

后面她还说了什么,我一句也听不进去。

我完全呆掉。

呆掉。

了。

我十七岁还没到,天,我还不想做娘啊!

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居然无比高兴的把我微微举到半空中,又无比依恋,无比满足的拉入怀中,他幸福的连吻了我的额头几十次,腻死人后,他又哭又笑,哭笑不得,喜极而泣的说:“小莲,小莲,小莲,我,我,我,我才十七岁,居然就要当爹了!!!!!”

我倒地不起,两眼冒星星。

…………

……

眼睛开始看得见了。

这几天摘下白绫,我依稀看见了他的轮廓,我无比激动,无比精准的摸到了他的下巴。他微愕,随即暧昧的垂首舔了我的手一下。

我颤抖着收回手。

只觉得浑身开始酥软。

他每天去买药买菜的时候,我就待在家里勤奋的打扫房间,最近我还可以试试劈柴火,天气快冷了,没有柴火就得麻烦他再辛苦,我自是能做一点是一点。

斧头坏了。

糟糕。

我想了想,拿了一两银子,走去白头村找人修。模模糊糊的,我好不容易才找到铁匠铺。打铁的壮汉看我一眼,调侃的说:“呦,这不是村里新搬来的小娘子吗?”

我笑了笑:“大哥,我想修斧头。”

这壮汉的脸我看不真切。

可他调戏的笑声我听的清清楚楚:

“修斧头?”

“小娘子装的还蛮贤惠的。”

“听说你是和野男人私通,无媒苟合,被家里赶出来,这才到我们村子里避难的。”

“小娘子,我床上功夫绝对比跟你睡的那个小白脸好,那个小白脸长着一副女人脸,你和他抱在一起岂不是和两个女人抱在一起一样……哈哈,你看,我是打铁的,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力气,浑身都是男人味……有没有考虑跟大爷我啊?”

四周一阵哄笑。

笑声里,竟还有女人。

我的薄脸皮几乎要掉在地上,我有些羞辱,痛苦的掉头往家中跑去,想起腹中有孩子,我的速度又不知不觉的放慢,找到家的时候,他正在端鱼汤上桌,我的心里一酸,猛的快走几步,抱紧了他,他茫然:“小莲,怎么了?你现在不要哭,哭了对孩子不好。”

我深吸一口气。

泪水止住了。

可鼻子酸的发抖。

我颤抖着说:“观,我们成个亲吧。”

“你说什么?”

“成亲,拜堂,立誓。连孩子都有了,可我连……喜服都没穿过。”

我满脑子里都是四个悲催的大字,话本里常见的套路——“未婚先孕”。

“好,明天就我陪你成亲。”

我没想到他答应的这么快。

可他只是温柔又包容的笑了笑,他说,在我的心里,你早就是我的妻子了。成亲只是一个形式,不过既然娘子需要,我自然随时奉陪娘子。

…………

……

翌日一大早,我揉揉眼睛,双眼又清亮了一点。

他已经买好了喜服,一套绛红色的,一套莲红色的。他自己穿的是绛红色的喜服,长长的里衣,秀媚的下摆,略微深色的红,如女子的绛唇,看上去显得格外的风华绝代和深邃,又格外的精致,男子气息十足。

我穿的是莲红色的喜服,虽然同样是红色,但莲红显得要明亮鲜嫩很多,看起来真的很像红色的莲花,妖娆而艳丽,妖异而撩人。

他牵着我,一同往一里外的山岗上走去。不知走了多久,白头村渐渐消失在我们身后,取而代之的,周身四处飘着的,是一片婉转动人的琼花香气。没错,是琼花。

我们两人继续走着,步伐愈发轻快,一步步走近烂漫的琼花林,仿佛要走到我们的天上人间去。

无双亭下花独醉,自知不负白头春。

东方万木竞纷华,天下无双独此花。

柔媚的白花,一簇一簇的绽开,它们的花瓣状如蝴蝶,香远益清,芙蓉不及其靓丽,桃花则较其世俗。

它们是秀美绝伦的花。

像他一样的花儿。

秦观摘下花间最大最美的一朵琼花,轻轻插在我鬓上。

无数光华似乎凝聚在他指尖。

变成了飞舞的光点。

我心‘砰砰’的乱跳。

他与满脸滚烫的我,走到了一处空地。

这里明显已布置好了。

宽敞的草地上,摆着两个紫檀香炉,正飘着紫烟,两只纹着红花的红烛,两樽水酒,两个酒觥——均是成双成对。

他和我并肩跪下,头顶碧空。

他说一句,我立即就聪明的学一句,迅速的接上,树叶婆娑:

“今天,我秦观。”

“今天,我林青莲。”

“我们当着这满山琼花,所有的花草蝴蝶的面。以天地为证,以蝴蝶为誓,结为夫妻。生生世世,由生至死,永不变心,永不相弃。”

“一拜天地,岁岁年年。”

“二拜高堂,山河日月。”

“夫妻对拜。”

“执你之手,惟愿与你偕老。”

他的声音沙哑性感的让我想哭。

我揉了揉红红的眼眶,他垂头,轻轻吻我的眼皮,乌黑的秀发,一丝一缕的散落在我的脸颊。

他和我相对着跪下。

他绛红的喜服,在我的眼底,终于化为了熊熊燃烧的火焰。

他的鬓发如云,乌黑秀丽,亮的惊人,而我之前一直朦胧雾霭的双眼,此刻终于有了片刻的清明,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他的每一根头发丝,还有他毫无瑕疵,光滑如透玉的肌肤。他恬静英俊的脸,在喜服的衬托下,无形中仿佛成熟了不少,看上去简直不是个十七岁的美少年,而是个二十多岁,风华沉稳,波澜不惊,墨瞳深邃,风华绝代的男美人。

他扬起脖颈。

酒樽里透明的酒水,划过了他性感的喉结。

留下了淡淡的水渍。

仿佛是岁月里的一点流砂。

以前看话本,男女主角在一起后,成亲拜堂,总要说一句江湖上早已烂大街的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到了自己这一生一世,唯一一次成亲的时候,我口中想说的,想许诺的,竟还是这句烂大街的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天下的新人其实想的都一样。

无论后来的岁月,会有多少变数。

无论后来的人生,还会再遇见多少人。

无论后来的自己,还是不是当初的自己。

可此刻,终究是想和眼前这个人,这个穿着红衣喜服的人,这个自己爱的人,一直一直走下去,走到竹林的深处,岁月的尽头,走到连花朵儿都不愿意开的地方,牵着对方的手,一点点,无可避免的变老。面对荒芜的人世,死亡,成长,痛恨,杀戮。

然后老了之后。

能望着心爱的人,互相揉一揉眼角,呆呆的笑。

执你之手。

与你到老。

许久后,秦观笑着说:“青莲,要不是你怀着孩子,我真想和在这里你洞房花烛。”

我还没有来得及害羞,就已经呆滞。

不知是不是上天眷恋,我的双眼一刹那完全恢复。此刻他英俊的脸,清晰的出现在我的面前,分毫毕现,氤氲依稀,风华正茂,雄姿英发,美得让我想一直看下去,不要呼吸,不要眨眼,什么事都不要做,什么话都不要说,就这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